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收到的彩禮和其他錢父母怎麼處理合適
您好,就彩禮的定義上看,是給女方父母的,畢竟舊時兒女的婚事都是父母決定,彩禮錢也就當歸父母。隨著時代的變化,現在的聘禮錢發生了一些變化。一般是男方將聘禮錢交給女方父母之後,大部分的父母都會再將彩禮錢返還給自己的女兒,讓他們把這筆錢作為新家庭的存款,或者用於買傢具、家電、衣服等等。所以彩禮錢原來的歸屬於女方父母的,只是現在大多數父母都返還給了子女作為自由支配的財物。
彩禮。從法律上講,彩禮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條件成就即雙方結婚,那麼原則是不需要返還的,如果條件無法成就即雙方並未結婚,那麼原則上彩禮是需要返還的。司法解釋關於彩禮的規定,在遵循上述原則的同時,作出了例外規定,即雙方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女方應當向男方返還彩禮。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並不是完全根據法律條文一刀切的,法官會綜合衡量當地的風俗習慣以及雙方的生活情況,對彩禮的返還作出居中裁判。關於彩禮的裁判情況,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且確實沒有共同生活的。在這種情況,如果男女雙方分手,對任何一方均未有任何影響,雙方也都沒有任何損失,故,如男方要求返還彩禮,女方也應該返還,這不僅符合法律規定,同時也符合我們大家心中樸素的道德觀,是公平的。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確實共同生活。在這種情況,男方如果要求返還彩禮,女方是否應該返還呢?根據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規定,如果未婚男女雙方確已共同生活但最終未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給付彩禮方請求返還彩禮,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並結合當地的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是否返還以及具體返還的數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 彩禮錢歸父母還是子女
您好,就彩禮的定義上看,是給女方父母的,畢竟舊時兒女的婚事都是父母決定,彩禮錢也就當歸父母。隨著時代的變化,現在的聘禮錢發生了一些變化。一般是男方將聘禮錢交給女方父母之後,大部分的父母都會再將彩禮錢返還給自己的女兒,讓他們把這筆錢作為新家庭的存款,或者用於買傢具、家電、衣服等等。所以彩禮錢原來的歸屬於女方父母的,只是現在大多數父母都返還給了子女作為自由支配的財物。
彩禮。從法律上講,彩禮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條件成就即雙方結婚,那麼原則是不需要返還的,如果條件無法成就即雙方並未結婚,那麼原則上彩禮是需要返還的。司法解釋關於彩禮的規定,在遵循上述原則的同時,作出了例外規定,即雙方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女方應當向男方返還彩禮。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並不是完全根據法律條文一刀切的,法官會綜合衡量當地的風俗習慣以及雙方的生活情況,對彩禮的返還作出居中裁判。關於彩禮的裁判情況,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且確實沒有共同生活的。在這種情況,如果男女雙方分手,對任何一方均未有任何影響,雙方也都沒有任何損失,故,如男方要求返還彩禮,女方也應該返還,這不僅符合法律規定,同時也符合我們大家心中樸素的道德觀,是公平的。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確實共同生活。在這種情況,男方如果要求返還彩禮,女方是否應該返還呢?根據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規定,如果未婚男女雙方確已共同生活但最終未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給付彩禮方請求返還彩禮,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並結合當地的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是否返還以及具體返還的數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 男方給的彩禮錢,父母應該歸還給女兒嗎
4. 彩禮錢怎麼處理才正確
彩禮錢的處理方式:
第一種處理方式,也是最通情達理的處理方式。女方父母不會留下男方的彩禮錢,而是直接交給了小兩口,女方該給嫁妝給嫁妝,這樣剛結婚年輕夫妻就可以有一筆小存款了,在這個基礎上,兩口子再都有穩定收入,生活起來就比較輕松。當然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雙方家裡條件還不錯,而且都是獨生子女的情況。如果說女方家裡條件一般,還有哥哥弟弟等著結婚,那必然不會這樣處理彩禮錢了,一般就是第二種方式。
第二種處理方式就是,彩禮錢父母留下。這種情況不是沒有,父母覺得自己養育兒女這么多年,如今把女兒娶走了,也給了彩禮錢,女兒去男方家過日子了,這筆錢就應該留在娘家,不應該帶走。如果帶走了,那還算什麼彩禮錢,無非就是把錢拿出來走走過場又裝回去了唄。家裡如果還要娶媳婦的就會把彩禮錢留下,好當做彩禮再給未來兒媳婦。
第三種處理方式就是,父母留下彩禮錢,同時再添點錢當嫁妝一起給女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 男方給的彩禮錢一般怎麼處理
彩禮是結婚前男方給女方家庭用作迎娶女方的聘禮和禮金。一般來說,結婚彩禮給了女方後,就屬於女方,女方有權支配如何花彩禮錢。但是,很多女方會將結婚彩禮的用作雙方備婚的資金或者婚後生活資金儲備。女方收到彩禮之後,也可以將彩禮錢存起來用作婚後生活的儲備資金
【法律分析】
嫁女向男方索要彩禮錢,是中國舊時婚嫁風俗禮儀之一。彩禮錢的處理,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父母在彩禮錢的基礎上加一點財或者物,直接隨女兒送到夫家,自己不留一分。另一種是,父母把彩禮錢留下用在其他地方。比如,自己養老或者給兒子娶媳婦用。彩禮錢如果處理得好,一家人和和睦睦。彩禮錢處理的不好,可能就像上面發生的事件一樣,導致子女和父母關系破裂。那麼男方給的彩禮錢,是給女兒還是自己留著?聰明的父母這樣做。給彩禮要注意什麼:1、數額:很多地方為圖吉利,彩禮金額一般規定為8等數字, 4、7這種數字盡量不要出現,較好是數字的諧音能帶有好的寓意。2、禮品:現在彩禮禮品多用三金(金項鏈、金手鐲和金耳環)或者電器等物品以及很多帶有寓意的禮品,如龍鳳燭、豬蹄、冰糖、茶葉。3、討論彩禮的過程中佔主導的一定是雙方父母,彩禮只是一個形式禮節性的要一些就夠了,千萬別傷了雙方和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 結婚時,男方給的彩禮錢是給娘家還是女方自己留著
結婚的時候男方都會給女方彩禮,那麼這個彩禮是給娘家還是女方留著也是一個問題,不過還是需要看個人情況,有的家庭會選擇把彩禮當成嫁妝給女兒帶回去,有的家庭會選擇把彩禮留下一部分,一部分再給女兒帶回去,其實不管是留在娘家還是自己帶走都是可以的,因為這個彩禮已經屬於女方了,怎麼處理也是她自己說了算,想留在娘家就可以留在娘家,想帶走也是可以自己帶走。彩禮是留下還是帶走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就可以,想留下就留下,不想留下也可以帶走,因為這是新郎給新娘的彩禮,新娘有權利選擇應該怎麼處理,不管是留下還是帶走,都應該尊重新娘本人的選擇,她想留就可以留,不想留就可以帶走。
7. 男方父母給女方彩禮離婚後能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如果結婚後雙方沒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為婚前給付彩禮的行為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彩禮可以要回來。「彩禮」的表述並非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8. 彩禮最好的處理方式
1、彩禮用作婚禮准備資金
結婚彩禮是男方在婚前給女方的聘禮。一小部分女方會將彩禮用作結婚物品准備的資金,如結婚首飾三金的購買,結婚禮服的租賃等等。畢竟,結婚是一件耗錢的事,男方全額支付婚禮資金肯定壓力大。
2、彩禮可留著婚後生活資金儲備
女方收到彩禮之後,也可以將彩禮錢存起來用作婚後生活的儲備資金。畢竟,婚後生活柴米油鹽醬醋茶各樣都需要用錢,剛結婚的新人沒有貯備資金,婚後生活肯定不易。將這筆錢存下來,婚後生活肯定容易很多。
3、彩禮也可以全部用作女方嫁妝
很多女方父母心疼女兒,會自己加一部分錢放在彩禮中給女兒一起當做嫁妝帶到男方家,用作小兩口的婚後生活資金。
4、彩禮也可以拿出一部分孝順女方父母
也有很多女兒心疼父母多年養育的不易,因此,將一部分男方給的彩禮錢給父母,感謝父母多年的養育恩情。
9. 彩禮錢是給誰的
結婚彩禮錢就是男方送給女方的聘禮,是給女方家的,然後由女方自由支配。一般情況下是男方父母將彩禮錢交到女方父母手裡,但大部分的女方父母都會再將彩禮錢反給女兒,作為一個新家庭的第一筆存款,或者是用這筆彩禮錢為孩子們置辦家電、車子等陪嫁物品。根據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彩禮錢的數量也不同,因此,並沒有一個相對明確的數字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10. 結婚的彩禮錢屬於誰
【法律分析】
彩禮錢不一定是女方個人財產,彩禮的財產性質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雙方結婚之前將彩禮錢給女方,這種情況下,彩禮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2、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將彩禮錢給女方父母,則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雙方結婚後將彩禮錢給女方,則屬於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除非有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彩禮錢歸女方個人所有。男女雙方結婚的時間以領取結婚證的時間為准。在領取結婚證之前,男方或男方父母給女方或女方父母彩禮錢,在法律上屬於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如果女方拿了彩禮錢之後不肯與男方結婚,男方或男方父母有權撤銷贈與行為,要求對方返還彩禮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