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失信黑名單對子女上大學有影響嗎
父母失信對孩子有影響,家長失信影響孩子上大學。現代社會越來越重視信用,國家為了應對信用失分也是用了各種各樣的招數。尤其是有能力還錢卻拒絕償還的「老賴」,不僅不受人信任,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甚至會影響到子女的升學。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為其子女入學支付高昂學費,初衷在於敦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非限制孩子們接受教育的正當權利。這樣做的目的在於限制被執行人對財產的支配權,一方面防止失信人的財產減少或轉移財產,影響其償還能力;另一方面,為了給他們的生活造成一些不便,起到懲戒和督促的作用。
[(1)父母一方失信不能上哪些大學擴展閱讀]我國確實有父母失信影響子女上大學的先例,但不是高考。例如,申請出國會考察家庭財產和父母信用的相關證明,這種情況下,父母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確實會對子女升學產生影響。
此外,公務員考試會涉及家庭政治審查,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能通過;而入黨政審中,重點考察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表現,兩項資格審查均不涉及父母失信的問題。
在法治發展較為發達的歐美國家,失信懲戒同樣只針對失信者本人,懲戒措施也以限制高消費為主,並不會牽扯到子女的升學。不過,歐美大學學費高昂,一個學生沒有拿到獎學金,往往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時,就要考量學生的財產和信用狀況了。
不過,社會對「老賴」的容忍度越來越低,從地方執行層面上,從「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轉變為「父母失信,子女受限」並非沒有可能。為了自身和孩子的前途著想,各位家長還是要珍惜信譽,誠信做人。
『貳』 父母上失信名單對孩子上大學有沒有影響
您好!父母上失信名單對孩子上大學沒有影響,請知悉!謝謝!
首先父母被列入徵信黑名單之後,其對於子女並沒有任何的影響;有影響的是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納入徵信黑名單是銀行的行為(比如你出現逾期、欠息未能歸還),但是徵信黑名單並不代表著就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中間還要通過法院這一環節。
其次如果兒女就讀的學校是普通的公立學校,那麼即使父母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正常也沒有任何的影響,按照2018年1月9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印發的《關於印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6〕141號)第三條第(二十四)款項: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實施。也就說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只是不可以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而已,對於就讀普通公立大學沒有任何的問題。
『叄』 父母失信子女能上重點大學嗎
失信人員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子女考大學(含考研)可能被拒絕錄取,子女考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政審無法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第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985、211的資審還是比較嚴格的,恐怕會受到一定影響。
『肆』 父母徵信被拉黑會影響孩子上大學嗎
如果父母被徵信拉黑的話,是會影響到孩子上大學。在我們這個地方,曾經有一個案例,因為父母欠款,結果導致孩子的錄取被暫停。直到父母還清欠款,孩子才能夠正常的上大學。
『伍』 父母失信,高考710分被拒錄,父母失信真的會影響子女上大學嗎
網傳女生高考710分,因父親失信被高校拒絕錄取!專家:不會影響子女上大學!網傳文章內容大致為:女孩玲玲今年高考考了710分,因父親是老賴,欠錢不還上了失信人名單,導致自己無法被大學錄取。其實這是一則假新聞,這篇文章多年來被改頭換面連續搬上「高考舞台」。女孩的名字也是變化無窮,不過都有同樣的遭遇:就是乖巧好學但是卻有一位老賴父親,最後都是父親想方設法還清了欠款。估計是哪些被老賴坑慘的債權人惡搞出來的戲文。
『陸』 父母離異一方失信,會對孩子考大學和就業有影響嗎
對孩子考大學和就業有影響,不能報考一些高校,考公務員時也會受到影響。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鏡子,父母要做有誠信的人,否則就會給孩子帶來負面影響。
父母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就應該明白自己身上肩負的責任是什麼,生了孩子就要好好的養孩子。父母要嚴於律己,管好自己的事,不要做一個老賴,不要做一個沒有誠信的人。父母不要因為自己失信影響孩子的前程,父母要照顧好孩子,要對得起孩子,這才是做父母的責任。
『柒』 父母徵信黑名單對子女上大學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不會影響上大學。
因為徵信黑名單與失信被執行人不同,並沒有強制措施,只是影響借款人個人的信貸業務,與子女家人無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