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嫁出去的女兒父母已雙亡,戶口還可以遷回去嗎
摘要 一般來說,不可以,根據我國戶籍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一般只存在於直系親屬之間(父母、子女、配偶) 父母已經去世,戶口已經銷戶了,具體可咨詢戶口遷入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答復為准。辦理遷戶口的一般程序:
『貳』 父母雙亡,又離婚,怎樣遷回原籍
父母雙亡又離婚,怎樣遷回原籍?如果你從原籍遷出來的時間不是特別長,而原籍又有你們遷出去的檔案,你需要到原籍去說明情況,原籍同意你遷回去,那麼你就可以辦手續了。如果原籍不同意,你是簽不回去的。
『叄』 父母離異小孩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
2、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3、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4、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5、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6、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
7、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8、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9、《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3)父母雙亡後孩子的戶口怎麼遷移擴展閱讀:戶口遷移程序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肆』 父母雙亡戶口本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民去世的,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伍』 父母離異孩子戶口怎麼遷移
1、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2、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3、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4、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5、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6、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7、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8、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9、《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5)父母雙亡後孩子的戶口怎麼遷移擴展閱讀:戶口遷移程序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據:《戶口等級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陸』 父母雙亡孩子的戶口怎麼落戶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應該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柒』 父母雙亡孩子撫養權跟著姑姑戶口可以隨遷嗎
當然是可以的,雖然只是姑姑,但是姑姑和侄子之間已經有了實質的撫養關系,所以侄兒子是可以跟著姑姑的戶口遷過去的,但如果是北上廣一類的大城市,想要遷戶口就不太可能了
『捌』 喪偶後孩子戶口怎麼遷出來
轉戶口要先找到落戶的地方,落戶的地方簽個接收證明就可以了,和一般的轉戶口一樣的。
轉戶口所需的手續: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玖』 父母雙亡孩子的戶口怎麼落戶
看孩子大小了,孩子很小可以掛靠親戚的戶口,孩子大點的話可以自己單獨立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