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孩子1歲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判
對於孩子一歲父母離婚的情形,其孩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母親直接撫養。但是雙方有約定的按照雙方約定。沒有約定但是母親有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等情形的,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四條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第四十五條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㈡ 民法典孩子一歲離婚怎麼判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時,子女不滿兩周歲的,以母親撫養為原則,也就是一歲的孩子,一般都是由母親來撫養,這樣撫養是為了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成長而規定的,但是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並不因為離婚而消除,父母對於子女還是具有法律上的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㈢ 孩子一周歲離婚了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法律分析:1、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1)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2)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兩周歲以下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3、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定;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離婚後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4、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㈣ 孩子長到一歲時夫妻決定離婚,這時孩子該怎麼判
雙方夫妻在離婚時除了考慮金錢之外,最多的就是對孩子的撫養權。面對夫妻離婚,如果孩子剛滿一歲的時候,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做選擇。如果孩子不是處於撫養期的話,就需要根據其主觀意識來判斷。並且也要了解夫妻雙方的財產情況,看孩子更適合交於哪方。同時夫妻的共有財產在離婚時也要平均分配,這樣更加合理。
首先父母應該先隱瞞事情的真相,給孩子一個緩沖的機會。同時夫妻雙方不要在孩子面前辱罵對方,或者在家中要摔東西,更不能把憤怒發泄在孩子身上。孩子越小心靈就越敏感,這樣很有可能給他的身心造成傷害,讓他變得自卑。
㈤ 孩子一周歲離婚會怎麼判
法律分析:孩子一歲父母離婚的一般都會把撫養權判給母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㈥ 小孩1歲父母離婚判給誰
法律分析: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㈦ 孩子一歲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判
一、孩子一歲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判
1、孩子一周歲一般是判給女方。「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發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孩子更改姓名需要帶哪些材料
孩子更改姓名需要帶以下材料
1、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
3、收養關系變更的要帶著收養證。
㈧ 孩子1歲離婚時會判給誰
孩子1歲離婚時一般會判給母親,不適宜由母親撫養的除外。
人民法院在判決子女撫養權時,遵循下列原則:
1、如果孩子不滿兩周歲,一般撫養權會判給女方;
2、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況,則撫養權會判給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如果孩子在兩周歲以上,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4、如果子女已滿八周歲,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5、如果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雙方都想要孩子撫養權,若一方存在下列情況,可以優先考慮這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雙方的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