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單方父母為女兒出資購房,是算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你父母給你們買房子時沒有說房子歸你,那麼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父母買房子給子女屬於贈與所得財產,贈與合同上沒有說明只歸一方那麼就是雙方共有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1)父母給女兒買房如何不算共同財產擴展閱讀: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當事人通過協議形式,對婚前、婚後財產的佔有、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婚姻關系終止時的財產清算等事項作出約定的一種財產制度。權利義務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Ⅱ 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分析如下:
1、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出全款買房,結婚後取得房產證並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不能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對方名下的,除非能夠證明出資方父母明確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單方贈與,否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父母共同為子女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但父母並無將房產贈與給子女的意思,而主張只是讓子女掛名登記時,該房屋不屬於夫妻一方或雙方的財產,但主張為掛名登記者需對此負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Ⅲ 父母給孩子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已婚夫妻給小孩買房的,全款買房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貸款買房的首付部分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剩下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另一種是父母給已婚子女買房的,在上述基礎上,如果註明是對子女個人的贈送,屬於子女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則是子女夫妻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Ⅳ 結婚後父母給子女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給買房,如果登記的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麼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則算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按照雙方的約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Ⅳ 婚後父母給子女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後父母給子女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後父母給買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如果婚後父母給買房,並約定該房子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則該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婚後父母給買房,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則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以下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Ⅵ 父母給女兒買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如果你父母給你們買房子時沒有說房子歸你,那麼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父母買房子給子女屬於贈與所得財產,贈與合同上沒有說明只歸一方那麼就是雙方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Ⅶ 婚後買房怎樣才不算共同財產
一、父母出資
根據《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不過在現實中,也常常會發生子女不願為父母養老,對父母不負責的情況,因此小編建議,父母在為子女購房時最好也簽訂一份贈與協議。贈與協議的內容上明確表述買房出資是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並不贈與另一方。
也就是說,贈與對象不包括兒媳婦或者女婿,這部分財產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在簽訂了贈與協議或聲明的前提下,即使子女離婚,父母出資的部分也不會被分割,從而保護自身財產權益。
二、個人出資的情況
一般來說,如果是在婚後買房的,且是個人出資的,那麼想要該房屋算個人財產的話,則需要滿足下面這3個條件:
一人以婚前財產出資;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名下;出資人支付了全部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資人只是支付了首付款的,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但是房屋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屬於共同共有的。
(7)父母給女兒買房如何不算共同財產擴展閱讀:
其它情況
1、婚前訂立財產協議
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後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了。
2、婚後買房協議
根據《婚姻法》中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Ⅷ 父母給女兒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給女兒買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分以下幾種情況: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Ⅸ 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房產權利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一、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房產權利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房產權利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分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有哪些
以下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