A. 辦理隨遷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城區務工就業的書面證明材料或工商營業執照。書面證明材料必須由用工單位出具,經勞動保障部門或者用工單位所在居委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在城區有穩定的住所(如辦理正式租住手續),外縣人員還需提供居住證;
3、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入學都要提供戶籍證明(如戶口簿)。
對象及范圍:
進城務工就業人員是指戶籍不在城區,到縣城區務工就業的人員,包括農民工、經商人員、辦企業人員等。進城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是指其在城區(即四個街道管轄范圍內,下同)相關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學生轉學:原則上學生在各學段起始年級第一個學期、畢業年級最後一個學期、學期中途不得轉學。
辦理流程:
1、申請:進城務工就業人員及其子女必須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周之內持第二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城區中心學校、城區縣直學校和民辦學校聯系子女就學學位並提出就學申請。上述學校具有相應學位的,應根據相關證明材料審核入學資格。上述學校沒有空餘學位的,應建議學生到次近有學位的學校申請報名。
2、審查:接受就學申請的學校應認真審查進城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是否符合第二條規定的入學條件,並報教育局審核。
3、建檔:經過縣教育局審核並同意在城區就學的進城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由轉入學校開具《湖南省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上傳至全國學籍系統。
4、入學:經過縣教育局審核並同意在城區就學的進城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持有效學籍材料,由接收學校安排入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B. 父母遷戶口到子女的條件
法律分析:每一個地方的父母隨子女遷移戶口所需要的條件都有不同的地方,但大部分需要滿足的幾個條件,主要是在年齡戶口方面。 如果父母投靠子女想要在當地落戶,首先在年齡方面的要求是,父親母親年齡必須是在60歲和55歲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C. 父母遷入子女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落戶口需要本人攜帶材料,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准遷證(如果要求必須在當地有自己的住房,還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產證,父母兄弟的房產都不行)。1、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辦,出示准遷證,請他們幫你劃轉戶口關系。2、再到目的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轉移(最好在那裡拉一張新的戶口本,因為戶口轉移,舊的戶口本作廢),當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張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系單。3、拿著遷入變動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這是最後步驟,切記。(如果遷過去之後是集體戶口,可能不需要這一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第一款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D.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
E.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的條件
法律分析: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
3、投靠人為退休或無業人員(父母雙方均退休,一人年齡達到標准,另一人可隨遷入戶);
4、投靠人在原戶籍地無其他子女(原本市戶籍人員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F.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摘要 每個地方投靠子女落戶申請條件都不統一,以廣東省深圳市為例,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辦理:被投靠人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戶籍;申請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夫妻雙方須一並提出申請;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成員;申請人配偶已入戶本市的,須按照夫妻投靠條件和要求辦理隨遷等。
G.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遷移戶口申請書、房屋產權登記證、親屬關系證明,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跨區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H. 什麼條件屬於隨遷子女
一、未成年隨遷子女的條件有哪些
1、未成年隨遷子女的條件如下:
(1)該子女系內的戶口未成年人;
(2)其父母的戶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戶內的;
(3)戶家庭尚未發生過被視為超計劃生育的事實。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二、未成年遷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未成年遷戶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戶口市內移居的,需持遷出地和遷入地戶口簿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然後持遷移證號碼和遷入地戶口簿、身份證照片一張,到遷入地辦理手續;
2、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親的申請,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證明、戶籍證明、子女戶籍證明,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I. 什麼條件屬於隨遷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國家也有相關的規定:家長要滿足基本條件,即家長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有穩定的住所,有穩定的收入,並且繳納各種保險,如此家長即是這個地方的常住人口,盡管不是戶籍人口。符合這種情況的家長,其子女屬於隨遷子女,未來上學可按當地隨遷子女政策入學或參加升學考試(一般指的是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
隨遷子女入學如何辦理呢?
下面是需要准備的材料: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城區務工就業的書面證明材料或工商營業執照。書面證明材料必須由用工單位出具,經勞動保障部門或者用工單位所在居委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在城區有穩定的住所(如辦理正式租住手續),外縣人員還需提供居住證;
3、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入學都要提供戶籍證明(如戶口簿)。
綜上所述,隨遷子女是指那些家長有穩定工作,並且有穩定的住所、收入,並且還需要是當地的住人口,其子女屬於隨遷子女,可以在當地就學,並且能正常參加就學考試。該項政策的出台,解決了不少職員的子女入學問題。
法律依據
《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點》
強調要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切實縮小城鄉、區域、校際、群體差距;促進入學機會公平,制訂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政策,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升學考試政策,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工作;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J.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入需要什麼條件
1、被來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自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
3、投靠人為退休或無業人員(父母雙方均退休,一人年齡達到標准,另一人可隨遷入戶);
4、投靠人在原戶籍地無其他子女(原本市戶籍人員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