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喪葬費在哪裡領該如何辦理
喪葬費在專門負責喪葬的社會保險公司辦公室收取;我知道。准備好死者的死亡證明,家屬與死者的關系證明以及銀行卡原件。符合條件的,到當地市政務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辦理相關手續。辦理喪葬費前,應在當地社保部門辦理養老保險清算手續或福利養老金待遇終止手續。退休人員死亡後有10個月的喪葬費和3個月的撫恤金。如果他們在社保里有資助,可以從社保里拿;如果沒有納入社保,可以從單位領取。
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長期居住在非火葬區的退休人員,除填寫《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金申請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葬區證明和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Ⅱ 父親去世喪葬費領取
法律分析:辦理喪葬撫恤費的所需資料有:1、由醫院或鄉政府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2、火化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非火化區的死者需到所在鄉政府民政辦出具非火化證明。3、死者的存摺原件及復印件。4、死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領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5、如果是配偶前來辦理喪葬撫恤費,需要提供能證明其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及復印件,或者鄉政府、社區出具的夫妻證明。子女前來辦理喪葬撫恤費的,需出具委託書,證明領款人與死者關系,若是多子女,由所有直系親屬簽字按手印並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委託其中一個子女前來辦理。委託書需要到鄉政府或社區蓋章鑒證。6、在職死亡的參保人員為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需提供死者的繳費發票原件及復印件。7、有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Ⅲ 2021年喪葬費領取流程
喪葬費發放標准為: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
一、喪葬費發放標准
計發標准為: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 喪葬費是統一的,只隨時間和地區不同有所變化,不受逝者年齡或者其他因素影響。舉個例子,若某地區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那麼該地區2019年的喪葬費就統一按24000元計發。喪葬費實行「少不退、多不補」原則,即家屬實際安葬逝者所花費的金額多於領取安葬費,也是沒有額外補貼的。
二、喪葬費計算標准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三、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2021年退休人員喪葬費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2021年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各地的具體規定各不相同,具體要咨詢當地人社局。
以下是國務院關於喪葬費補貼的最新規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5570號建議的答復 》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建立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制定城鄉居民喪葬費補貼政策,對於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參保人員基本權益,體現社會公平,維護基金安全,促進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印發以來,全國有21個省份根據當地實際在省級層面建立了喪葬補助金制度。
主要包括三種方式:一是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喪葬補助金標准,如天津市規定喪葬補助金標准為1800元;二是全省統一喪葬補助金計發標准,如內蒙古自治區規定喪葬補助金標准按12個月基礎養老金標准計發;三是由各地根據省里規定的喪葬補助金標准范圍自行確定,如山東省規定喪葬補助金標准范圍為500至1000元。其他省份雖然在省級層面沒有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但是支持和鼓勵市縣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城鄉居民喪葬補助金制度。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推廣已出台城鄉居民喪葬補助金制度省份的好經驗、好做法,指導督促尚未出台政策的地方盡快出台相關政策文件,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符合本省實際的城鄉居民喪葬補助金制度。同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相關權益。
喪葬費是否屬於遺產?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范圍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喪葬費是死者單位給予死者親屬處理死者後事的一種補助,屬於「遺屬津貼」的范圍,喪葬費均發生於死者死亡後,不屬於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合法財產,應將其歸為家庭的共有財產。
2021年喪葬費怎麼分配?
一般是分配給喪葬費實際支出者。喪葬費是社保部門或單位對死者家屬處理殯葬事宜的補償,喪葬費的發放應本著誰支付誰所有的原則處理,喪葬費是對死者近親屬處理死者喪葬事務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告別儀式費、購買骨灰盒費、骨灰存放費等,享有分割撫恤金及喪葬費的人應該是死者的近親屬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還有就是依靠死者扶養的人,處理完喪葬事宜後還有剩餘,應優先照顧死者生前對其進行扶養並喪失生活來源的近親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政府以及工作單位下發的喪葬費、撫恤金不屬於遺產,不能適用遺產繼承方式進行分配。喪葬費用於死者安葬事宜,由具體承擔死者喪葬事宜的利害人享有;而撫恤金用於死者近親屬的安撫事宜,由近親屬共同取得。
Ⅳ 單位職工父母去世如何領取喪葬費
法律分析: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准不一樣,具體待遇同當地社保經辦部門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Ⅳ 喪葬費怎麼領取
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
3、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
4、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
5、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去世,按照去世時的在職死亡政策規定來辦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繼承人可以憑死亡證明和繼承人的有效證件,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支付手續。同時,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丹東父母的喪葬費如何領取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