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情況下父母沒有監護能力
法律分析:一是患精神性疾病.二是本人失去自由,如判刑。三是將子女送別人收養。而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其未成年子女,不是失去監護能力的必要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貳』 父母在什麼情況下才可被認為是無監護能力人 包不包括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其未成年子女
常見的失去監護能力的情況有:一是患精神性疾病.二是本人失去自由,如判刑。三是將子女送別人收養。而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其未成年子女,不是失去監護能力的必要條件。
『叄』 父母在什麼情況下失去監護權
【法律分析】
相關法律,監護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將未成年人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肆』 父母什麼情況下喪失監護權
法律分析:父母喪失監護權的具體情況是,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剝奪監護人的監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系終止:
(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情形。
監護關系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伍』 沒有監護能力怎麼理解
法律分析:1.父母在被法院剝奪了監護權後、父母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及子女成年後都是無監護能力人,沒有經濟能力沒有包括在內。
2.認定監護人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系狀況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陸』 父母怎樣算沒有監護能力
法律分析:父母在被法院剝奪了監護權後、父母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及子女成年後都是無監護能力人,沒有經濟能力沒有包括在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