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房產贈與子女協議書怎麼寫
將父母房屋贈與給子女的協議應寫明:父母與子女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名稱、位置、面積、價格等信息;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以及雙方的簽名、日期等內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㈡ 父母如何單方贈與給婚後子女
父母如何贈與房產給已婚子女方法為:
1、簽署房產贈與確認書,明確表示贈與一方;
2、對所贈予的房屋進行價格評估;
3、辦理房產贈與公證;
4、繳納相關稅費;
5、更換新房產證。
如果產權只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子女婚後買房,父母出資的,沒有約定或者是約定不明的,無論是全額出資還是部分出資,無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雙方名下,都優先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
房產贈與公證就是公民將屬於本?的房產贈與給受贈?的?種法律?為。這種贈與?為,往往是基於相互間的親
屬關系、友誼關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不是市場上的商品交換。房產贈與?必須具有真實的意思表?,並且必須對
其所贈房產擁有所有權。雖然取得贈與公證書可以迅速辦理產權過戶?續,但應注意?個事項:
?是贈與是?償的法律?為,法律後果不同於有償的轉讓?為;
?是贈與後變更產權登記的稅費與繼承後變更的標准不同,辦理前應向房管局、地稅局等有關部門充分咨詢;
三是?般的贈與?為贈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除外,也就是說
經過公證的贈與?為?般不能撤銷。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㈢ 父母為其將房產給子女遺囑在遺囑中怎麼寫
房產如果留給子女,父母可以在自書遺囑中載明:房屋留給子女繼承,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㈣ 父母如何贈與房產給已婚子女
法律分析:父母如何贈與房產給已婚子女方法為:1、簽署房產贈與確認書,明確表示贈與一方;2、對所贈予的房屋進行價格評估;3、辦理房產贈與公證;4、繳納相關稅費;5、更換新房產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㈤ 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協議如何寫
先給你一篇範文:
【父母房屋贈與協議】
贈與人: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 贈與人與受贈人關系:___________
第一條:贈與目的
贈與人因受贈人無力獨自承擔購房費用,又因其為贈與人獨子,為受贈人今後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夠和睦,更好的對贈與人履行應盡的贍養義務及共同生活,贈與人獨資購買本房屋,並附義務條款贈與受贈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和分割之前有權利撤消贈與。
第二條:受贈人的權利
1、贈與人與受贈人及其妻兒對該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權、使用權;
2、受贈人及其妻兒對該房屋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屋永遠不能作為受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也不得將該房屋作為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
3、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交付任何關於該房屋的費用;
4、受贈人接受贈與後,該房屋今後的費用全部由贈與人獨自承擔;
5、受贈人對該房屋有自由裝修、合理支配的權利;房屋贈與合同6、受贈人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贈與人的義務;
7、如贈與人逝世,該房屋可作為遺產由受贈人獨自繼承。
第三條: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對贈與人有虐待、遺棄、辱罵等行為的;
3、受贈人不履行本附義務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4、受贈人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將該房屋作為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分割等現象發生的;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或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部分民事行為能力的、住院治療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並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6、受贈人拒不承擔贈與人的治療費、贍養費的;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十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第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願申請________為其進行見證,並系自願簽訂。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贈與雙方與見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有任何塗抹均系無效。如有糾紛,雙方可在簽訂合同管轄地起訴違約方。
贈與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要注意:房屋贈與合同、遺贈、捐助行為或債務免除等單方法律行為相區別。
㈥ 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贈與協議怎麼寫
法律分析:1、寫明贈與人、受贈人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基礎身份信息。
2、寫明贈與房產的坐落信息、產權證號或者購房合同編號。
3、父母可以明確贈與房產的范圍,包括房產附帶的相關權益,房屋內的裝修、傢具家電,全部贈與給子女。
4、明確贈與的房產為贈與人所有的財產,贈與人有權處分該房產,贈與房產不存在權利瑕疵,這是為防止他人以無權處分為由追回房產。
5、明確房產的過戶時間以及過戶時的稅費由誰承擔,父母贈與子女房產的,一般會約定當房產具備過戶條件時,無條件配合子女過戶,並承擔過戶產生的全部稅費,同時約定不配合過戶的違約責任。
6、明確贈與協議不附加任何條件,接受財產一方不用履行任何義務,贈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銷贈與,如果撤銷贈與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7、明確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最後簽字,寫明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㈦ 父母贈與房產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父母贈與房產書需要包括以下的內容:1、標題;2、贈與人的姓名、住址以及有效證件號碼;3、受贈人的姓名、住址、有效證件號碼;4、風險提示;5、房屋的具體狀況。例如:房屋座落的位置、建築面積、門牌號位;6、贈與房產書的生效條件以及生效時間;7、辦理贈與手續的注意事項;8、贈與人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㈧ 父母給已婚子女買的房子怎麼寫說明是給自己的孩子的
法律分析:可以雙方簽訂一份贈與合同,寫明該房屋是贈與孩子個人的。如果孩子是已婚的,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㈨ 婚內父母給已方子女全額買房如何書寫增予文書
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協議,是指父母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子女,子女同意接受的協議,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贈與協議需雙方簽字,只有贈與人簽字無效。父母與子女簽訂房產贈與協議,可以在協議註明住房是否贈與子女個人所有,還可以註明受贈人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沒有註明是贈與子女的個人住房,那麼子女在已婚身份前提接受贈與,這房子就是子女和配偶婚後取得共同住房。如果父母和子女在贈與協議中約定了受贈人的責任義務,一旦子女違約,父母是可以主張收回贈與的房屋。對於房產的所有權變動需要做變更登記後發生效力,未進行變更登記的,父母可以拒絕贈與;但該房產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配合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該贈與的合同(《民法典》第657條)。其中,轉讓財產的一方為贈與人,接受財產的一方為受贈人。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向受贈人轉移的一般是財產的所有權(當然並不限於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也可以成為贈與的財產),因此,買賣合同作為典型的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其相關規定對於贈與合同具有參照適用效力。
贈與合同屬典型有名合同的一種,而非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此,贈與合同要求在當事人之間存在合意。第一,贈與合同與遺贈明顯不同。遺贈是被繼承人在死亡前作出的將其財產在其死亡後贈與他人的單方意思表示,遺贈一般由《民法典》之繼承編加以調整。第二,贈與合同與捐贈也有所不同。所謂捐贈,是指贈與人為了特定公益事業、公共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將其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的行為。捐贈既包括有明確的贈與人和受贈人,可以歸類於普通贈與合同的捐贈,又包括受贈人不明確,無法歸類於贈與合同的捐贈,即學說上所謂為特定目的的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