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親和繼母去世後房產分配要如何判定
父親和繼母去世後,房產繼承分配有幾種方案:
1.父親和繼母有指定繼承人,房產歸指定繼承人繼承。
2.父親和繼母沒有指定繼承人,房產歸法定繼承人繼承。
3.房產為父親婚前財產,財產直接由子女繼承。
父親和繼母去世後,房產一般由繼承人繼承,如果房產是父親婚前財產,並且父親在繼母死後去世,那麼房產應該歸父親的子女繼承。如果父親在繼母之前去世,那麼房產在沒有遺囑繼承的情況下,歸子女和繼母繼承,繼母去世後由她法定繼承人繼承。
房產如果是夫妻婚前財產,並且父親和繼母的子女沒有形成撫養關系,並且父親在繼母死後去世,那麼房產應該歸父親的子女單獨繼承,父親的繼子女不具有房產繼承權。婚前財產屬於父親單獨的財產,應該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父親和繼母去世後房產分配,要秉承遺囑優先原則,然後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2. 再婚父母雙方子女如何繼承財產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未對財產進行書面約定,則再婚後購買的房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再婚夫妻雙方的子女都有權繼承夫妻共同財產中父母所有的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 兩個子女怎麼繼承父母房產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生效的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並且其中對房產問題做出了處理,那麼子女是否可以繼承房產,如何繼承房產,應當按照遺囑的內容確定。如果是按照法定繼承,那麼兩個子女同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原則上與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同樣的份額。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房子如何繼承給子女
房子如何繼承給子女
房子如何繼承給子女,繼承權這個引發的糾紛案件是很多的,生活中夫妻之間分分合合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再婚重組家庭,可能跟其中一方就沒有血緣關系,以下了解房子如何繼承給子女
一、房產如何繼承給子女
1、從《民法典》可知,父母一方在確認死亡為前提下才可以承繼。如果生前經過產權所有人的同意後可以立下遺囑將房子歸為子女,那經過公證成為有效文件後就可繼承。如果沒有的話,因為子女屬於法律規定的承繼者,因此可以通過法律直接規定的方式來確定歸屬。
2、這種方式的優勢在於不需要支付大量的金額,但還是要支付公證和工本的金額;劣勢在於手續較為麻煩,需要各種證明身份和關系的文件,花費大筆的時間精力。如果產權沒有過五年出售的話需要收百分之二十的個稅。
二、房產繼承給子女需要注意什麼
1、這種方式主要在於生前需要立好協議,現在很多老人都會提前准備好,但是立協議並不是一張紙就可以。
2、首先要產權所有人的同意,假設房子共同財產,那麼就要雙方都認可才可以簽訂。第二選擇專業人員草擬,這樣可以避免日後子女間產生糾紛導致協議失效。第三需要親筆簽字、公證,保證協議有效性。如果有異議可以上訴尋求法律幫助。
3、如果是法律直接規定,那就是按照順序來選擇,首先是夫妻另一方、血親等,那想要給兒女的話,就要其餘人放棄繼承才可以。
4、要詳細了解當地的相關政策,提前咨詢後再准備相關的文件和費用,這樣也能減少麻煩。
一、繼子女的`繼承權條件是怎樣的
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條件關鍵就是他們之間是否形成了扶養關系,只有在繼子女受到繼父母的扶養或扶助,經法律確認其形成了扶養關系時, 繼子女才有繼承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間的繼承關系確定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個:
1、積極條件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教育。
(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2、消極條件
不能有法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具體包括: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絕對喪失。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絕對喪失。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相對喪失。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後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不論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或者遺棄被繼承人的,如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絕對喪失。
二、遺產繼承順序是什麼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由於大多數的父母在離婚或者喪偶之後,其實都會選擇在子女長大之後,自己才重新找一個老伴,而此時雖然建立了繼父母子女關系,但是實際雙方並不存在一個撫養、照顧、教育的關系,所以繼子女一般是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財產繼承順序及分配是怎樣的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繼承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民法典繼承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民法典繼承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定繼承如何劃分繼承遺產比例
1、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接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2、特殊情況下同一順序各繼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遺產,這些特殊情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繼承人因為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或其他生活來源,難以維持其起碼的物質生活條件。缺乏勞動能力是指繼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備勞動能力或因年邁、疾病等原因而部分喪失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或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是指對被繼承人負有法定的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經濟來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勞務扶助。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處於相互緊密聯系狀態,彼此相互關心和照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對被繼承負有法定的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條件下,如果拒絕履行上述義務,那麼在分配遺產時,不應分給這類繼承人任何遺產,或者僅分給其極少份額的遺產。
但應注意,如果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分配遺產時,一般不應因此而影響其所應取得的遺產份額。
(4)經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的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在達成一致同意的基礎上,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不均等分配。
5.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繼承權如何確定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繼承權確定方式:若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確定互相有繼承權,就可以按照父母與子女之間法律規定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並且《民法典》規定了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繼承人包括繼子女和繼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6. 繼父母和繼子女的繼承權如何分配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撫養關系的的,確定互相有繼承權,就可以按照父母與子女之間法律規定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並且《民法典》規定了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繼承人包括繼子女和繼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7. 繼子女可以繼承繼父母的財產嗎
您好。繼子女能否繼承繼父母的財產,在繼父母沒有遺囑明確繼子女繼承權的情況下,取決於繼子女與繼父母是否存在撫養關系。具體分析如下:
1.如果繼父母的婚姻關系形成時,繼子女已經成年,那麼繼父母與繼子女之前不存在撫養關系,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財產沒有繼承權,但是成年子女因精神狀態等原因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2.如果繼父母的婚姻關系形成時,繼子女尚未成年,那麼繼子女有權繼承繼父母的財產。且此時,繼子女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1127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8. 老人的房子怎樣繼承給兒女
一、老人的房子怎樣繼承給兒女
1、繼承方式:
(1)老人的房子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繼承給兒女。
(2)不訂立遺囑的,可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房產。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當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
7、證明。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0、要是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 父母遺留的房產子女怎樣繼承
父母遺留的房產子女可以通過繼承權進行繼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有贈與協議和遺囑按照贈與協議和遺囑繼承,沒有贈與和遺囑根據繼承權順序繼承。房屋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繼承的權利。
【法律分析】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對遺產進行處理的繼承方式。根據規定,在法定繼承中,首先由繼承人就遺產如何分配進行自主協商,協商不成的再由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只要繼承人之間就遺產如何分配達成的協議系當事人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應當尊重當事人之間自行達成的書面協議。對於遺產,如被繼承人有遺囑的,則按照遺囑繼承辦理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而被繼承人死亡後,並非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可以同時繼承遺產,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先後順序依次繼承。所以,有遺囑和贈與按照遺囑和贈與繼承,沒有遺囑和贈與按照繼承權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10. 子女與繼母如何分配遺產
您好,遺產分配被繼承人立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話,需要先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進行分配。如果沒有,則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按照您所表述的情況,房子房產證上寫著逝者和前妻二人的名字,那麼房子屬於逝者和前妻共有,原則上,房子的一半應作為遺產繼承。在沒有立遺囑的前提下,逝者再婚後的妻子和兒子有權作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逝者的遺產。包含逝者的現金和其名下房產的一半,通常情況下應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同時,若逝者父母尚在的話,也有權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