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兩人離婚,孩子上小學怎麼辦
法律分析:家長登記時要帶的證件里需要帶監護人房產證、監護人和孩子戶口本,如果是單親離異家庭的,可能需要帶離婚證。其實的話,大致上是需要這些證件的,具體的最好還是和要求的學校進行聯系。對於是離異或者亡夫的情況來說,問題不大的,只要帶齊寶寶的出生證,自己的戶口薄和身份證,到所屬的派出所寫證明,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② 父母離婚後孩子上學跟誰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後,孩子一般在行使撫養權的一方身邊上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
《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③ 父母離異孩子入學政策
【法律分析】:上學申請材料: 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提供下列材料,並在現場列印的《入戶申請審批表》上簽名。1、申請人及隨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16歲以下自願提供身份證材料)。2、父母離異,不需提供非法定撫養責任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3、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4、申請人父母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
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④ 夫妻離異孩子上學怎麼辦
法律分析:離婚後女方戶口從男方戶口本上獨立分戶是可以的,孩子可以跟隨母親或者父親的戶籍遷移,在戶籍所在地上學即可;分戶辦理流程:一、應以申請人的第一人稱撰寫《立戶(分戶)申請》1、使用正式規格的信紙、復印紙,2、以「分戶申請」作為標題。3、內容以自我介紹開始,包含姓名、性別、年齡、現住址等信息,之後應寫明您申請分戶的原因,如單位分配住房、子女結婚等,4、申請書下腳寫明申請人姓名及日期。二、辦理手續時應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申請書、居委會證明(即居住證明)、房產證或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分配住房證明、一張一寸黑白免冠照片、農民戶另須攜帶大隊提供的房基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首先應找到所居住轄區的社區民警(片兒警),片兒警經過審核,會在您的申請書上簽署「同意分戶的」意見,之後攜帶相關材料到派出所戶籍科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⑤ 父母離異孩子上學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家長登記時要帶的證件里需要帶監護人房產證、監護人和孩子戶口本,如果是單親離異家庭的,可能需要帶離婚證。其實的話,大致上是需要這些證件的,具體的最好還是和要求的學校進行聯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⑥ 2020離異家庭孩子上學政策
家長登記時要帶的證件里需要帶監護人房產證、監護人和孩子戶口本,如果是單親離異家庭的,可能需要帶離婚證。其實的話,大致上是需要這些證件的,具體的最好還是和要求的學校進行聯系。
二、怎麼給單親孩子上戶口單親媽媽給孩子落戶,對於是離異或者亡夫的情況來說,問題不大的,只要帶齊寶寶的出生證,自己的戶口薄和身份證,到所屬的派出所寫證明,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而對於是未婚生育的單親媽媽想給孩子落戶,就比較麻煩。無合法婚姻關系的生育是國家所不允許的,根據相關法律條文,你需要交納的不是罰款,而是社會撫養費,一般依地區而定,有的2到3萬,有的4到
5.6萬,有的7到10萬。具體的金額要咨詢所在地的派出所。而且還要寫多方面的證明,有時甚至要給孩子做親子鑒定。辦齊所以資料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
三、父母離異小孩辦留學簽證需要什麼證件留學簽證應該跟父母是否離異沒有關系。如果資金來源於父親貨母親,這點只要告訴簽證官就行了,不需要去證明自己父母有沒有離婚,使館也不會去查這些東西。在簽證時不要提任何父母離異的事情。簽證申請材料:
1.有效護照(半年以上有效期和至少一張空白簽證頁)
2.2寸彩色白底光面護照照片1張
3.填寫好的個人簡歷1份(用中文填寫
4.中國公民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5.在職證明(需列印在公司LOGO信紙上,並加蓋公司公章)
6.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7.個人資產證明(以下二項提供一項即可)1)房產證復印件2)汽車行駛證復印件
8.護照首頁復印件及申請表格第一頁復印件一份.
【拓展資料】 一、 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申請入學,需滿足以下條件(報名時需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一是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的網簽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且正在參加青島市社會保險並連續繳費滿1年以上。(無需提供參保證明,報名時提供參保一方身份證號,由學校集中與社保部門對接核對參保繳費信息)。說明:報名入學的適齡兒童,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的網簽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簽定、簽發起始時間,社會保險繳費起始時間為6月份前(含6月份),且1月至6月的社會保險費需按月連續繳納。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居住證。
3.父母一方在我區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⑦ 離婚小孩上學怎麼辦理
家長登記時要帶的證件里需要帶監護人房產證、監護人和孩子戶口本,如果是單親離異家庭的,可能需要帶離婚證。
大致上是需要這些證件的,具體的最好還是和要求的學校進行聯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⑧ 離婚以後可以帶著兒子去外地上學嗎
雙方當事人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後,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以後另一方擁有孩子的探望權和知情權。因此,離婚後帶孩子去外地的必須要經對方同意,如果要帶孩子去外地讀書或者生活,還是需要好好與對方商量,徵得對方同意後再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⑨ 父母離婚孩子上學規定
各地的政策不太一樣,正常來說,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孩子可以跟隨離婚父母任何一方落戶,然後再辦理入學手續,孩子可以跟隨母親或者父親的戶籍遷移,在戶籍所在地上學即可;
分戶辦理流程:
一、應以申請人的第一人稱撰寫《立戶(分戶)申請》
1、使用正式規格的信紙、復印紙,2、以「分戶申請」作為標題。
3、內容以自我介紹開始,包含姓名、性別、年齡、現住址等信息,之後應寫明您申請分戶的原因,如單位分配住房、子女結婚等,4、申請書右下腳寫明申請人姓名及日期。
二、辦理手續時應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申請書、居委會證明(即居住證明)、房產證或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分配住房證明、一張一寸黑白免冠照片、農民戶另須攜帶大隊提供的房基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您首先應找到您所居住轄區的社區民警(片兒警),片兒警經過審核,會在您的申請書上簽署「同意分戶的」意見,之後攜帶相關材料到派出所戶籍科辦理即可。
申請證明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失效,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
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