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滿十八歲父母不給錢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2. 我未滿18周歲但父母不給予學費和生活費我該怎麼辦
通過起訴解決問題,可聯系相關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檢察院等機關代你起訴
3. 我未滿十八歲在讀書。父母不給生活費。怎麼辦急,在線等。
你未滿十八周歲,父母對你有監護撫養的義務,我不知道你的家庭是怎樣,他們畢竟是你的父母,你如果真的索要生活費無果,你可以先去你所在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讓他們進行一下調解。實在沒用,只能走法院起訴了。
4. 18歲父母不給錢合法嗎
法律分析:年滿18周歲且有獨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有權不予支付生活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5. 未滿十六父母一分錢不給我怎麼辦
你未滿16歲,還屬於未成年人,這個時候父母確實對你有善養。嗯,義務,但是這個時候父母不給你錢,也是怕你亂花錢,你應該理解,知道父母的苦心。嗯,其實除了上學和正常的吃飯穿衣之外,你也不需要什麼額外的費用。主要是多理解父母。
6. 未成年家長不給學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對於未滿十八歲子女,父母有撫養義務。若父親執意不給撫養費,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十二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獎學金是指國家和有關部門設立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的定向獎學金等各種用於獎勵學生的費用資金.(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7. 未滿十八歲上高中,爸爸不給交學費,我該怎麼辦
未滿十八歲,父母依然是百分之百的監護人,爸爸不給交學費,不還有媽媽嗎?如果媽媽也推脫說沒錢,那你的情況十有八九是來自於離異家庭。如果是這樣,這種情況在班主任手上遇到太多太多啦,想處理好,確實很棘手呢。
當了班主任,才能真正見識到世間百態,見識到有的離異家庭的父母就是一個符號而已。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後面只圖自己快活去了,而把孩子扔給老人,或者扔給前妻,或者把孩子扔在家裡不聞不問,讓其自力更生,自己要勇敢地活下去。能走到哪一步,全看孩子自己的運氣咋樣吧。
前兩天,一個學生的媽媽打電話說孩子爸問她要3月份的午餐費230塊錢,說你從來都沒有帶過孩子,出點生活費就是應該的。孩子媽說我不是出不起,就是一回想當初離婚時,硬卡著孩子不鬆手就那個氣呀,還以為他多愛孩子呢,沒成想6個月不到就再婚了。
女方還帶個兒子來,馬上自己親兒子就被趕到客廳睡覺,房間騰出來給後兒子,家裡洗衣拖地洗碗洗菜都是親兒子的,他爸居然天天帶著後兒子指揮著親兒子幹活,美其名曰鍛煉你的獨立能力。
老師你說一個十二歲的孩子還要怎麼鍛煉獨立生活能力呢?家務活都是他做了啊,他爸他後媽後兒子都是親兒子伺候著,有一次碗洗遲了,他爸就捨得直接拿鏈條鎖抽,小孩說疼的幾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就那樣,每天還得要照樣幹家務活,一樣都不能少。
當媽的泣不成聲,說自己也再婚了,男方不知道她有過婚史,不知道她還有一個兒子,所以就算心疼兒子也不敢帶到身邊,所以只能給點錢來自我安慰一下吧,前夫要多少就給多少,要不然還能怎麼辦呢?
另外一位當爸的,雖然閨女判給了他,但是事後他卻直接告訴閨女去找你媽吧,以後什麼事都要你媽出面解決,不用找我,然後乾脆利落地退出了班級群,以後再有什麼事都不接聽班主任的電話了,包括孩子的午餐費校服費等一概不問。
所以啊,你看,離異家庭的孩子,十有八九都成為了離異雙方博弈的籌碼,民間有句話:『有後媽就有後爸』,我們要理解這就是人之常情,父母各自開啟了新生活,之前兩人的孩子就成為了累贅,到底跟著誰才好呢?
從我們工作中遇到的情況來看,男孩女孩多數都跟著爸爸,但是爸爸基本上卻都只是一個擺設,更多的時候,親媽依然是過問撫養孩子的主力軍,女性的天性讓她們實在是無法割捨掉血緣親情,孩子依然是她們的掌中寶,心頭肉,無時無刻不在掛念著。
回到這個話題,爸爸不願意支付學費,那麼只有嘗試著聯系一下親媽了,看看親媽的經濟條件怎麼樣,先把學費交上再說,總不能因此而耽誤學習啊。再說,如果親媽一下子拿不出這么多錢,親爸親媽兩人也可以協商一下,一人一半,總好過現在這樣讓你毫無著落。
孩子的學業是頭等大事,但凡父母兩人能夠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就應該要有一個明確的表態,把三年期間的費用協商好,告訴孩子你們兩人是怎麼安排的,好讓孩子安下心來,認認真真去學習。
孩子是家長兩人的親孩子,孩子學有所成,前程似錦,最終的受益者不僅僅只是孩子自己吖,還有父母兩個人對不對?想通了這一點,就絕不應該對孩子的學習不聞不問,反而是大力給予支持,全方位給予保障,這樣做才是一個真正的負責任的家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