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最新政策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的最新政策是,子女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房時不交契稅,其他非法定繼承人繼承父母房產時是需要交納契稅的。另外,子女辦理遺產房過戶的時候也不再需要出具公證書,只需要出具遺囑或其他能證明自己是房產繼承人的材料即可。
一、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新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徵收契稅。而稅務總局同時明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規定,對於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二、遺產房的法定繼承人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房產繼承的政策並沒有什麼大的變動,另外父母去世後,也不是只有子女才能繼承父母的房產,即便是獨生子女,那除了子女以外,父母的父母,還有被繼承人的配偶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㈡ 子女怎麼繼承父母的房產
子女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繼承父母房產,如果是按照法定繼承的,子女作為其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繼承父母的房產;如果是父母生前有遺囑的,那麼按照遺囑規定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㈢ 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子女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來繼承父母房產:
1、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就按照遺贈扶養協議繼承;
2、沒有協議的,有遺囑的,就按照遺囑繼承;
3、協議和遺囑都沒有的,就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中,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然後辦理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㈣ 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嗎怎麼繼承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一般是按照繼承順序進行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獨生子女可能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還可以通過被繼承人在生前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進行遺囑繼承,將其可以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㈤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父母死亡的,其房產作為其生前合法財產,應當作為遺產在繼承人之間進行平等分割。
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㈥ 兒女怎麼繼承父母房產
繼承前提條件是父母去世,父母留下的房子,兒女,父母的父母,配偶成為第一繼承人,後兩者都不在,兒女才是唯一繼承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死亡證明等去房產交易中心過戶就行,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㈦ 獨生子女怎樣才能繼承父母的房產
法律分析:若想子女順利繼承房產,最保險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證遺囑。為人父母在年滿50歲以後,有機會的話就准備好立遺囑。立了遺囑如果發現子女不孝,可隨時更改遺囑,按自己意願分配財產。當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將房產之類贈予子女,並附加條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㈧ 父母的房產子女怎麼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知,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的,應當申請登記過戶。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可知,子女辦理房屋過戶前,需先到父母戶籍所在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再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後,才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申請過戶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等材料。
但是,如果父母生前訂立遺囑或者辦理遺贈的,則需要按照父母生前的意願繼承其所遺留的房產。只有不存在遺囑或者其他協議的,子女才能對父母的房產進行法定繼承。子女不只一位時,對於房產可採用共有、適當補償等方法進行處理,不得損害遺產的效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