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要給我小孩上戶口,可是父母不給戶口本,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自己建立戶口。
孩子上戶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記時的《結婚證》,子女出生時醫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證明》,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戶方)的單位戶籍員出具的《出生人口上報單》,當地婦幼保健院出具的《婦幼保健證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戶方)的戶籍本帶著以上手續和證明,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科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二胎上戶口流程:
二胎新政策2016全面放開: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如果是計劃內生育的二胎可以上戶口,如果是非計劃內生育,屬於超生的要交罰款的。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❷ 爸媽死活不給戶口本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向當地司法機關起訴。當事人首先應和父母協商,盡量爭取對方的同意,拿到戶口本後,再去登記。如果你確實是已婚的,那拿著你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去戶口所在地重新列印一份戶口本就可以了,應該是結婚後沒有換過戶口本所致。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❸ 父母不給戶口本,我想辦自己戶口本怎麼辦
如果戶口本的戶主是你父親,還真不好辦,這事有點復雜,但是你必須得辦這事,現在沒有身份證出行太困難了,還有你以後結婚也要用的,總之先去跟父親協商,分戶,然後把身份證辦了,實在不行就去咨詢一下律師吧。
❹ 父母不給戶口本,我補辦戶口本犯法嗎
父母不給戶口本,自己補辦戶口本不犯法。如果需要使用戶口本,可以憑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戶籍信息證明。加註用途,就可以作為你戶口本使用,可以用於辦理結婚或離婚手續,可以買房子。
戶口本補辦手續如下:
1、由戶主本人或委託人持所需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提出補領申請;
2、經核實後,派出所戶籍科人員會在最短時間內辦好。
戶口本的用途有以下幾點:
1、辦理結婚證,離婚證等婚姻登記手續,需要當事人戶口本;
2、購房或賣房,需要當事人出具戶口本;
3、證明親屬關系,辦理繼承,贈與等需要戶口本;
4、孩子建檔,辦理出生證明,落戶,入托,上學,等需要戶口本;
5、新入人員的戶口登記、兵役登記;
6、辦理申請出境手續、辦理生育申請、辦理機動車、辦理個體營業執照、辦理個人信貸事務、參加社會保險,領取社會救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❺ 父母不給戶口本自己怎麼補
【法律分析】
辦理補領戶口簿需提供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戶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戶主委託書及相關證明)。
由戶主本人(或被委託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補領申請,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審核後補發居民戶口簿。
在補辦戶口時,經公安機關審核確認無誤的,當場辦理;因特殊情況需作進一步調查的,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補發新的居民戶口簿後,原居民戶口簿自然作廢;遺失的居民戶口簿重新找到的,應當交派出所銷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❻ 和父母分戶口一般多長時間就能拿到戶口本
分戶口本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具體的辦理時間需要咨詢當地戶籍派出所。
【法律分析】
分戶是指重新開了一個戶頭,由原來的戶主裡面重新分出一個戶頭,也就是變成兩個戶頭,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單獨立戶的條件,立戶是每一個公民的自由,每個公民都享有立戶當戶主的權利,但是為了方便管理,在立戶的時候最好有比較穩定的住所,不然公安機關可能無法確定到個人的戶籍,也就無法辦理入戶。
【個人建議】
和父母分戶,首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去辦理。首先分戶需要因工作或結婚無法生活在一起且經濟獨立的情況下進行分戶,同時需要有獨立的房屋居住權。
【農民無房怎麼和父母分戶】
1、在城裡買房
一戶一宅是指宅基地上建房,對商品房沒有要求的。所以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當地政策允許,就可以在城裡買房。房產登記是在自己名下,宅基地是在父母名下,這樣就是分別都有住房了。
2、在村內買房
實際上這屬於村內的空心房閑置房進行流轉。有很多農民朋友已經不在村裡生活,老家的宅基地上還是有房子在。想要分戶的朋友可以去打聽有沒有願意買賣的。在村委會的同意下,進行有償流轉。而且也不需要買很好的房子,只要暫時能住就行,這樣分戶出來後,可以將房子翻新重建,按照自己的喜好來。當然一定要切記,流轉過來的宅基地,一定要合法經過村委會同意,還要記著將宅基地更名成自己,避免未來發生什麼糾紛。
3、直接農轉非
若不是一定要農村宅基地,在上面蓋房,只是單純分戶,可以直接申請農轉非。有些地方農村大學生上大學的時候,是遷了戶口,在畢業後回原籍戶口是落到一個虛擬的地址,若沒有住房要分戶,申請農轉非的時候,就會將戶口掛到虛擬地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