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孩子是美國人 父母如何移民
美國移民法明文規定,美國公民年滿21周歲,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而且無需等待排期。美國永久合法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很多赴美生子的家庭也有將來去美國生活的打算,無需做任何風險投資,只需要孩子年滿21周歲後為父母依法申請即可,簡單、靠譜、方便、省錢!今天星貝老籍就為大家分享一下,美寶如何為父母申請依親呢?
首先要確定,「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family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比如旅遊簽證),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國公民申請父母雙方,需提出兩份申請。
(二)、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調整身份,i-130/i-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後提出,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485的申請。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請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當其i-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後,其身份就已經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但此類申請i-485的申請人能否申請回美紙,移民法規定: 如果申請人在遞交i-485時,己經失去身份六個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紙了,有個別情況移民局仍然會批准回美紙,但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許再進入美國的可能性。因為移民法規定身份失效六個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許入境。
(四)、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如果此美國公民的父親不是親生父親,但他是在此美國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且出生紙上寫有此父親的名字,此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法要求。
(五)、美國公民為自己父母申請依親移民時,其父母的其他21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無條件的隨其父母移民美國。
(六)、美國公民可以為其配偶申請移民,當然美國公民和外籍配偶不能只以辦理移民為目的而結婚,一旦發現,申請即被否決。若是在得到綠卡後被發現,外籍配偶即被遞解出境,並被永遠禁止入境美國。
(七)、美國公民可以為其21周歲以上的兄弟姐妹申請移民,但需要很長時間的排期。
美籍寶寶為父母申請移民無需排期等待,是非常方便的。在這里作為專業的、負責任的赴美生子服務商,星貝孕美還要和大家明確一點:
21歲只是一個理論值,因為為父母移民還附加其他2點要求,一是為美國政府納稅3年,二是保證本人和被申請人的平均收入達到當地最低收入水平,即經濟擔保。關於這兩點,一般21歲還在讀書,等工作3年才是為美國納稅;至於收入,大學畢業後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都會很容易達標的!所以實際申請年齡還要視其他因素而定,一般25歲以後都會達到要求,到時候老兩口就可以去美國養老,享受資本主義的腐朽生活啦!
2. 移民加拿大後,如何申請爸媽也移民
具體情況如下。擔保人要求:18歲以上,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請時必須居住在加拿大)辦理對象:配偶,未獨立子女,父母,祖父母,直系親屬18歲以下孤兒(如:侄兒)辦理周期:配偶/子女,6-9個月;
父母/祖父母,約3年。擔保配偶及子女:不需要提供擔保人的家庭收入證明擔保父母/祖父母:需要提供擔保人的家庭收入證明(以加拿大報稅收入為准),擔保人家庭(可以是夫妻雙方相加)收入最低要求(2008年數字):
2人:26396加幣/年;3人:32450加幣/年;4人:39399加幣/年
5人:44686加幣/年;6人:50397加幣/年;7人:56110加幣/年說明:如丈夫為加拿大公民,擔保國內配偶及1個孩子,那麼總共按照3人計算。擔保期限:在擔保期限內,可以享受免費醫療,但不得申請政府的各項救濟金
配偶擔保3年。父母/祖父母擔保10年。 子女:如小於22歲,10年或者擔保到25周歲。如大於22歲,3年申請程序:
先向加拿大多倫多附近的Mississaug遞交擔保申請, 批准後再轉到北京領館。 配偶/子女,可以在遞交擔保申請的同時遞交PR申請材料。
父母/祖父母,先遞交擔保申請,批准後(約2年)轉到北京領館,再遞交其他移民材料
3. 子女是港澳居民,父母申請移民怎麼辦理
父母投靠子女
一、 申請條件: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二、 申請材料:
1、填寫《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一份,提交申請人和港澳關系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一張(48X33mm);
2、交驗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交驗在港澳地區所有子女的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提交申請人在內地無子女證明(由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
5、提交港澳關系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6、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子女投靠父母
一、 申請條件: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包括被合法收養子女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的養父母的)。
4. 父母堅決不同意移民怎麼辦
父母堅決不同意移民怎麼辦?他們的思想可能還是比較的古板,覺得老了還是呆在自己的國家比較好一點,我覺得遵從父母的意願吧。
5. 子女在美國 父母如何移民
「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
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
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但是,申請時一定要注意,如果您遞錯了文件,可能會造成您的父母去不了美國。
(1)如果您申請父親移民美國、您父親必需要在您出生之前就要和您母親結婚。或者說,您父親在您年滿18歲前和您母親結婚,還可以按依照繼父親的條例來辦理。如果兩種條件都不是的話,您父親是不符合移民條件的。所以,不可以隨便遞交父母新補辦的結婚證文件。
(2)哪怕您的父親真的不是親生的,如果您父親是在您出生之前就和您母親結婚,您的出生證上寫有您父親的名字,您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要求。
(3)如果您是由美國公民收養而獲得美國籍的話,您也不可以反過來申請你的親生父母移民美國。
6. 女朋友和她家人要我一起移民美國,可是我父母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絕對要出國,爸媽留你雖然在情理之中,但是,去美國的機會不是每個人都有的,你出去了之後,努力賺錢,每月2000的生活費摺合美元也就400多,非常輕松的,還有關於照顧的事,你以後可以給爸媽請個小保姆,想想天朝的黑暗,嚇人的房價,飛漲的物價,別人想逃出去還沒這個機會呢,你倒好,還猶豫不決,你和爸媽說,過幾年你就把他們接到美國去和你們一起生活,這事事關你的前途,錯過了我相信你會後悔一輩的
關於樓上說什麼很多人會鄙視你,現在的社會就是笑貧不笑娼,你沒錢,誰都可以把你踩在腳下,憑你現在3K的工資,也就是個打工仔,你現在離開爸媽並不意味你你要拋棄他們,發展幾年之後可以找機會被公司派遣到中國區工作,也可以接爸媽過去
7. 父母超過65歲還可以申請移民來美國嗎
父母超過65歲可以申請移民來美國,主要是通過美國親屬移民方式移民美國。關於美國親屬移民,關於父母移民的情況:
子女是美國公民才可以為父母辦理移民。
只要子女是美國公民,父母都可以跟隨移民美國,沒有年齡限制。子女只有美國綠卡,則父母不能跟隨移民,只有子女可以跟隨移民。
美國公民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及滿21歲的美國公民的父母親,在美國的移民法中被歸類為「最親親屬」(Immediate Relative),屬於不受配額限制的親屬移民。
8. 我遇到一個難題:父母不想移民去美國,老婆孩子想移民去美國,我該怎麼辦啊我要瘋了!
先盤點一下你的家當,夠了一千萬人民幣再發這個愁!
而且你的父母多想了,你就是能辦投資移民,跟他們也沒有任何關系
只有你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能沾上光
他們踏踏實實在中國呆著吧
9. 孩子移民加拿大父母是否可以辦理移民
孩子要不止有移民身份,還要有足夠的收入,才能擔保父母移民。按現在的進度,父母移民要申請至少五年的時間,而且這個政策經常調整,名額也不時的改變,所以很難預測你真正申請時會是個什麼樣子。
10. 父母屬於非移民,但卻在美國產子了,父母能辦理移民手續嗎
父母在子女21歲以後可以申請辦理移民。
美國移民法規定,年滿21周歲或21周歲以上的美國公民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美國永久合法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
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
在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
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移民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雙方,需提出兩份申請。
2. 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調整身份,I-130/I-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後提出,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485的申請。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請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當其I-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後,其身份就已經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
3. 移民法規定:如果申請人在遞交I-485時,已經失去身份六個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紙了,有個別情況移民局仍然會批准回美紙,但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許再進入美國的可能性。因為移民法規定身份失效六個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許入境。
4. 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如果此美國公民的父親不是親生父親, 但他是在此美國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且出生紙上寫有此父親的名字,此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