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父母房子過戶給我,老婆有份嗎法律人士幫忙啊!
1、如果房子是買賣的話,那就得婚前簽訂財產分割協議、
2、如果是父母贈送的,不論婚前婚後回,只需要有答父母贈送協議、
3、說明房子只能歸自己,其他任何人不得分割就行、
4、如果孩子還歸女方的話,法院會考慮,房子雖然歸自己、
5、但是自己也得對女方進行相應的補償。也就是比沒有這套房子的情況分割的要多。
2. 婚後父母過戶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過戶房子屬於贈與,如果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子女的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此次;如果父母沒有明確表示贈與一方,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 父母過戶給夫妻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父母過戶給子女的房子,如果是結婚後贈與過戶的,在沒有特別書面約定只給子女一方的情況下,婚姻法規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納入共同財產分配,但並不是一定平分。如果是婚前已經贈與過戶(房產證時間在結婚證時間之前)則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婚前婚後房產的認定和分配比例,主要根據購房交易時間、結婚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出資情況、產權登記情況等綜合因素判定。在實際處理離婚房產糾紛案件時,法院會以夫妻雙方的協商結果為准,協商不成的才會根據以上因素判決房子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子,離婚後這房子怎麼分割
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子,有離婚協議的,按照協議分割。
沒有離婚協議的,一般算作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但是房子明確是贈與夫妻一方的,應當算作一方的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 婚後父母過戶給兒子的房產,妻子有份嗎
法律分析:父母房子過戶給兒子時候,沒有明確約定該房子贈與給兒子一方的,那麼兒媳婦也有份。若父母明確約定該房子贈與兒子一方,那麼兒媳婦是沒有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離婚後怎麼分
法律分析:父母過戶給子女的房子離婚一般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 婚後父母過戶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過戶的房子不一定屬於費去哦共同財產,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是婚後父母過戶房子,只過戶給了一方並且明確表示該房子只給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過戶給雙方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8. 婚後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屬於共同財產嗎
父母過戶給子女的房子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過戶給夫妻雙方,房產證上登記的是雙方的名字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指過戶給一方,並且明確表示該房子只給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9. 婚後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兒女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有離婚協議的,遵協議。沒有離婚協議或協議不成的,按法條執行。如果在婚後得到的繼承或贈與是在沒有特別說明的情況下,那麼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就應進行財產分割。如果家裡老人去世後並沒有留下遺囑,那通過繼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繼承,則繼承而來的房產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家裡老人有遺囑說明的,那麼該房產就只屬於丈夫或妻子一人,則在離婚時就不用分給對方了。如果是贈與的話那也是一樣的,如果在贈與時沒有加說明或是贈與合同上只說給夫妻的,那麼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加有說明的那麼這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給對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