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孩意外死亡父母有什麼責任
在這些案例中,父母因為未盡監護責任,多數都被判承擔七成責任。法官提醒說,孩子遭遇危險不一定來自外部,家長的監護疏失也可能導致悲劇發生。
案例1
5歲男童玩耍,溺亡電梯井內
5歲男孩小毅(化名)獨自外出玩耍,不幸溺死在工地電梯井內。這樣一起兒童意外死亡案,責任誰來承擔?近日,海滄區人民法院針對這樣一起案件作出判決。
2015年9月6日,小毅和往常一樣,吃過午飯就獨自外出玩耍。幾個小時後,小毅還沒回來,童先生夫婦到處找不到孩子,只好報警求助。
最終,警方在一片在建工地的積水電梯井裡發現了小毅,孩子已經沒了呼吸。
事發後,童先生夫婦認為,電梯井所在地的屋主陳先生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經查,電梯井是屋主陳先生建房時挖的,深約一米五。事故發生前正好碰上台風天,電梯井裡積滿了水,屋主就在上面擱置了幾根木條,也沒做別的防護措施。
童先生認為,如果屋主把電梯井蓋得嚴實一些,小毅也不至於掉進水裡淹死。因此,他們將屋主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並支付各項賠償共計85萬余元。
判決
未盡監護責任,父母擔責七成
經審理,法院認為,導致小毅死亡的原因有二,首先是監護人的監護疏失,其次才是工地的安全防護疏漏。
法官指出,保護小毅的生命安全,屬於童先生夫婦的法定監護責任。但事故發生前,小毅卻獨自一人在外走失,顯然父母都沒有盡到監護職責。
當然,陳先生在人來人往的地方深挖電梯井,又沒做好防護措施,也存在過錯。最終,法院酌定小毅父母承擔七成的責任,而被告陳先生則承擔30%的責任,即賠償13萬多元。
案例2
家長在打麻將,8歲男孩墜亡
爸爸在打麻將,媽媽在睡午覺,就在小林夫婦倆疏忽時,他們8歲的兒子小貝(化名)墜樓身亡。近日海滄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小林夫婦對意外發生承擔主要責任。
小林夫婦倆都是外來務工人員,同住在單位租住的宿舍樓內。去年5月1日中午,兒子小貝和夥伴們一起在頂樓玩耍,小林也和同事打起了麻將。
『貳』 孩子爸爸去世了,爺爺奶奶有撫養義務嗎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監護人。如果小孩有母親的話,且其母親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那小孩的撫養權歸其母親。如果小孩母親同意將小孩給其爺爺奶奶撫養的,那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叄』 父親授權委託某兒子辦理母親的喪事合法嗎
父親可以授權委託兒子代為辦理母親的喪事。兒子可以根據授權內容行使相應的權利,處理母親喪事的相關事宜。
『肆』 孩子的父親因車禍去世,母親改嫁,母親有沒有權力承擔孩子父親的骨喪錢
孩子的母親沒有繼承權,只有他的孩子才是唯一的繼承人,母親或者改嫁離婚都不可以。只有他的孩子才有承擔父親的骨喪錢,父親因車禍去世,遺囑就是他的孩子才能繼承,這是不能改變的。
『伍』 我國對兒童意外死亡其家人要坐牢嗎
我國對兒童意外死亡其家人要坐牢。
有些父母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往往會採用一些極端的做法,對孩子進行肢體上的毆打,然而一個和諧的家庭很重要,父母應當尊重孩子,否則孩子在將來容易走極端,所以為避免這樣的情況出現,應當適當禁止父母對小孩使用暴力。
當家庭暴力到了非常惡劣的程度,就已經是犯罪行為了,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向行為人提起自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經偵查如果情況屬實,行為人最多會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的刑罰。但這種情況,必須要受害人自己主動來提起訴訟,司法機關不會主動進行懲罰。當家庭暴力嚴重到造成受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程度,不需要任何人的報案,公安機關會主動進行偵查,進而通過司法機關制裁行為人。這種情況下,刑罰也會嚴厲的多,最多會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陸』 孩子父親有權不讓孩子參加媽媽葬禮嗎小孩3歲。請求法律解答
未成年人保護法,孩子未成年收監護人照看,根據思維、智力的發展,孩子是有權知道關於自己有關的事情,3歲的孩子還沒有自主的思維,雖然有權監護孩子,但是這種情況一般是屬於道德范圍問題
『柒』 兒子死了,喪葬費,辦完喪事後還有剩餘請問父母有權利繼承嗎
父母有權繼承,而且是合法的,如果有孫子,剩餘的可以和孫子平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