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把掛在親戚戶口上的孩子戶口遷回孩子親生父母戶口上
先去孩子親生父母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明,然後去孩子現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最後再去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辦理時需帶雙方戶口本)。
❷ 父親戶囗在農村兒子戶口是居民戶口想遷在父親一起該怎麼辦
兒子只能去根據父親或母親的戶口來定戶口,不能根據爺爺的戶口來定戶口。如果父親戶口是農村戶口,孩子就可以遷入農村戶口。
【法律分析】
按現在的戶口政策,孩子可以隨父的戶口,也可以隨母的戶口。按照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定方,如果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也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個人建議】
你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由派出具委託證明,做親子關系鑒定,鑒定後戶口就可以遷到父母的戶口上。法律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隨後遷入新的戶口。
【孩子戶口遷移的流程和材料】
1、離婚證
2、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2如果父母視要離婚的,需要准備的材料是:
1、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准遷證明。
3、持准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准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❸ 子女遷戶口到父親戶籍怎樣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遷移。所需材料:父親戶口簿、身份證。在本市子女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與父親的關系證明(由父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子(女)或父親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❹ 怎麼把自己的戶口遷到父母的戶口本上
戶口遷回父母名下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市區居民辦理市內戶口遷移: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屋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屋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三)跨區遷移
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❺ 我孩子的戶口可以落戶到 我父母房子的名下嗎
當然可以了因為存在著一定的血緣關系如果父母允許的話是可以落戶的。我們這邊就出現過外甥把戶口落在不到姥姥家的情況。首先要考慮的是孩子的上學問題。如果方便的話,是可以落戶的。
❻ 戶口怎樣遷回父母名下
戶口遷回父母名下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市區居民辦理市內戶口遷移: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屋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屋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三)跨區遷移
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❼ 怎樣把戶口遷回父母戶口本上
法律分析:可以以子女投父母的名義遷移戶口,先向你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詢,然後辦理落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