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父母軟禁我該如何求助
三方面回答你,1首先法律層面的。按你所說。你父母的行為涉嫌違法。法律規定。任何人不準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權利。你的父母侵犯你的人身自由的權利了。
2從親情的角度說。他們是愛你.怕你出去又跑,不回家,怕你出事情。畢竟你有過前科的。我感覺他們是愛你的,只是方式方法用的不對。
3看你說所,估計你家的條件一定很不錯的。也許從小嬌慣的原因。試想下你是不是也有毛病啊。是不是那裡做的也有不對的地方,都是自己親人,會有什麼大的隔閡呢?頂多也就是思想上的的代溝而已。這些事情不做坐下談開嗎?說一千到一萬,父母無論怎樣他們出發點我相信是愛你得。所以建議你們敞開心扉談談,估計會是不錯的選擇的
B. 怎麼去法院告父母
法律分析:列明原被告,提交起訴狀既可。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C. 我被爸媽囚禁了,怎麼辦
逃跑,逃到社會上。不要讓他們找到你。也不要和自己的親朋好友聯系。這樣他們還是會找到你。你15歲還是女孩子。在社會上很容易立足。隨隨便便都能碰到自己的白馬王子。幹嘛要讓他們管著你?聽我的。沒錯。😏
D. 40歲兒子被父母控制打罵怎麼辦
法律分析:1、兒子可以報警處理,警方會對父母的行為予以警告,報警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明家暴行為存在的事實證據,為兒子之後的維權奠定基礎。2、如果父母的行為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還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需要負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 父母一直在操控我,為了自由,我該怎麼做
我們的父母總是想要控制我們,怎麼辦呢?這可能是很多20多歲的你經常會碰到的一個問題。父母希望你按照他們的想法去做,比如說,你選什麼樣的職業?你找什麼樣的人談戀愛結婚?包括你孩子的教育問題,甚至是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他們都想去管,小到吃飯穿衣,大到上學工作婚姻,許多父母對子女的干涉簡直是無孔不入。那麼今天就讓我們一起說說父母一直在操控我,為了自由,我該怎麼做?
3.經濟獨立
我記得政治課有一句話是這么說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雖然不是很貼切這種情況,但是多少有點道理。你如果現在還要花家裡的錢,而且工作還是父母幫你找的,那你別說獨立,連一舉一動都在他們的掌控之中。
F. 面對總是想要掌控你生活的父母,要如何反抗
面對總是想要掌控自己生活的父母,要反抗,要區分是否成年,還需要需要從心理和物質上做好兩手准備,只有準備充分了,才有可能真正的脫離父母的掌控,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總之,面對總是想要掌控你生活的父母,要從心理和物質上,都獨立自主,就可以有效的不受父母的掌控。如果心理和物質都不能獨立,反抗就是一個空口說大話。
G. 我要告父母上法庭,如何告呢
找個律師果斷告,沒得商量,這種情況下只有靠你自己去維護自己的利益了。但是律師需要花錢,需要先想辦法攢夠錢。
H. 如果父母強制控制你不讓你出門,還在威脅的,怎麼處理
打電話報警,如果真的是情節嚴重,警察會管的。
但在我看來,你有手機,尚可與外界聯系,干涉而不是完全限制,並沒有想像那麼嚴重。
你父母為什麼不讓你出去?他們的目的是什麼?如果你想出去而不計後果,可以與他們斷絕關系,出去就別回來了,你可願意?
自由?你想要的可以給你,但要確定真的想要。別在外面搞得傷痕累累再希望能擁有一個安穩的家。
I. 如何起訴父母
法律分析:起訴父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1、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可到被告所在地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起訴。
2、准備相關證據材料在起訴前,你要注意准備民事起訴狀,其中寫明你的訴訟請求,即你想向誰要回欠款多少錢以及利息多少錢。同時,你還要准備一系列的證據,譬如: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
3、起訴時要交一定的案件受理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