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親沒養女兒,反而占著女兒的土地徵用的錢不給,女兒剛要讀大��
這塊地寫得戶主是女兒嗎,最好別打官司,法律規定父母撫養兒女都18周歲就行,大學不管是道德和親情問題。可以找村裡德行高的人來勸解,讓父親還錢,畢竟女兒還要上學,費用沒有。打官司也可以,除非關系惡劣到一定程度。
Ⅱ 父母霸佔出嫁女兒土地是否給孫補償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如果你是土地和房屋權利人之一的話,補償款屬於大家共有,你有權讓你父母支付你的部分,如果不給,可以起訴。
Ⅲ 父母離婚了,父親佔有兩女兒七年土地,現在子女要回,父親拒給,子女該怎麼辦
只要地契上寫是那兩女兒的名字,這樣就可以那回來!
Ⅳ 女兒沒有出嫁之前父母把女兒土地給哥的兒子,在本村落戶,十多年不知道才聽說沒有土地這樣怎樣才能要回來
宅基地和耕地都有一定的身份特徵,也就是說只要是本村村民及經濟集體成員的,是本村村民的,才可以依法享有宅基地和耕地。
如果外嫁女在丈夫的地方已經申請了宅基地或者是有了耕地,那麼在娘家的一個工地就不能同時擁有,就會自然的過渡給原來娘家其他的家庭成員所有。
認真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Ⅳ 父母侵佔子女的房屋怎麼辦!
兩種方案,第一是到法院打騰房之訴,房產證是你的,你肯定勝訴,然後法院執行。第二是你持房產證直接到拆遷辦辦理拆遷事宜,由拆遷辦負責做工作讓你父母搬走。第一種的好處是完全合法,你父母無法抗拒,不好的地方是如果你父母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可能會拘留你父母。第二種的好處是你能先拿到拆遷補償,占據主動,或者為自己選擇自己喜歡心儀的回遷房,不好是如果你父母拒不搬遷,會被當釘子戶對待,要麼沒辦法,要麼會比較激烈的不合法的解決。
Ⅵ 父母霸佔女兒的賣地款,這個合法嗎
我認為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應該將取得不當利益返還給損失人,女兒的土地被佔用,補償款應該歸女兒所有,現在父母將其霸佔不予返還,女兒有權依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之規定,要求父母依法返還霸佔的賣地款,如果父母不返還可將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Ⅶ 父母只有女兒的土地確權怎麼辦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果被繼承人取得的土地的合法使用權的,而被繼承人死亡後,沒有訂立遺囑的,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女兒是有繼承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Ⅷ 女兒的土地補償款被父親霸佔.:怎麼辦如果不給法律能判父親嗎
首先要分清
國家補償款給予的主體是誰,分清土地和房子的概念
1,是戶口下所有的人,還是你們家的所有人
如果是戶口下的,那就是你弟弟和你,甚至有你老公和孩子的
要看清補償款給予的主體。
2, 房子如果是你父親蓋的,屬於父母的
所以 房子是你母親有一半所有權,你母親,你和弟弟,姐姐各有剩餘一半的四分之一所有權。
3,補償款所給土地,按照法律上應該是戶口所有人的,和宅基地一樣的。
所以,宅基地有戶口的就有。這個你可以咨詢律師
家和為貴,可以把咨詢的結果告訴弟弟,如果走法律,他會更吃虧的。
Ⅸ 法律咨詢老丈人以老買老強霸女兒土地該如何可憐天下父母心,這話對我來說,難上加難,隊里分給我的口
為老不尊,你還有什麼必要顧及他的身份和年齡。直接起訴,請法院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Ⅹ 父親有權處理自己已經嫁出女兒的土地征拔的款嗎
父親有權處理自己已經嫁出女兒的土地爭奪的款嗎?這個是父親,沒有權利的,因為畢竟是女兒的,即便是女兒已經初初嫁了,他也是你的孩子,因為這個必須有你的女兒去支配,父親是沒有權利的,如果你想的話,那你必須經過你的女兒同意,如果女的女兒同意了,你才有權利去處理女兒土地征不得款,如果女兒不同意,你是沒有這個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