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孝敬父母 > 父母的遺產如何處理

父母的遺產如何處理

發布時間:2022-08-27 17:02:00

Ⅰ 父母去世遺產的分配子女該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父母遺產子女分配分兩種情形:第一種情況:如果有生效遺囑,則子女依照遺囑進行分配。第二種情況:如果沒有遺囑或遺囑無效,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分配。分配遺產時同一順位的繼承人一般應當均等。但還有幾種情形需要考慮:1、生活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應當予以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3、有扶養能力和條件的,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4、繼承人協商同意不均分的。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Ⅱ 父母遺產子女怎麼進行分配

如果父母留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內容進行遺產分配,如果沒有遺囑的,應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均等分配父母所留遺產,如果存在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Ⅲ 父母的遺產如何繼承

法律分析:遺囑繼承一般按照以下規則處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都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Ⅳ 父母去世後的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後的財產分割的方式為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以及遺贈扶養協議。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Ⅳ 父母的遺產如何分配

父母的遺產分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那麼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Ⅵ 父母的遺產怎麼樣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按繼承法繼承,但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應按遺囑辦理。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有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因此可以看出,自然人可以以遺囑的形式指定某個人來繼承自己的房產,並不一定是自己的子女。
一、房屋繼承的條件為: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
二、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Ⅶ 父母去世後的財產分割具體如何辦

父母去世後的財產分割:如果父母作為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遺贈的,在他們死後按照遺囑、遺贈的方式分割其遺產。如果父母沒有留有遺囑、遺贈的,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分割其遺產,法定繼承中,父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子女、父母、配偶,第二順位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應該相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Ⅷ 父母去世遺產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父母過世,如果留有遺囑,按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則按法定的繼承順序,由子女和其它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繼承時,可以平均繼承,也可以不平均繼承。對於房產,可以由一個人實際繼承。聘請房屋鑒定部門,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然後分成五份,由實際繼承人按評估的價格,給其它四位繼承人錢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閱讀全文

與父母的遺產如何處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不是老婆不孝順而是 瀏覽:185
事業單位解聘後養老金咋算 瀏覽:467
戲曲怎麼下載到老年人聽 瀏覽:44
體檢如果吃飯會怎麼樣 瀏覽:305
煙台今年農村基礎養老金漲多少 瀏覽:650
老年人不孝順怎麼辦 瀏覽:715
老人興趣活動超過多少時間 瀏覽:657
老人家忘記事情亂說話 瀏覽:994
山西開辦養老院政策補貼 瀏覽:952
父母如何陪孩子英語啟蒙 瀏覽:32
再婚父母住房公積金怎麼取 瀏覽:463
寶加苑老人住哪裡 瀏覽:87
長壽竹怎麼養長壽竹 瀏覽:113
怎麼老公對我的父母不好了呢 瀏覽:408
50歲情人插入 瀏覽:102
體檢血稠怎麼解決 瀏覽:429
60歲以上才能打麻將 瀏覽:984
長壽湖站和長壽北站 瀏覽:344
只交養老保險15年不交社保 瀏覽:867
重慶長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瀏覽: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