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孝敬父母 > 放棄父母監護權怎麼辦理

放棄父母監護權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2022-08-13 15:52:44

① 如何申請剝奪父母監護權

法律分析:監護人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利益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 》 第三十五條 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一)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將未成年人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

(四)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於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五)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

(七)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② 如何放棄監護權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能放棄監護權的。監護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不能放棄。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系終止:(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監護關系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系終止:(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監護關系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③ 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當事人不可以放棄監護權,但是可申請變更監護權。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即使離婚,父母也均為子女的監護權人。如果父母沒有監護的能力或是死亡的,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其他有意願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擔任子女的監護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④ 父母可以選擇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嗎

法律分析:父母不可以選擇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但如果父母死亡或喪失監護能力的,可以由相關人員或組織申請,經人民法院依法查證屬實的,可以撤銷父母的監護權,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⑤ 未成年人失去父母的監護權怎麼辦

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的監護權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取得,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有監護能力的兄、姐擔任監護人,然後是其他人和組織可以擔任監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⑥ 什麼人可以申請剝奪父母監護權

可以申請剝奪父母監護權的人包括:1、未成年人的其他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或者居民委員會,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3、民政部門及其設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4、共青團、婦聯、關工委、學校等團體和單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閱讀全文

與放棄父母監護權怎麼辦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2015年溫泉縣退休工資 瀏覽:29
企業養老金強制 瀏覽:339
70歲老人步行一步跨多大 瀏覽:754
秦皇島市退休年齡規定 瀏覽:884
60歲得抑鬱症怎麼辦 瀏覽:443
老年大學校園文化節建設 瀏覽:332
雙方父母都在場要怎麼稱呼 瀏覽:388
體檢報告參考值橫杠是什麼意思 瀏覽:184
南通長壽老人有什麼福利 瀏覽:978
描寫孩子孝順的詞語 瀏覽:2
普京退休金 瀏覽:858
老人牙不好吃什麼 瀏覽:608
家長嬌生慣養老師怎麼辦 瀏覽:286
養老金改革具體方案 瀏覽:239
一年級手抄報關於重陽節 瀏覽:788
什麼保險可以用來養老的 瀏覽:215
長壽水域到朝天門多少公里 瀏覽:2
老年大學老師篩選的意義 瀏覽:851
80歲魏文亮 瀏覽:797
贍養50歲父母 瀏覽: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