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徵兵政審父母在外地怎麼辦
法律分析: 政審是審查參軍者在參軍以前有沒有受到過刑事處分,以保證軍隊的政治立場穩定,不會審查其他的東西,父親在外地打工絲毫不影響兒子參軍的政審。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 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②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當兵政審怎麼辦
法律分析:雖然戶口不在一起,但是只要能證明你們之間具有父子,母子關系就可以,一般查詢公安系統或者讓村居委會開具證明即可。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 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③ 當兵政審父母不在同一戶口
法律分析: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上若需要證明親屬關系,只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生證明原件,父母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公證。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④ 當兵政審父親不在家行嗎,回不來
可以的,這個不需要父母現場去政審,只要如實填寫政審表就可以了。
⑤ 當兵要政審了,可是直系親屬都不在,就是爸爸媽媽哥哥姐姐都在外地打工,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已故,請問
公.安部,總.參部,總.政治部關於《徵兵工作政治審查的規定》,並不需要直系親屬在現場。具體審查程序相關條款如下:
對預征對象政治審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進行:
(一)村(居)委會應當按照徵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對體檢合格的預征對象的政治情況進行審查,作出鑒定意見,及時向鄉(鎮、街道)人民武裝部推薦政治審查合格者。
(二)預征對象最後就讀的學校應當對其在校期間的表現和文化程度出具證明,並提出鑒定意見。
(三)公安派出所應當認真審查預征對象的年齡、戶籍、戶口遷移記錄、現實表現等情況及其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並提出審查意見。
(四)鄉(鎮、街道)應當認真核查村(居)委會、企業事業單位、學校、公安派出所對預征對象的政治審查情況,並提出審查意見。
(五)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政治審查組應當會同司法、工商、稅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部門,對經過鄉(鎮、街道)以及基層單位政治審查合格的預征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簽署政治審查結論意見。
(六)各級負責政治審查工作的機構、單位均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見附錄1)中簽署審查意見。
第二十五條對人戶分離、在本縣(市、區)區域以外務工、經商或者就讀的預征對象政治情況的審查,應當在平時跟蹤考察的基礎上,進行區域聯審,必要時可派人或發函調查;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基層單位應予以積極配合。
⑥ 父母雙亡的話,可以當兵嗎
當兵需要政審,父母雙亡,只要自己政審通過,身體檢查合格是可以當兵的。
⑦ 當兵政審父母不在家怎麼辦
法律分析:這個不需要父母現場去政審,只要如實填寫政審表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四)因范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五)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織骨幹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審核通過
⑧ 當兵犧牲了父母怎麼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享受定期撫恤金,以及一次性撫恤金。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十五條一次性撫恤金發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第十六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給定期撫恤金:
(一)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或者殘疾無生活費來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
對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給《定期撫恤金領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