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誰是第一監護人誰是第二監護人
法律分析: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沒有第一、第二之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❷ 父母誰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
法律分析:對於子女來說父母都是第一監護人。根據法律規定,父親與母親都是子女的第一法定監護人。但是夫妻雙方離婚,對子女享有撫養權的一方應為子女的第一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❸ 要根據什麼來判斷誰是第一監護人
您好!第一監護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第一順序監護人,一般指其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折疊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謝謝閱讀!
❹ 爸爸和媽媽誰是第一監護人
媽媽是第一監護人。
法律上監護人並沒有區分為第一監護人、第二監護人,作為父母均是監護人,沒有第一、第二之分。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
❺ 爸爸媽媽誰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
媽媽。
爸爸媽媽都孩子的第一監護人,監護人並沒有區分為第一監護人、第二監護人,作為父母均是監護人,沒有第一、第二之分。
從我們出生父母就默認是我們的第一監護人,但是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的話也可能導致變更監護人,一般變更的監護人應該也是我們的近親。
❻ 父母哪個是第一監護人
法律分析: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也就是說爸爸和媽媽都是監護人,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位監護人,不存在誰是第一位的問題,即使父母因為種種原因離婚了,由一方撫養孩子,那麼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喪失的只是孩子的撫養權,而不是監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❼ 父母誰是第一監護人
法律分析: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位監護人,不存在誰是第一位的問題,即使父母因為種種原因離婚了,由一方撫養孩子,那麼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喪失的只是孩子的撫養權,而不是監護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❽ 父母誰是第一監護人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同為第一監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