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土地怎麼分配
父母的土地由父母自己分配,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進行分配,沒有遺囑的話按照平均分配。平均分配的前提是由繼承人平均繼承。不管怎麼樣,具體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的,最好是協商解決。
農村土地權父母的土地怎樣分
不可以繼承。
承包地(或稱自留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是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的(土地確權是對承包地經營權的確認,不是對土地所有權的變更)。
土地是集體分給本村農戶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內,與承包人在同一戶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其家庭成員續包;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發包方收回再分配。
農村土地確權後土地確權給誰,農村確權的條件
?土地確權如果有糾紛的,需要先解決糾紛,在進行土地確權登記。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土地管理部門做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土地確權的證據依據: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城鎮地籍調查資料;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新中國成立之後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合法佔有還是非法侵佔,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B. 父母去世多年後遺留宅基地怎樣確權有什麼辦法
可以找村裡的居委會給自己開證明,一般來說,這層關系能夠保留二十年,所以說只要能夠找到就能夠確權。
C. 父母在農村有承包土地,孩子是公務員,可以繼承嗎
父母在農村有承包土地,孩子是公務員,可以繼承嗎?公務員不能繼承承包地,但可以繼承承包地的利益。土地是村集體的資源。農民只能獲得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土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農民可以在承包地上免費種植農作物、果樹等,獲得的收入屬於農民自己。
土地使用權的合法繼承,應當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的原則進行。繼承人應先到窗口申請土地登記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審批表、委託書,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收購單等相關材料,辦理土地使用權繼承。
D. 父母過世承包土地經營權怎麼繼承
家庭承包經營權只能屬於農戶整個家庭,而不是屬於其中某一個家庭成員,所以不存在繼承的問題。《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農戶內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 父母留下的承包地,子女能不能繼承
父母留下的承包地,以前應該是可以繼承的,現在應該有相關律文規定,不可以繼承,分發給國家。不過農村的應該還是可以繼承。
F. 父母不在了農村耕地怎麼繼承
父母去世子女戶口不在農村土地可繼承。父母去世留下農村土地,子女戶口不在農村,30年土地不變子女有繼承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責任制內的土地戶口本有人就繼續使用,沒有人就村集體收回
林地和競標得到的土地,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繼承。
農村承包地老人過世後怎麼繼承
老人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土地,無論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戶,土地確權應該歸其兒女所有,子女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可以繼承其土地。
我國農村土地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制,父母去世後,子女只要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可繼續承包經營原由其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否則不可以承包經營原由其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
綜合上所述,如果是同村同組,不存在繼承問題,大部分地區地少人多,一般還是這家的人口地。
如果子女不在村集體,那隊里就把土地收回重新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關規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