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贍養父母法律的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如果子女不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時,則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付給其贍養費。並且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㈡ 贍養父母的法律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
【法律分析】
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合理要求。子女一經成年即脫離父母親權的保護,父母、子女間不再享有親權,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的身份法律關系轉化為親屬權法律關系。親屬權是指除配偶、未成年子女與父母外的其他近親屬相互之間的基本身份權,表明這些親屬之間互為親屬的身份利益為其專屬享有和支配,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侵犯的義務。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的親屬權法律關系,特別強調的是成年子女對父母的義務即贍養、扶助和保護義務。這是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親屬權法律關系的主要內容,成年子女必須承擔這樣的義務。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㈢ 法律規定贍養父母的最新標准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法律分析】
我國是一個具有傳統美德的國家,歷來以撫養子女贍養老人互相幫助等為美德,其中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在物質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我國關於贍養老人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體規定:1、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2、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3、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4、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5、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6、贍養老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由此可見,贍養人的贍養義務是由法律明文規定了的,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同樣,在贍養老年人這個問題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條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㈣ 最新老人贍養法律法規
老人贍養義務的法律規定:
1、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2、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㈤ 如何贍養老人有哪些法律法規
贍養老人主要就是在生活當中幫扶老人,為老人提供一定的經濟幫助和生活幫助。在《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當中都有法律法規要求子女必須要贍養老人。成年的子女對於父母是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的義務的,所以無論是基於人道主義還是法律要求,子女都必須贍養父母。當父母沒有能力再撫養子女的時候,子女在獨立之後就應該對父母履行贍養的義務。
如果家裡兄弟姐妹比較多的話,應該共同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每個人應該承擔多少也是要根據每個人家庭生活情況來決定的。如果平常子女不生活在父母身邊,可以通過定期支付一定的贍養費,平常在父母生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子女也應該支付一定的醫葯費和護理費。
㈥ 贍養父母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贍養父母的法律規定如下:
1、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2、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㈦ 贍養父母義務的法律規定
1、如何贍養老人: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2、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1)子女對老人的贍養扶助義務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我國《民法典》第26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繼子女對老人的贍養扶助義務
繼父母和繼子女的關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我國《民法典》第1072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3)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我國《民法典》第1074條第2款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㈧ 贍養父母有哪些法律規定
贍養父母的法律規定如下: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贍養老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