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因果報應會在子女身上
「以佛法因果理論來看,這種『禍殃子孫』現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於『同業相引,共業招感,後報轉為現報』所致。所謂同業相引,是指往昔造了相同惡業或善業的人,彼此間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例如,往昔勤於布施濟貧的二人,今世成為父子,父親賺錢致富,兒子出生於此,同享富報。所謂共業招感,是指往世共同參與造作同一件善業或惡業的人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盜,今世父親成為貧窮乞丐,兒子則生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貧窮的果報。所謂後報轉位現報,是指原本是未來世才要承受的惡報,由於環境中遇到相關的緣來促發,使其惡果提早成熟,而於今世就受到惡報。子孫受到連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兩種:一.犯了殺業之後,生的孩子有殘廢,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時,這時因當事人犯了殺業,招感到往世犯了嚴重殺業,應受殘廢畸形等果報的人,來投胎作他的子女,這時子女的遭遇,是由於往世造惡業,今世應受報所致,絕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後才造殺業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薄,而且往世曾造殺業,這時父母的殺生惡行,會促使孩子的殺生果報提早成熟,本應於未來才受報,卻提早於現在就受報,而發生多病短命,災橫的情形。就孩子來說,他的遭遇只是後報轉為現報,仍是自作自受,並無不公平之處。」
㈡ 佛學問題:父母做的壞事,報應在孩子身上,公平嗎
摘要 遠在兒孫,近在身」,這是說因果報應的。
㈢ 為什麼人的報應是報在後代呢
這是古代傳統思想認為「父債子還」的關系。所以迷信的說法會說父母或祖父母如果做了壞事,結果會讓自己的兒孫來償還。
㈣ 為什麼父母債兒女換
有些父母債是不用兒女還的。如賭債。有兩大類債是要還的
一)父母生前經營活動所欠債務。
根據《民法通則》第二十九條:「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的規定。經營活動所欠債務又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父母生前由於個人經營所欠債,根據《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應負責償還父母的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放棄繼承的,則不負償還責任。
(2)父母生前為家庭經營所欠債,因為該經營的盈、虧為家庭成員共有,相互間互負連帶責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債務逝世後,其子女有責任在家庭財產范圍內來償還。
(二)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難所欠債務。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規定,如果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贍養義務,父母因維持正常生活、醫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債務,父母死亡後這些債務無論有無遺產,一律由負有贍養義務的子女分擔償還。
除上述內容外,父母生前因賭博所欠之債或者從事其它違法活動所欠之債,因不受法律保護,子女可以不予償還;其它生前合法債務應當依照《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以限定在父母遺產范圍內清償和與子女主張繼承權相聯的原則,如果子女放棄繼承權,則不償還債務,主張繼承權則連同債務一並繼承。
㈤ 真的有因果報應自己做的事為什麼會報應在自己孩子身上
當然有啊!
因果定律不是佛教的專利,是客觀定律,也不是佛教發明的,而是佛教乃至其他宗教發現的,儒家、道教、婆羅門教乃至基督教天主教都發現了這個規律,只不過表述的方式和名詞不一樣而已。
因果報應本來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和規律。「因」就是起因,「果」就是結果「報應」就是從起因到結果的演變過程,簡單的理解,因果報應就是:好的起因引發好的結果;壞的起因引發壞的結果(當然在實際應用中遠遠不止這么簡單),用現代科學的理論來說,就是「從量變到質變」。
要構成因果,就像種稻子一樣的過程,是需要時間的:
1、播種,也就是起因。拿「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來看,其中,「春種」就是起因,也就是你開始起了一個念頭,這個念頭開始發芽,所以就像「一粒粟」一樣種到田裡去了。
2、緣。也就是這個「一粒粟」種下去了以後,它需要很多因素才能發芽,譬如陽光、水分、養料、土壤等,包括還不能被害蟲吃掉,——這一點你特別要注意的是,很多念頭起來為何沒結果呢,因為條件不具足,其實也是有了結果(沒有結果也是一種結果),但是沒有達到你所要的結果,這就是「因緣不具足」。99%的念頭都死在這里了,偏偏別人沒有關注,真正的因果,是「因·緣·果·報」的簡稱,因為簡稱,所以很多人把「緣·報」忽略掉了。
3、時間:為何不是馬上發生呢?很明顯啊,春天種下去,要秋天才發出來啊,為何春夏不發出來呢,因為需要一個醞釀成熟的時間,時間不夠,果也無法形成。
4、結果:「秋收萬顆子」就是結果,一是說明了時間,二是產生了比對,由「一粒粟」增長到「萬棵子」,顯然因果形成,而且還擴大了好多,這就是正確的「因」,能過得到更多正確的「果」;那麼錯誤的「因」呢?由於有違常理,也就收到很多干擾,所以往往結不了正確的「果」,連錯誤的「果」也會受到影響呢。
㈥ 為什麼爸爸造的業障,乾的壞事,憑什麼報應到兒子身上,為什麼
業力牽引。
詳細來說 緣分極其深重,才會成為一家人 有善緣 惡緣 無緣不來
自己的父母和自己是一體的 息息相關 也可以說自己和父母是一體的 從佛法來說 因為宿業感召 共同承擔同一個業力 才會成為一家人 既然是一體的 哪裡有不報應的道理
如果父母犯邪淫 感召的兒女也一定犯淫業
再舉個淺顯的例子 如果父母欠了許多錢 已經離世了 那麼要債的自然就會向兒女索要 所謂父債子償 業力使然
所以宇宙人生的真相 不過是因果輪回 報應而已 不論善報惡報 總不出六道
佛法對於這方面說的相當透徹 道教也有說明 看破了 才知道 人生不過是酬償業報而已 索然無味
所以要老實念佛 努力修善 跳脫六道輪回^_^
感恩🙏
㈦ 有人說:父母造的孽會報應在孩子身上,有這種說法嗎
有句話說得對:出來混,遲早是都要還的。 這句話的意思是:人一旦做了害人之事遲早會遭報應,報應是躲不掉的,就算是做害人之事的人沒有,那就是他的父母或者是他的後代遭報應,報應=還債!
㈧ 為什麼父母作孽要報應在子女身上
這么說吧,父母作孽獲取利益,子女多少能從中得到好處,那麼這種情況下報應到子女身上,你還會有疑問嗎?舉個例子,父母受賄得到的錢,子女肯定也用了,但法律不會制裁子女,只會制裁父母。這時候,報應就成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