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和家裡人斷絕關系那我的戶口本怎麼辦
法律上來說,不存在斷絕關系一說:
1、不管當事人的戶口怎麼遷移,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系,都是存在的;
2、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與父母之間存在的相互扶養關系,至於始存在;
3、要辦理單獨的戶口本或者分戶,都必須經過戶主的同意,原則上,應由戶主親自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 和家裡脫離關系,怎麼辦戶口
這樣的情況只能分戶了。和家裡脫離關系,怎麼辦戶口和家裡脫離關系,怎麼辦戶口最佳答案由提問者推薦匿名用戶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帶足材料去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的規定。女性可以通過結婚遷入丈夫家的戶口,前提是同城。男性要分離戶口,須有獨立住房符合要求可以分戶了一、辦理戶籍分戶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戶。二、分戶所需材料:符合以上條件的話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分戶;房產證及復印件;所在村(居)委會、單位證明;戶口簿。
3. 跟父母斷絕關系,戶口能分出來不
法律分析:戶口能分出來。父子關系不可以斷絕法律不承認所謂的斷絕父子關系,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天然的血緣關系形成的,因此不能通過當事人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解除。但是父子的戶口可以分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4. 假如一個人和自己的子女斷絕了關系,那麼他的子女戶口應該怎麼處理
「斷絕關系」,大都是口頭上的,並沒有法律上效力,因此子女戶口不會有變化,該在哪裡還在哪裡。
有一些特別情況,比如:父母被剝奪對孩子的監護權,解除收養關系,還有其它有法律效力的情況除外,它們會影響戶口。但這種影響是明確的。
所以,如果沒有進一步的信息,「斷絕關系」不影響戶口。
5. 如果父母要和我斷絕關系,戶口怎麼辦
你要遷出戶口,只能依靠父母遷戶。
如果非要遷走,就得有你名字的房子。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找個你父母親的房子,你跟你父母親遷走,然後在父母再遷走。
因為你年滿十八周歲了,雖然你說要斷絕,但是,你的檔案上會寫明你的父母是誰。並且你父母的檔案上也會寫明孩子是誰。公證處並不給於這樣的公證,完全斷絕關系幾乎是不可能。
6. 和家裡人斷絕關系那我的戶口本怎麼辦
法律上來說,不存在斷絕關系一說:
1.
不管當事人的戶口怎麼遷移,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系,都是存在的;
2.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與父母之間存在的相互扶養關系,至於始存在;
3.
要辦理單獨的戶口本或者分戶,都必須經過戶主的同意,原則上,應由戶主親自辦理。
7. 斷絕關系怎麼獨立戶口
斷絕關系去派出所戶籍室辦理獨立戶口。
辦理戶籍分戶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
3.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戶。
分戶所需材料:
符合以上條件的話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分戶;房產證及復印件;所在村(居)委會、單位證明;戶口簿。
子女年未滿18周歲,父母是法定監護人,父母年老時子女是法定贍養人,均是法定義務人,法律不準許一方斷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的
2.假報戶口的
3.偽造、塗改、轉讓、出借、出賣戶口證件的
4.冒名頂替他人戶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規定辦理旅客登記的。第二十二條 戶口簿、冊、表格、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制定式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統籌印製。
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當繳納工本費。第十二條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8. 如果要和父母斷絕關系,戶口怎麼整
你也要和父母斷絕關系嗎 我也是要和這樣的人斷絕關系 但是我戶口還有土地都在他們手呢 而且這不負責任的人不會給我 我想問怎麼才能把戶口屬於我的拿走 只有戶口和地 請懂的幫幫我
9. 斷絕關系怎麼獨立戶口
(1)關於斷絕關系:在我國,收養關系是擬制血親關系,可以通過解除收養而斷絕和養父母之間的關系;而自然血親的姻親關系是有法律規定的具體的權利義務,一般情況下無法斷絕,只能通過收養中斷和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
(2)關於獨立戶口: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在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居住地派出所申請獨立戶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