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離婚孩子的戶口怎麼遷
一、根據相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二、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流程主要是: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貳』 父母離婚子女戶口怎麼遷移
法律分析: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5、若孩子還未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叄』 父母離婚子女的戶口可以單獨分出來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相關政策如下:
(一)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如果小孩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肆』 離婚了戶口怎麼分戶
離婚了戶口分戶按照有關規章規定,離婚後的夫妻可以分戶,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即可。派出所就會為女方辦理分戶手續,頒發一本新的以女方為戶主的《戶口本》,原《戶口本》如果作廢,則同時為男方辦理一本新的《戶口本》,如果不作廢就在原《戶口本》上女方一頁上加蓋「已遷出」字樣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伍』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戶口如何處理
1、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陸』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戶口該如何辦
離婚後小孩戶口的問題,一般來說是隨著離婚問題的解決而解決的。對於離婚夫妻的戶口辦理,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者民政局的離婚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還是未成年人,就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如果孩子已經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若是孩子已經年滿18周歲,他也可以選擇單獨立戶。那他只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上面說到,離婚後小孩的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項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