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父母贈與的房子離婚時應怎麼分割
婚前父母贈與房產沒有特別約定歸雙方所有的屬於一方個人財產。法律規定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Ⅱ 房子是男方父母蓋的可以分嗎
法律分析:沒有權力分割。父母出錢蓋的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則屬於其個人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Ⅲ 婚前父母蓋的房子孩子歸誰
婚前父母蓋的房子歸父母所有,如果是婚前父母蓋的房子,贈與給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並且沒有明確表示房子只給一方個人所有的,那麼該房子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婚前父母的房子結婚後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父母的房子結婚後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分以下情況: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的房子,則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離婚時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登記了一方名字的,則視為對一方的贈與,離婚時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二、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的按揭房產,則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離婚時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登記了一方名字的,則如果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如果婚後產權登記方用自己財產還貸的,離婚時房產就歸產權登記方。
三、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的,則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離婚時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則雙方在離婚時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額按份共有。
四、如果婚前父母的房子,房產證僅登記父母名字的,結婚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Ⅳ 婚前購房,房產證用的是父母名字,離婚後房子如何分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和你沒有關系,那是父母的房,所以不是你們的婚房,除非父母贈與給你們,把房產證名字改過來了,而且分婚前婚後,婚前贈與的,那是你個人的房子,如果婚後贈與,那是夫妻共同的房子,可以平分,但是如果你婚姻中頭腦發熱寫下了賣身契,例如願意把房子無條件贈與你老婆的話,只要她拿著這個合同,這房你一點份沒有,分不到共同財產的!
Ⅵ 農村婚前父母蓋的房子離婚時怎麼判
法律分析:農村婚前父母蓋的房子,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Ⅶ 房子的宅基地是男方父母的要是我離婚了是否可以分到房子
關於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在婚內夫妻建造取得且對房屋有貢獻,那麼可以對房屋進行分割。
宅基地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享有使用權。由於農村宅基地房屋的身份屬性,實踐中實行「一戶一處宅基地」的原則,所以是不能分割的,但是對於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是可以分割的。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在婚前就已經存在,那麼對於該房屋不能進行分割;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在婚後建設而來,但是您夫妻雙方對此沒有任何貢獻,也是不能分割的;只有該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在婚後取得,且您夫妻雙方對於房屋是有貢獻的,那麼是可以進行分割的。該房屋作為家庭共有財產,首先應進行分家析產,在夫妻取得所屬份額的所有權之後,然後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該房屋作為家庭共有財產的情況下,如果進行出租,其取得的租金收益也屬家庭共有財產,也是可以參與分割的,但首先也是應當先分家析產,然後在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婚後對該房屋進行加蓋,但是該加蓋房屋是沒有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則屬違章建築,就該違章建築的所有權在法院審理中是不能分割處理,但就該違章建築的使用權,部分法院會作出處理。
【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Ⅷ 結婚前父母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割
您好,婚前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並登記在出資方子女的名下,該房屋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因此屬於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進行割。如果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可以認定為是男方父母對雙方的贈與,但在房產分割的份額上還會考慮雙方貢獻大小、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不一定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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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29 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Ⅸ 父母蓋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
父母蓋的房子離婚後分配方法具體如下:
1、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為子女結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義報建的,該屋能否作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還是婚後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視為對子女個人的贈與,子女的配偶無權分割。若是婚後建造,一般視為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屋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子女的配偶有權分割;
2、對於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義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視為該方的家庭財產,離婚時取得房屋的一方負有返還對方資助款項的義務。但如果建房時是以子女一方的名義取得批准用地的,由於雙方家庭出資建房的目的是為子女結婚使用,且該房產確實已歸夫妻雙方婚後居住使用,因此,該房產可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子女的配偶有權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