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是婚後男方父母買的,現在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婚後由父母雙方出資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❷ 男方房子在父母名下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婚前財產是男方的,離婚後財產也屬於男方,婚後共同創造的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債權債務是婚後的夫妻共同承擔。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無權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❸ 婚後男方父母還貸款的房子,離婚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視為夫妻一方婚前的購房並支付首付款的行為。其房屋為一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一旦離婚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❹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離婚了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離婚了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離婚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用共同財產購買,婚前購買不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婚後購買的才會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如果首付是對方父母出的話,那麼到底要怎麼分呢,男方父母出的首付離婚了。
一、男方父母付的首付離婚後如何分割房產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給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餘貸款。
對於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
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並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
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二、離婚房產分割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房子的首付是男方父母付清的,以後是還貸是男女雙方共同承擔,現在離婚了,那房子的首付應該歸還給男方的父母,剩下的可以作價後二人均分,男方要房子,
現在房子的市價扣除父母首付後的一半房價要付給女方的,若是女方要房子,先拿出首付錢歸還給男方父母,剩下房價的一半付給男方。
離婚時,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委託,寫了一份手寫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
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離婚協議書需要具備以下幾點,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第二,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第三,離婚協議書中不侵害國家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新婚姻法 一方父母拿的首付離婚怎麼分配?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而且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房產離婚如何分割這個問題,應該從產權證入手。也可能將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記在兒媳名下,
也可能兩個子女名字都登上。
1、在購房時,一方父母出錢買房,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
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
2、如果購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餘的房款是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的,離婚時會將房子歸產權登記人名下,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房貸及房子部分,
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償還給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3、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分割時先認定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資買的,
出資的一方有有權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割該房屋。
4、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如何分割呢?首先此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可根據雙方約定的比例份額進行分割,沒有約定,
按實際雙方應得比例分割。
綜上所述,如果說父母是單純的為了自己的子女結婚的時候能夠居住新房屋而拿出自己的積蓄為其支付了首付就應該將這部分直接分配給該子女而不是成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婚後的部分, 可以主張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不是贈與,或者對方沒有同意的, 可以要求一方享有所有權,同時折價給予另一方,對於對方婚後支付的貸款,
是可以主張一部分所有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❺ 父母要離婚了我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1.先冷靜下來,想清楚這不關自己的事,是他們兩個人的問題;2.因為過去好歹是夫妻,你勸他們坐下來好好談談,是不是已經到了非離婚不可是地步?錯在哪?是他們自己的問題還是別人的問題,把話說清楚,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事理智一些。3.作為家庭的一員,你能做的只有這么多,單靠你自己是無法挽回家庭的,看開些,無論他們最後的決定是什麼,都不是你能左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❻ 婚後男方父母出了一部分首付錢買房,離婚了怎麼算是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的,如果男方父母沒有標明是對男方個人的贈與,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則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住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分割房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國家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❼ 男朋友父母離婚我該怎麼安慰
男朋友的父母離婚了,你可以安慰男朋友,不要難過,以後我會一直陪在你的身邊,如果你心情不好就告訴我,我會陪你度過不開心的日子
❽ 房子是婚後男方父母買的離婚後應該怎麼分
法律分析:1.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的,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願。2.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該房產就算二人共有財產,可以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按當時的出資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❾ 結婚後和他父母同住產生了矛盾老公對我提出了離婚,我該怎麼辦
你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在下給你以下三點拙見:
1、跟你老公商量重新買房搬出去住,或者出去租房子暫時過度(這個貌似不太現實),把該講的道理跟你老公講清楚,買房子你們自己單獨住是一件很有必要且正常的事情,這么做對雙方都好。
綜上所述,我個人覺得還是第一條最合適也是最理智的方法,其實結了婚就應該是小兩口自己過生活的,這個真的無可厚非,當初你嫁給他之前也是個純情少女,你哪時候不會知道等結了婚就會完全跟之前不一樣了,你不會知道跟男方的父母相處是一件多麼難多麼可怕的事情,這一點上我覺得你老公應該多理解你,應當換位思考,如果你老公天天跟你爸媽住一起,你反問一下你老公會是什麼感受!在你沒結婚之前你肯定是個熱愛生活享受愛情的女孩子,當初你跟著他只是為了愛為了彼此喜歡彼此相愛著,所以在哪個時候你根本不會考慮結婚之後的生活景象會是什麼樣的,當然你也不知道結婚之前得有一套屬於你們自己的婚房用來保障你們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方式,所以第一條才是你最應該選擇的,在我看來第二第三都不可取,純手工打字,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