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有一方死亡房產怎樣過戶給子
父母有一方去世,房產繼承的順序是夫妻、子女、父母。如果想要把房產過戶給子女,首先需要去世一方的死亡證書,其次需要直系親屬的放棄繼承的承諾證明。也就是在世父母的放棄繼承以及去世一方的父母放棄繼承,如果去世父母的父母也去世,同樣需要打死亡證明。然後帶著身份證、房產證以及其他一些相關證件證明去房產局或者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事宜。
B. 父母一方去世,房產怎麼過戶給子女
父母一方去世房子雙方攜帶父母的死亡證明以及他們的自己的身份證件來進行一個申請,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們的配偶,全部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父母房產證原件,死亡證原件,一齊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現場放棄繼承權。
辦理繼承公證後,上面的人帶上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書原件,到房管局辦理房產繼承過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C. 父母去世後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父母亡故後房產過戶給子女,子女可以辦理繼承過戶,房產繼承過戶不需要繳納各種過戶稅費;但是如果父母健在的話就不一樣了,其實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選擇哪種途徑都可以,只是不同的過戶方式,辦理過戶手續不同,所需要的證明資料也不一樣。
房屋繼承過戶的手續是什麼?
1、房屋評估: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2、繼承公證: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
3、房屋測繪:在辦理產權登記之前,房產繼承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理房屋面積測繪/轉繪手續,並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
4、繼承登記: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領取並回執。帶資料審核通過後,取得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後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D. 父母去世房產怎麼過戶給子女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房產繼承過戶的手續是:1、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而繼承人證明則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縣(區)公安局辦理。2、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繼承的情況,需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放棄房產繼承權的書面書之後才能辦理;如父母在世時曾經立下遺囑,則應該按照遺囑中的約定執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二條 處分依照本節規定享有的不動產物權,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E. 老人去世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老人去世房子過戶給子女。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
1.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繼承的情況,需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放棄房產繼承權的書面書之後才能辦理;如父母在世時曾經立下遺囑,則應該按照遺囑中的約定執行;
2.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而繼承人證明則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縣(區)公安局辦理;
3.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到公證處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
4.取得了上述的證明之後,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則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明,父母的死亡證、房產證等資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5.繼承房產所涉及到的房產過戶與咱們其他情況涉及到的房產過戶一樣,需要繳納相關的稅費,而這個稅費的很多稅種收取都是與房屋的價格有關的,因此,需要做房屋的評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F. 父母去世後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父母亡故後房產過戶給子女,子女可以辦理繼承過戶,房產繼承過戶不需要繳納各種過戶稅費;但是如果父母健在的話就不一樣了,其實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選擇哪種途徑都可以,只是不同的過戶方式,辦理過戶手續不同,所需要的證明資料也不一樣。
房屋繼承過戶的手續是什麼?
1、房屋評估: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2、繼承公證: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
3、房屋測繪:在辦理產權登記之前,房產繼承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理房屋面積測繪/轉繪手續,並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
4、繼承登記: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領取並回執。帶資料審核通過後,取得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後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G. 父親去世母親在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法律分析:由房產證登記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兒子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醫學證明,由監護人代替簽字。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H. 父親去世了,母親還在,房子怎樣過戶給兒子
法律分析:父親死亡後,對於夫妻雙方共有的房屋,應當先分出一半歸母親所有,剩下的作為遺產按照遺囑進行繼承,如沒有遺囑的,則按照法定的繼承順序進行繼承。在房屋依法繼承後,母親可通過變價等方式獲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後,再將房屋過戶給兒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I. 老人去世了,怎樣將房產名過戶到子女名下
老人去世可以通過贈與遺囑,或者繼承將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老人去世房產屬於遺產,有遺囑和協議按照遺囑協議確定繼承人,通過遺囑書和協議書辦理過戶。如果沒有,按照繼承權由繼承人帶上死亡證明和繼承人證明書辦理過戶。
法律分析
房屋過戶首先需要明確房屋歸屬,如果房屋屬於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後沒有遺囑,房屋的一半屬於遺產,另一方無權單獨處分。房屋所有權人如果健在,那麼可以去房產局直接進行過戶。如果房屋所有權屬於去世的被繼承者,那麼所有子女都有該房屋的繼承權。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果有撫養協議,按照撫養協議分配遺產,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分配遺產,如果都沒有,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配遺產。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繼承權,正常情況下遺留的房產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額,這個一半份額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因此,根據法律法規,有贈與或遺囑,房產按規定屬於被繼承人。如果沒有那麼房子屬於遺產,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