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父母做了很多缺德事,會報應在兒女或者自己身上!!難道真的是所謂的老天有眼嗎還是驗證了那
父母也許做了錯事,但是大多事情都是為了子女,如果自己為人父母就可以慢慢理回解,所以盡量不要抱怨,答而是要化解問題,解決事情,如果事情已經發生了,抱怨也沒有用,盡量調整心態,努力解決眼前之事。
希望我的回到能幫到你。
⑵ 佛學問題:父母做的壞事,報應在孩子身上,公平嗎
「遠在兒孫,近在身」,這是說因果報應的。
祖輩行善積德,子孫往往發達;祖輩造惡做壞事,往往會央及子孫。
這看起來是祖輩的因果報在了兒孫身上。但實際上因果報應永遠是由自己承受不會由他人代替。
《地藏經》雲:「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無量壽經》雲:「天地之間,五道分明。善惡報應,禍福相承,身自當之,無誰代者。」
那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父母做善事或惡事的確會讓子孫受到相應的善報或惡報。但這是子孫自己的業力。只是因為祖輩造惡,把子孫的業報提前了,也就是說子孫也是有相應的因果,才會受相應的報應。
那為什麼子孫一定要和祖輩的因果聯系起來的呢?這就是「共業」。「共業」就是有緊密聯系的眾生,他們之間的業因果報也是有緊密聯系的。子孫為什麼可以無條件享用父母的資財、房舍等等呢?也是個原因。
其實這就是因果報應的一種彰顯。
祖輩行善,感召來的就是福報大業障淺的子孫來投胎;
祖輩作惡,感召來的就是福報小業障大的子孫來投胎。
⑶ 父母所造之因會報在其兒女身上嗎
弟子恭請上師慈悲開示這種因果報應是否成立? 答:師父非常願意來與菩薩共同分享因果正見。首先,做父母的作惡太多,他們自己的兒女會不會受其父母的一些影響?這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說父母作惡太多,而父母可以安然自在,兒女反倒幫父母受苦報,這是完全不符合因果定律的。 請菩薩回答師父:佛陀告訴我們一共有幾種果報?(居士答:有五果四報。)是的,果報分為五果四報,根據您提的這個疑問,師父與您共學五果中的三種果。首先,由於我們身口意三業的造作,即業因,業因分為兩種,一種是善業,一種是惡業,佛陀把善業和惡業各分成十種,即我們所熟悉的十善業、十惡業,十善業得快樂果報,十惡業得痛苦果報。我們如何能得到快樂的果報?就要根據因與果的關系,舍惡揚善。 為了抉擇菩薩的問題,我們要明了五果中的異熟果、等流果和增上果。異熟果為何?異熟果指我們身體的受報,例如我們今生的異熟果是人身,但如果有的人今生造作太多太多十惡業,那他們下一世的異熟果還會是人身嗎?那就肯定無法得到人身了,而可能在地獄道、餓鬼道或畜生道這三惡道中生活,那麼依我們所學的佛學觀念判斷,這三惡道的眾生的身體和我們人的身體一樣嗎?肯定不一樣,所以就叫做異熟果的「異」,通俗地講,就是有差異、有變化的、且已成熟的果報,即身體的形態改變了的果報。 那麼何謂等流果呢?舉例即可了知:過去世在人道的某些如母眾生造了十惡業,那麼他們就有可能感得今生投身在三惡道的異熟果,譬如投身為畜生,而畜生的心意識境界就與我們人類大不一樣,它們的思想知見遠比我們人類愚痴,所感得的這種內心境界就叫做等流果,即像流水一樣的思想意識,一個念頭接著一個念頭不斷產生的思想意識,這就是等流果。就如同在河流上游倒硫酸,在河流下游就不會變成甘露;而在河流上游倒甘露,在下游就不會變成硫酸一樣,當某些人道的眾生在造十惡業時,他們雖然身在人道,但其心意識狀態卻如同三惡道眾生一般,所以他們所感得的異熟果也是三惡道如母眾生的身體,所感得的等流果也是三惡道眾生的內心境界——貪、嗔、痴。我們現在再來共學第三個果——增上果。請菩薩回答師父:譬如您家裡養了寵物小狗,那麼小狗所住的環境和我們人所住的環境是一樣的嗎?(居士答:不一樣。)是的,寵物小狗如母有情睡的是狗窩,而不是我們的房屋床鋪,這就是增上果,即所感得的外在環境,譬如我們所居住的房屋及周圍的朋友、親戚等,都屬於外在環境的范疇,也都是我們的增上果。 當我們了解了這三種果,就可以來探討菩薩的這個問題了。對於作惡多端的父母來說,兒女是父母的什麼果?(居士答:兒女是父母的增上果。)正確,增上果為外在環境,外在環境會影響人們,但增上果絕對不是主要影響因素,影響如母有情的主要因素是等流果和異熟果,即身心正報。例如:有些父母喝酒抽煙可能會對兒女產生一些負面影響,有些父母信佛、學佛也可能會對其兒女產生正面、積極的影響,但是,如果父母都是認真學佛的話,會影響其外在環境的家庭子女比較隨順,但最好的果報也一定是父母自己,往生時會往生到極樂世界,而不是其兒女往生到極樂世界,除非兒女也開始學佛修行,積累了足夠的善因,才能往生至極樂世界。而譬如有的父母不和,互相打架,會對兒女的心靈產生陰影,但是父母打架的時候,難道兒女的身體會痛嗎?兒女的身體不會痛,父母互相打架是痛在父母的身上。因此異熟果和等流果在這里是最重要的果,即身的正報和心的正報。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父母作惡多端,而其全部罪過報應到兒女身上,這種說法是絕對不正確的。我們只能說,父母作惡多端對兒女確實會產生不好的影響,但業報不會遷移到其子女身上,還是父母自己承受果報。 如果要了解其它兩種果——士用果和離系果,菩薩可以在根本網站上下載《菩提道次第攝修心要》之「明信業果」章的錄音聽聞。當我們了解了因果正見,不管修密、修顯,都可以往生極樂剎土。如果迷信因果,那麼連「因」都沒有正,怎麼結到極樂世界的「果」呢?所以我們一定要明信因果。
⑷ 有人說:父母造的孽會報應在孩子身上,有這種說法嗎
有句話說得對:出來混,遲早是都要還的。 這句話的意思是:人一旦做了害人之事遲早會遭報應,報應是躲不掉的,就算是做害人之事的人沒有,那就是他的父母或者是他的後代遭報應,報應=還債!
⑸ 父親做的孽,為什麼會報在我身上
首先 你的「讓所有的惡果報在那些罪人身上. 」的想法是不對的 這種想法只能加重你的業障 既然你信佛,就應該報著慈悲心對待一切人事 不管是你的友人還是敵人。
其次,不能肯定的說你和您母親所受的苦是你爸爸的罪孽。可能是,因為你們是親人,但即使這樣,也說明肯定是你們的某世種下了這樣的因果;也可能不是因為你爸爸,而僅僅是你和你母親自己的因果報應。
不管你爸爸和哥哥今世做了怎樣的孽,他們在無始劫輪回中必定會有相應的因果報應。
而你哥哥和爸爸對你們的不好,也必定是你們某世的因果報應。果報必相報,你們今世能成為親人,必定是因怨相聚或因恩相聚。
我也是一個凡人,對佛的經法不太懂,你可以去寺院問問師傅,誦某部懺悔經,誠心懺悔,回項給你生生世世的恩怨眾生。我想,即使你真的誠心這樣做了也不能保證你百分百的解脫,因為你在消以往的業障同時,你也可能造了新的業障(比如你現在這樣瞋恨你的爸爸和哥哥就是在造業),這就看你的誠心了。
⑹ 為什麼因果報應會在子女身上
「以佛法因果理論來看,這種『禍殃子孫』現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於『同業相引,共業招感,後報轉為現報』所致。所謂同業相引,是指往昔造了相同惡業或善業的人,彼此間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例如,往昔勤於布施濟貧的二人,今世成為父子,父親賺錢致富,兒子出生於此,同享富報。所謂共業招感,是指往世共同參與造作同一件善業或惡業的人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盜,今世父親成為貧窮乞丐,兒子則生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貧窮的果報。所謂後報轉位現報,是指原本是未來世才要承受的惡報,由於環境中遇到相關的緣來促發,使其惡果提早成熟,而於今世就受到惡報。子孫受到連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兩種:一.犯了殺業之後,生的孩子有殘廢,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時,這時因當事人犯了殺業,招感到往世犯了嚴重殺業,應受殘廢畸形等果報的人,來投胎作他的子女,這時子女的遭遇,是由於往世造惡業,今世應受報所致,絕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後才造殺業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薄,而且往世曾造殺業,這時父母的殺生惡行,會促使孩子的殺生果報提早成熟,本應於未來才受報,卻提早於現在就受報,而發生多病短命,災橫的情形。就孩子來說,他的遭遇只是後報轉為現報,仍是自作自受,並無不公平之處。」
⑺ 為什麼父母作孽要報應在子女身上
這么說吧,父母作孽獲取利益,子女多少能從中得到好處,那麼這種情況下報應到子女身上,你還會有疑問嗎?舉個例子,父母受賄得到的錢,子女肯定也用了,但法律不會制裁子女,只會制裁父母。這時候,報應就成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⑻ 為什麼爸爸造的業障,乾的壞事,憑什麼報應到兒子身上,為什麼
業力牽引。
詳細來說 緣分極其深重,才會成為一家人 有善緣 惡緣 無緣不來
自己的父母和自己是一體的 息息相關 也可以說自己和父母是一體的 從佛法來說 因為宿業感召 共同承擔同一個業力 才會成為一家人 既然是一體的 哪裡有不報應的道理
如果父母犯邪淫 感召的兒女也一定犯淫業
再舉個淺顯的例子 如果父母欠了許多錢 已經離世了 那麼要債的自然就會向兒女索要 所謂父債子償 業力使然
所以宇宙人生的真相 不過是因果輪回 報應而已 不論善報惡報 總不出六道
佛法對於這方面說的相當透徹 道教也有說明 看破了 才知道 人生不過是酬償業報而已 索然無味
所以要老實念佛 努力修善 跳脫六道輪回^_^
感恩🙏
⑼ 真的有因果報應自己做的事為什麼會報應在自己孩子身上
當然有啊!
因果定律不是佛教的專利,是客觀定律,也不是佛教發明的,而是佛教乃至其他宗教發現的,儒家、道教、婆羅門教乃至基督教天主教都發現了這個規律,只不過表述的方式和名詞不一樣而已。
因果報應本來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和規律。「因」就是起因,「果」就是結果「報應」就是從起因到結果的演變過程,簡單的理解,因果報應就是:好的起因引發好的結果;壞的起因引發壞的結果(當然在實際應用中遠遠不止這么簡單),用現代科學的理論來說,就是「從量變到質變」。
要構成因果,就像種稻子一樣的過程,是需要時間的:
1、播種,也就是起因。拿「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來看,其中,「春種」就是起因,也就是你開始起了一個念頭,這個念頭開始發芽,所以就像「一粒粟」一樣種到田裡去了。
2、緣。也就是這個「一粒粟」種下去了以後,它需要很多因素才能發芽,譬如陽光、水分、養料、土壤等,包括還不能被害蟲吃掉,——這一點你特別要注意的是,很多念頭起來為何沒結果呢,因為條件不具足,其實也是有了結果(沒有結果也是一種結果),但是沒有達到你所要的結果,這就是「因緣不具足」。99%的念頭都死在這里了,偏偏別人沒有關注,真正的因果,是「因·緣·果·報」的簡稱,因為簡稱,所以很多人把「緣·報」忽略掉了。
3、時間:為何不是馬上發生呢?很明顯啊,春天種下去,要秋天才發出來啊,為何春夏不發出來呢,因為需要一個醞釀成熟的時間,時間不夠,果也無法形成。
4、結果:「秋收萬顆子」就是結果,一是說明了時間,二是產生了比對,由「一粒粟」增長到「萬棵子」,顯然因果形成,而且還擴大了好多,這就是正確的「因」,能過得到更多正確的「果」;那麼錯誤的「因」呢?由於有違常理,也就收到很多干擾,所以往往結不了正確的「果」,連錯誤的「果」也會受到影響呢。
⑽ 父母負刑事責任為何遷連子女
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公務員法》也只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因此,父母犯罪子女報考公務員從法律上說是沒有也不應當有影響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在考公務員時可能會有影響,一般情況主要是在政審方面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