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軍官父母享受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1.掛光榮牌;
2.走訪慰問;
3.享受有關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 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② 現役軍人父母有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1、走訪慰問。每逢元旦、春節和建軍節,多數民政部門都要走訪慰問現役軍人家屬、殘疾軍人等優撫對象,送去慰問金、慰問品,了解並盡力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
2、享受有關福利待遇。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
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③ 軍人父母醫療待遇有哪些
軍人父母醫療待遇有如下:
1、半費或免費待遇。幹部家屬臨時來隊治病,應根據統一定價分別按直系家屬半價、非直系家屬全價收費。臨時來隊的幹部、戰士的父母、愛人和未獨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醫生證明,經團以上單位批准者,可免費治療;
2、醫療包干待遇。在部隊駐地所在縣、市結婚,不符合隨軍條件的軍隊幹部的愛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隊辦理半費醫療包干;符合隨軍條件,但在原籍居住的軍隊幹部愛人、子女持團以上單位證明,到當地軍隊醫遼部門辦理醫療包干;
3、領取醫療補助費。幹部家屬居住的地區沒有軍隊醫療單位或本人不願醫療包乾的,由幹部所在單位按月給其妻子及子女發醫療補助費,每人每月44元。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 士兵在服現役期間,享受公費醫療待遇。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妥善安排特殊崗位士兵的療養。
第三十六條 士官家屬的隨軍、就業、工作調動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國家和社會的優待。
高級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士官,經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是農村戶口的轉為城鎮戶口,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准予落戶。部隊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調動的,隨軍家屬可以隨調。
第三十七條 士官家屬符合隨軍條件未隨軍的,由軍隊發給分居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八條 士官犧牲、病故的,其隨軍家屬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管理,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犧牲、病故軍官的隨軍家屬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管理的規定執行。
④ 兒子在部隊父母享受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軍官家屬的優待和補貼: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
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⑤ 兒子當兵當軍官父母有待遇嗎
法律分析:有,軍人家屬住房待遇,軍隊幹部家屬差旅費待遇,半費或免費待遇,醫療包干待遇,享受免費醫療的家屬,享受醫療包干待遇的家屬,享受軍半費醫療待遇。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一條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⑥ 軍人父母享受哪些軍屬待遇
軍人父母享受以下軍屬待遇:
1、軍隊幹部家屬來隊探親待遇:已婚幹部與愛人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愛人每年可來隊探望一次,往返車船費由單位報銷,愛人單位不能報銷的,由部隊報銷。未婚幹部的未婚妻(夫)來部隊結婚的,來隊結婚的車船費如地方不能報銷的,由部隊報銷,但當年不再報銷來隊探親的車船費;
2、軍隊幹部家屬差旅費待遇:隨同幹部、職工調動工作、轉業、復員、離休、退休、退職的家屬,其差旅費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報銷;
3、醫療補助費待遇:
(1)無固定工資收入的軍官、文職幹部的配偶(不論是否符合隨軍條件或是否隨軍)及其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且未在軍隊醫療單位辦理醫療包干者,可享受家屬醫療補助費待遇;
(2)女軍官或軍官妻子生育第一胎是雙胞胎或多胞胎者,符合領取醫療補助費條件的,按子女人數發給醫療補助費;
(3)夫妻均為軍官,其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未在部隊辦理醫療包乾的,由女軍官所在的單位發給子女醫療補助費;
(4)符合領取家屬醫療補助費條件的軍官,在軍隊或地方院校學習期間其家屬醫療補助費由軍官供給關系所在單位發給醫療補助費;等等。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十五條 一次性撫恤金發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第十六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給定期撫恤金:
(一)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或者殘疾無生活費來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
對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給《定期撫恤金領取證》。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依靠定期撫恤金生活仍有困難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可以增發撫恤金或者採取其他方式予以補助,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⑦ 現役軍官父母待遇政策
軍屬都可以享有以下待遇
1.軍屬享受哪些優待待遇
掛光榮牌。1978年12月,民政部《關於為烈軍屬掛光榮牌的答復》指出:「對革命烈士(包括病故、失蹤軍人)、革命軍人有直系親屬的和革命殘廢軍人應繼續掛光榮牌。」
走訪慰問。
每逢元旦、春節和建軍節,多數民政部門都要走訪慰問現役軍人家屬、殘疾軍人等優撫對象,送去慰問金、慰問品,了解並盡力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
享受有關福利待遇。2004年8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31條第2款規定,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2.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制度的基本框架
按照《兵役法》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這個規定構建了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一是將優撫金、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等習慣稱謂,改稱為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二是義務兵家庭優待有兩種類型:貨幣形式即優待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優待;三是優待金的最低標准為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從而使義務兵家庭享受到改革開放帶來的成果;四是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當地人民政府(一般是民政部門)負責發給,資金渠道明確;五是義務兵不分城鄉入伍,其家庭一律給予優待。
3.發放優待金的部門、方式和時間
優待金主要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一般是5種形式:到鄉(鎮)民政助理辦公室、街道辦事處民政科、父母工作單位領取;由民政工作人員送到義務兵家中;舉行一定儀式集體發放;直接到金融機構支取;民政部門通過郵政局直接郵寄等。新兵於11、12月入伍,其家庭優待金一般是一年發一次和當年兌現,如次年和第3年的春節前、「八一」前後或年底前兌現,也有的按月兌現或義務兵退伍後一次性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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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為什麼有的地方優待金差距較大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優待金是以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底線的。由於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地區之間的平均生活水平差異較大,因而,同樣的優待金標准會出現成千上萬元的差額。隨著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戰略的實施,隨著人民群眾整體生活水平的提高,這種差異會逐漸得到妥善解決的。
5.對在西藏服役的義務兵及其家庭有何特別優待
西藏地區高原缺氧、生活條件特別艱苦,為激勵廣大青年踴躍到西藏服役,一些地區規定了特別優待政策,主要是:增發特別優待金、一次性退役補助金和農業戶口轉為城鎮戶口。
6.大學生士兵有何特別優待
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徵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對大學生士兵的特別優待規定包括:一是妥善安排學業。在校大學生入伍後,有條件的可以參加原學校組織的函授或自學原專業課程,經部隊團級單位批准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二是適當減免學費。在校大學生被批准入伍後,已交學雜費的剩餘部分,根據本人自願,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三是落實好優待安置政策。對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並由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義務兵家屬優待的規定給優待。四是重視入伍後的培養使用。對表現優秀的大學生士兵,在學技術、選取士官、報考軍校、直接提升軍官等方面要優先安排。
7.對職工入伍的士兵有何特別優待
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2001年9月,國務院、中央軍委修訂的《徵兵工作條例》第27條規定:「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含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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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保持勞動關系。1997年5月,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職工應征入伍後與企業勞動關系的復函》指出:「職工應征入伍後,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應當與其繼續保持勞動關系,但雙方可以變更原勞動合同中具體的權利與義務條款。」
「帶薪入伍」。各地在規定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制度時,大多規定了職工入伍的士兵「帶薪入伍」問題:職工入伍後作為義務兵服現役期間,由原用人單位按照一定標准按月發給工資,以此作為優待金。其工資數額一般不得低於民政部門發給其他城鎮入伍青年的優待金額。因此,當地政府一般不再發給其優待金。
8.士兵在房地產方面有何待遇
保留土地權益。《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31條第3款規定:「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
⑧ 現役軍人父母有什麼補貼
一、現役軍人父母有什麼補貼
1、給現役軍人父母增加贍養費。年齡滿60歲以上的現役軍人父母,每個父母家庭發放600元贍養費,也有稱贍上養補助金;如果是士官級別的軍人,其家屬可以享受一些優待,具體規定有,士官家屬的隨軍、就業、工作調動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國家和社會的優待;
2、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
二、現役軍人享受什麼待遇
1、首先就是工資待遇,很根據軍銜,享受津貼和補貼,即使離職培訓、休假、療養及免職期間也享受工資待遇的;
2、其次作為現役軍人的軍官享有工費醫療待遇,並享有軍人保險待遇、現役軍官不管是住公寓住房還是購買自有住房,都享受規定的住房補貼和優惠;
3、再次現役軍官享有休假待遇,軍官的隨軍家屬在就業、工作調動以及子女教育,都會受到優待的;
4、最後如果現役軍官執行任務犧牲或者患病未治癒死亡的,隨軍家屬都有政府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