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常不喜歡銀行 工作 想辭職 ,爸媽又不同意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搞清楚的是為什嗎家人不同意。其實答案是很顯而易見的,家長不同意辭職的原因無非就是因為這份工作很穩定,在他們看來這是一份好工作。而家人不同意辭職應該要怎麼辦無非也是兩種情況,第一是說服自己,聽從父母的話,繼續在銀行好好的幹下去。第二就是說服父母,堅決辭職,再找一份不平淡的工作。
第二第三我們合並到一起來說。不得不說,現在社會的壓力越來越大,考慮問題就必須從實際出發。毫不留情的說,在某一崗位上工作久了,總會感覺到平淡的,提問者是否做好了面對下一份工作平淡期的准備?其次,如果不管不顧的辭了職,提問者是否能夠找到一份比現在福利待遇更高的工作。如果可以,銀行工作辭了也就辭了。但如果不可以,提問者是否有考慮好自己以後的生活?
2. 我爸媽很認死理,不讓我辭職怎麼辦
其實爸爸媽媽不讓你辭職不是他們家認死理,我認為是代溝反應的一個現象,因為老一代人工作單位幾乎沒有辭職的,即便有也是這個人有了問題單位辭退或開除。他們是自己的經歷,占據了他們的思路。那麼你真的想辭職跳槽,你就要耐心做父母的思想工作。
一、介紹目前這個單位沒有發展前景了、過些日子會倒閉;
二、說明你自己在這個單位沒有升值空間,薪水待遇就此僵化;
三、自己實在是乏味了自己的工作內容,沒有技術含量,更沒有沒有挑戰性 ;
四、自己要再選擇一個更好的單位,適應自己的,自己能創成果的崗位。
我想你和父母講清這四點,他們會同意你辭職的。
3. 想離職,但是學校領導,老師,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這個還是得看你想離職的原因,離職得原因是可能克服的還是自己原則上的因素,要是可以克服的那就聽下老師啊、父母的意見再做決定,要是你的理由是非離職不可的,那就離職唄,工作也是會有很多的無奈的。
4. 想離職,家裡人不同意
「想離職,家裡人不同意」你家裡人決定正確。
但是,「想離職,家裡人不同意」家裡人是沒有最終裁定權的,最終是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主動決定權在你。只要你開心就決定離職吧!我支持你。
依法離職程序及方法:
勞動者想離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離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自己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離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男會計國企3500工資,福利約等於無,未婚,父母不同意離職,怎麼辦
如果你有更好的就業機會的話,可以考慮。可是父母的意見需要參照,為什麼不同意你離職呢?你綜合一下,先不用離職,等你新的機會穩定了再走也不遲。
6. 自己的工作離家太遠不想幹了,但家裡人不同意,該怎麼辦
如果你現在的工作真的讓你不開心,也沒必要咬牙堅持。在這種狀態下工作是低效和不負責任的。想清楚了再去做,你就可能找到自己的定位。要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並不容易,所以一定要珍惜這個高薪職位。我們應該學會從發展的角度來對待工作給家庭帶來的矛盾。隨著中國經濟越來越好,交通越來越發達,家庭生活越來越好,回家看望父母,或者把父母接到身邊生活都不是問題。世界已經變成了一個村子,一個國家的兩個城市是隔著一條馬路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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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個工作想辭職但是父母又不同意,怎麼辦
很同情你現在的情形!父母把我們生下來並養大就是盼著我們能成家立業,過上幸福的生活!年輕人大多都想出去闖闖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是大城市有很多鄉村想像不到的機遇、競爭、誘惑……沒有一定的經驗很容易走彎路,更有甚者有生命危險,所以父母擔心,不放心也是情有可原的!不過,任何事情都有解決辦法的,可以和已經在深圳同村鄰居,親戚,同學或朋友一起出去,這樣互相有個照應,跟父母多溝通,到深圳後定期主動跟家裡聯系,這樣父母會放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