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訂婚男方家給女方家禮金,女方家怎麼處理
一般處理的方法如下:
一,訂婚禮金,一般不會有太多,可以女方自行收藏,存儲到自己的帳戶內,以便日後不時之需;
二,可以給雙方父母購買一些用品,或是給未婚夫購買東西,這些東西不是隨意一件禮品,一般是做為結婚用的,如:服裝,鞋子,內衣等;
三,直接為女方父母存著,在結婚當天,連同結婚禮金一起返回給女兒帶去男方家。
『貳』 訂婚給的錢能不能要回來,可以要回來多少。
對於禮金如何處理,以往的司法解釋較為籠統,大概處理原則是禮金是附條件贈與。如果雙方結婚時間尚短,可以「酌情」返還,如果結婚時間已較長,則返還的可能性不大了。
2、明確有三種情況可以請求返還: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禮金是婚前給付的,並且給付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既便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如此明確,仍存在法律問題。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便已經在一起同居了,禮金仍然可以返還,甚至可以說是全部返還。
3、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你們雙方雖然訂婚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兩人分手後婚約解除,按照法律規定,受贈人應當將受贈物返還給贈與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還訂婚禮金及財物,女方應當返還。若對方拒不返還,男方可以以婚約財產糾紛名義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叄』 訂婚禮金退還法律規定
一、訂婚禮金退還法律規定
1、訂婚禮金退還法律規定如下: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訂婚前和彩禮錢一樣嗎
不一樣,訂婚錢和彩禮錢區別:
1、結婚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給彩禮;
2、訂婚禮金,這個根據地方習俗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訂婚禮金是屬於彩禮當中的一部分,可在訂婚是部分給,結婚再給等形式;
也有訂婚時給禮金後,結婚時就不需要再給彩禮錢了;
3、訂婚禮金據說是給女方的,女方可以自行留著;彩禮錢是給女方父母的,以表達養育之恩。訂婚禮金或者是彩禮錢基本上多用於買傢具、家電、衣服等等,也有將彩禮錢直接作為女方嫁妝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肆』 訂婚收的禮金和長輩給的見面禮離婚時可以要求返還嗎
法律分析:雙方只是訂婚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男方可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伍』 女子訂婚男方父母給2萬彩禮錢,分手時候男方可以要回2萬元錢嗎
首先,我們弄清楚,男方給女方的哪些東西屬於彩禮?
1、給彩禮是基於當地風俗習慣;
2、給彩禮是為了和女方結婚,如果是為了確立戀愛關系,為了維持戀愛關系、增進感情。為了與女發生一夜情或其他目的而給女方財物的,不屬於彩禮。
3、彩禮一般為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價值較高的實物,包括現金、價值較大的金銀首飾、汽車、家電等貴重物品。對於數額較小的「見面禮「、」過節禮「 , 或者價值較小的飾品、衣物、化妝品、煙酒等物品,一般不能認定為彩禮。
然後,李曉娟律師來談談來說說哪些情況下,男方可以要回彩禮。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五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也就是說,男方要想拿回彩禮,只有三種情況:
1、雙方沒領結婚證;
2、領了結婚證沒同居;
3、領了結婚證,男方因在婚前給女妨彩禮,傾家盪產,最後導致自己生活困難。
這三種情況男方可以要回彩禮,但是後兩種情況是雙方已經領了結婚證,要回彩禮也必須以離婚為前提,就是在離婚的時候才能要求返還彩禮。
那麼,能要回多少呢?
第一,雙方沒領結婚證,如果兩個人也沒有在一起居住生活,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全部的彩禮;如果雙方沒領結婚證,但是在一起生活,法院會根據兩人共同生活時間長短、否有孩子、未領結婚證的原因、彩禮多少、彩禮支出、回禮情況和當地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女方需要返還的金額。
第二,男女雙方領了結婚證,或者因性格不合,或因生活困難、或因工作分隔兩地,沒有一起生活,男方給女方彩禮肯定是希望與女方起生活,建立家庭的,結果沒有一起生活甚至短期內就離婚了,這時候,法院會根據彩禮多少、領取結婚證時間的長短、不能共同生活的原因並結合當地的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女方需要返還的彩禮金額。
第三,雙方領了結婚證,也一起生活了,但是男方為了娶女方,四處舉債,造成生活困難,那麼應該退還一些彩禮給男方以維持生活。只要能夠維持男方的基本生活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全部退還。
『陸』 訂婚錢怎麼要回來夭
你這個訂婚的錢是給了他5萬現金呢?還是說做訂婚酒什麼的,一共花了5萬塊,如果給了他什麼三金那是可以討要回來的,如果是做酒席花掉的,那是沒有辦法要回來的呀,人家不可能出酒席錢呢。
『柒』 訂婚收的禮金和長輩給的見面禮,離婚時可以要求返還嗎
法律分析: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離婚時可要求返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面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捌』 訂婚給的彩禮錢不結婚了可以要回來么
【法律分析】
正常情況下訂婚彩禮肯定不能要回來,如果訂婚後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結婚後女方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未跟男方共同生活的,在離婚時男方證明給付彩禮,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這時候彩禮錢才能要求女方予以退回。訂婚彩禮錢如果滿足以下情況可以要回來:1、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3、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玖』 訂婚的禮金如何退回
法律分析:彩禮返還的適用條件如下: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