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不給孩子生活費是否觸犯法律 孩子還在上學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應當支付上學子女的生活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② 大學期間父母不給生活費犯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應當支付上學子女的生活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③ 16歲父母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未成年子女起訴要求撫養費的判決都會得到支持,子女撫養費的數額,考慮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對於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不能獨立生活的未成年可以起訴父母要求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④ 未成年父母不給生活費怎麼起訴
法律分析:可由孩子另一位監護人,或直接撫養人,到法院起訴維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不需要等到庭審結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⑤ 我未滿18周歲但父母不給予學費和生活費我該怎麼辦
通過起訴解決問題,可聯系相關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檢察院等機關代你起訴
⑥ 家長不給未成年孩子生活費犯法嗎
這種情況下應該不算犯法,如果起訴的話,也屬於是民事糾紛,算不上刑事責任,既然沒有刑事責任,那麼就不算違法。
未成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在其他國家,未成年人被定義的年齡范圍並不完全相同 。中國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人身權利
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權利的基礎。生命健康權包括生命權和健康權兩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對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為,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有權向有關機關控告,直至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