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去世房產沒過戶面臨拆遷怎麼辦
我國的不動產是以登記為準的,也就是說房屋過戶必須辦理房產登記,但是有一個特殊的情況是,如果父母去世了,那麼這個房屋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繼承,如果子女在的話由子女繼承,那麼子女在父母去世的時候自然繼承了房屋的所有權,不需要辦理登記也可以對外發生效力。
即便是還沒有辦理登記就遇到了拆遷,那麼拆遷部門對於被拆遷人的認定也會以子女為准。也就是說由繼承人作為被拆遷人就補償問題進行商談,包括簽訂補償協議和領取補償。
(1)父母已故房屋改造怎麼辦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人死亡後過戶流程:
1、房屋產權人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只能按法定繼承程序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
2、繼承人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開具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4、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帶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土地證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繼承公證。
5、繼承人帶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土地證、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和土地局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將房產證和土地證過戶到繼承人名下即可。
② 老人去世了,沒過戶,要拆遷了,該怎麼辦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即使房子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也是由繼承人所有的,如果繼承人不止一人的話那就是幾個繼承人共同共有,如果這個時候遇到房子拆遷,那麼繼承人也是可以主張相應的拆遷利益的。為保險起見,建議和其他幾個當事人到拆遷辦進行書面申請,該房屋的補償款涉及繼承人的財產分割和財產繼承糾紛,請拆遷辦凍結該補償款項。請求受訴法院對該房屋的拆遷補償款進行凍結,待法院判決後按照判決書的規定進行分割處理。
房屋產權人死亡後過戶流程:
1、房屋產權人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只能按法定繼承程序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
2、繼承人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開具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4、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帶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土地證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繼承公證;
5、繼承人帶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土地證、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和土地局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將房產證和土地證過戶到繼承人名下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③ 農村父母已過逝,農村宅基地房子翻蓋新房是否合法該怎麼辦
不論是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辦法和是七部委的最新答復,都很明確不能對已去世父母的房屋進行修繕、翻建、新建。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只有本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個人私有財產,根據《繼承法》可以由子女繼承。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了房屋也就意味著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是,非本集體成員在繼承父母宅基地使用權是有前提的:父母去世後,不能對房屋進行修繕、翻建、新建,待房屋不能居住時由村集體依法收回。
④ 農村父母已逝世,農村宅基地房子翻蓋新房是否合法原因是什麼
在農村住宅的房子父母過世了,兒女是父母的繼承者,當然能翻新一下子,但原來宅基地的路面,佔地面積不能括大,如果是括大占據著非農村宅基地政府是不允許的,你需要在原先的農村宅基地括大是能夠去申請當地政府部門,他們視查了,准予了才能夠括更大化翻新。這樣能夠是合情合理。只要是你不括大占據非農村宅基地,可以翻新。
當你與父母死前並不是合用一處農村宅基地。當你戶口早已農轉非好多年。並且你早已並沒有在家鄉日常日常生活,而生活在其它地區。你就沒有了承繼運用宅基地的支配權。你只有承繼爸爸媽媽農村宅基地中的,房子和其他物件。你就沒有掀蓋式新房的權利。一旦爸爸媽媽農村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成廢區的時候,農村宅基地村集體便會有分配權取回來。如果你想長久性佔有父母的農村宅基地,唯一辦法就是在父母去世前,把父母定居舊房屋拆除後,再蓋一座新房。
⑤ 已故父親名下房產動遷怎麼賠付
已故父親名下房產動遷賠付方法如下:
1、產權調換。
對於拆遷人來說有影響余房率的負面作用,但是有利於保護被拆遷人的房屋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也是與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趨勢相符合的,所以《拆遷條例》賦予被拆遷人要求以產權調換的形式給予補償的權利,並且規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應當實行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也不是絕對的,對於還建有特殊困難,又沒有其他房屋可供調換的建設項目,被拆遷人產權調換的要求就不能給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屬建築物也不實行產權調換,但要付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助費。
2、作價補償。
指拆遷人以支付貨幣的方式,賠償被拆遷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作價補償是拆遷人樂於採用的一種形式,它不僅可以一次性解決房屋拆遷安置中的種種問題,而且還可以有效提高房地產經營效益。不足之處是使用拆遷人從事房地產開發初始投資過大。
3、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
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是指在拆遷補償中,對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實行產權調換,一部分實行作價補償。這是一種折中的形式,有利於協調拆遷雙方在補償形式問題上的分歧。
如果有遺囑的按遺囑,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親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就應該按照法律進行遺產分割,單從房產來說,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擁有同等權利的繼承權,由以上關系中的所有成員平均分配死亡人的房產。
如有任何一人不想繼承房產,可去公證處做一份放棄繼承公證,持此公證,其他有繼承權力的人一起到房產局將上述房產過戶到繼承人名下,可按份共有,比如說有5個人繼承,那麼每個人繼承該房產的20%,這個份額回體現在新出的房產證上面。
⑥ 農村父母已過逝,農村宅基地房子翻蓋新房是否合法
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他們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同時擁有在地上建房的所有權,所以他們也可以翻新、重建、重建房屋。
但是,父母去世的時候,他們留下的宅地房屋的孩子們可以重建嗎? 這需要分情況來說明。
父母去世後留給宅基地的房屋是屬於父母的個人合法財產,通過合法繼承可以被孩子們個人佔有使用。
但房下宅基地的權利和使用問題並沒有這么簡單,孩子們在繼承房屋的同時,也並不一定獲得了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權。
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也倒塌了,就意味著父母留給你的財產沒有了。 你繼承什麼? 宅基地是集體土地,你不能繼承。 最後總結。 趁父母在,把房子修好,給父母,給自己留下一個想法。
無論是農村宅基地的管理方法還是七部委的最新答復,都表明不能維修、改建、新建已故父母的房子。
⑦ 過世老人房屋動遷問題怎麼辦
一、過世老人房屋動遷問題怎麼辦
1、過世老人房屋動遷問題的處理方法如下:
(1)如果老人是在過失之後,房屋才進行拆遷的,則屬於繼承人的房款;
(2)如果是在拆遷公告後去世,已經登記為拆遷安置人口,是可以主張補償的,協商補償不成,可以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八條
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屬於本法第六條規定的免徵、減征契稅情形的,應當繳納已經免徵、減征的稅款。
第十一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二、房屋拆遷要經過哪些程序
1、前期洽談、現場勘察;
2、簽訂評估合同,然後制定工作計劃;
3、外業入戶評估;
4、內業結算;
5、出具正式評估報告;
6、送達報告。送到拆遷戶手中;
7、動遷解釋;
8、把報告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