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以父母的名義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方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子女的,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子女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⑵ 婚後父母買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父母買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視情況而定。
1.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是共同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後雙方父母出資的,全款買房的,寫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資比例,按份共有,在雙方名下的,如果沒有約定份額,那就是共同共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⑶ 婚後女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子算不算婚後共同財產
婚後女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子不能算婚後共同財產,只能算對方的婚前財產。
一、共同財產的定義婚後共同財產是夫妻兩個人在結婚之後有的財產,與婚前財產沒有任何的關系,不管對方婚前財產多少都是與婚後沒有任何的關聯。共同財產時在結婚後兩人才建立起來的財產,比如工資、基金、福利、獎金等等都可以屬於共同財產,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任意的支配,不需要為此負責。
婚後父母買的房子我們不要有任何的壞心思,應該理智的面對,即使寫了自己的名字也不要亂來。我們應該以家庭和諧為主,不要做出傷害感情的事情,這樣只會讓家支離破碎,也沒沒有繼續生活的勇氣和決心。
⑷ 給父母買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結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房子所有權為登記原則,房產證登記人就是房產所有人,夫妻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姓名,這房子就屬於父母合法擁有的住房,產權和夫妻倆無關。除非夫妻倆有出資證明,可以主張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⑸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算是婚後財產嗎是夫妻共有嗎
一、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算是婚後財產嗎
1、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是否算是婚後財產,具體如下:
(1)父母為子女結婚後購房出資,應該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算共同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屬於個人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個人財產包括哪些
個人財產包括: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⑹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是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只要房產證名字在夫妻一方名下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⑺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屬共同財產嗎有什麼依據呢
結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的的的項目投資,產權登記在自已兒女戶下。依照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後由一方父母投資項目為小孩子選購的房地產業,產權登記在投資人兒女戶下的,算得上只對自身兒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應鑒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結婚後由一方父母項目投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戶下的。除非是有爸爸媽媽項目投資時的以書面形式告知服務保證或確認。
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明文規定:「被告婚後,爸爸媽媽為相互之間購買房子項目投資的,按照服務保證解決;沒服務保證或是服務保證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要求的標准解決。」而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要求,夫婦在婚姻存續期間承繼或是贈送的資產,為夫婦的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全部,但遺書或是贈與協議中建立只歸一方的資產以外。
⑻ 婚後買房怎樣才不算共同財產
因為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婚後買的房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直到現在,仍然有很多人也還是這么認為的。其實,該種觀點是片面的。一般來說,婚後買房屬於個人財產的情況,可以從三個方面分析:父母出資、個人出資和其它情況。1、父母出資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不過在現實中,也常常會發生子女不願為父母養老,對父母不負責的情況,因此小編建議,父母在為子女購房時最好也簽訂一份贈與協議。贈與協議的內容上明確表述買房出資是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並不贈與另一方。也就是說,贈與對象不包括兒媳婦或者女婿,這部分財產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在簽訂了贈與協議或聲明的前提下,即使子女離婚,父母出資的部分也不會被分割,從而保護自身財產權益。2、個人出資的情況一般來說,如果是在婚後買房的,且是個人出資的,那麼想要該房屋算個人財產的話,則需要滿足下面這3個條件:一人以婚前財產出資;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名下;出資人支付了全部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資人只是支付了首付款的,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但是房屋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屬於共同共有的。3、其它情況(1)婚前訂立財產協議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後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了。(2)婚後買房協議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夫妻可簽訂婚後買房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哪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辦理房產時將公證書交給不動產權證辦理機關就行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⑼ 婚後父母出資購房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嗎
法律分析:(一)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額購買的,並且產權登記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離婚時房產是認定為出資方子女擁有的個人財產。其實這個判定大家都應該能理解,父母為子女買房就是為了讓子女能過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後的財產,但是也是出資方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現這種情況下,一般可以認為是出資方父母將房產贈與夫妻二人的,這時房產是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該套房產應該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出資方父母婚後出資方父母買的房子只是單獨贈與自己子女的,否則都將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婚後父母雙方共同出資為孩子買房的現象十分常見,而且離婚時房產判定的爭議也比較多。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父母雙方共同購買的房產應該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來享有房子的所有權,那麼離婚時的房產分割應該根據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來制定。
(四)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雙方名下的房子。
雙方父母共同為子女買的房,且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的話,那麼該套房產則被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會根據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來進行分割。當然,如果雙方針對房產有其他的約定,則按雙方的約定來處理房產。
(五)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子。
如果是上述這種情況的話,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自己子女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房產則會被認定夫妻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⑽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出資買房後沒有明確表示該房子只給夫妻一方所有的,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明確表示該房子贈與給一方個人的,不算夫妻共同財產,是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