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死以後過一七,二七,三七是什麼意思
人死後一七、二七、三七是一種喪殯習俗。
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
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
(1)民間傳說父母死後沖七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
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禮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蠟、金銀斗等祭奠。
「燒七」若與夏歷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沖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沖七有難」。
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沖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
關中一些農村。遇到「沖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
陝北的延長縣,在「沖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據說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藏於白旗下躲難。
B. 老人去世以後過的一七到七七 都是什麼意思啊
,「一七」一般叫「頭七」或首七,通常在第六天就開始,據《杭俗遺風》上說:做七須在第六日上,故名曰「敲六頭兒」,要用土地廟的和尚來做,首七要敲打。內容是拜十五懺,掛功德畫,張掛榜文,只是不放焰口,只觀一下燈就結束。二七在死後第十四天,杭州的遺風認為二七與煞期不遠,因此要兼做煞七的法壇或輪做送七,相對而言,二七的做法比較簡單。三七由和尚念受生經,晚上要放焰口,焰口是梵語的音譯,就是佛教中地獄里餓鬼王的名稱,據說它肚大如山,喉嚨細如針,一切飲食到了它的嘴邊,都化為灰炭。也有的說焰口渴望飲食,所以口吐火焰,因而被稱為「焰口」。而當地的習俗對放焰口則是從實際意義上來理解並執行的,死者的親屬為了避免死者投生餓鬼,因而遍施飲食於鬼神。儀式是這樣的,一般在黃昏時候,喪家取一些干凈的水,和一些米飯糕餅之類,右手按器,口念咒經,後來改為口稱如來佛的名號,再取出食器,把這些食物都倒在地上,意思是布施和超度了餓鬼。做四七時大多由親戚朋友出錢請和尚念經,另外家人也准備酒食、供羹飯、焚紙進行祭奠。五七按照風俗習慣應該請道士來做,大的法事要請九員,小的也要請三員。最體面的五七是道士遊街都坐上憲轎,上罩紅傘,手執如意,走到廟觀中去。《紅樓夢》第十四回中講到「這日乃五七正五日上,那應佛僧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閻君,拘都鬼,筵請地藏王,開金橋,引幢幡;那道士們正伏章申表,朝三清,叩玉帝;禪僧們行香,放焰口,拜懺水。」這是五七中比較講究的一種做法。當地民俗認為這一天是亡靈回家省親的日子,有的喪家還在靈堂前設桌椅,做面人形,並在牆邊靠一把梯子,作為死者的魂靈憑梯返鄉之用。六七一般是由女婿來操辦,杭州的遺風是六七以前,都只用素菜祭靈,六七這一天,要由女婿來開葷。如果女婿較多,可以免做,如果沒有女婿,則由親戚中的小輩者代替。七七又稱「斷七」,四川地區叫「封七」,這一天只放焰口。七七做完後,四川人的習俗是要由僧人和道士建壇祭禱,表示七七法事的結束。
在民間特別貧窮的家庭,做七僅是哭祭一番。富裕的人家不光請僧、道念經安慰亡靈,還要作紙扎的樓閣房屋,內置錫箔元寶,扎金銀山,山上還要飾草木鳥獸等物。祭祀時,把這些紙扎物都在墓前火化。安徽合肥地區把紙扎的樓閣叫做「庫」,「庫」是有一定規格的,必須高七尺,闊三尺,厚一尺。尤其重視第五個「七」的祭祀,到時除本家去祭祀外,親友也攜帶紙錢或錫箔元寶去助祭,近代還有的人帶實物金錢。做完後喪家還設酒宴款待。逢到做五七,即使貧窮的人家也要想辦法燒一點紙。民間把這樣做七叫做「「燒七」。在做七中,民間還有一些須迴避的禁忌,比如在湖北與安徽交界的地方,那裡流行一種犯七的禁忌,如果喪家在做七時,正好趕上農歷初七、十七和二十七,就是犯七了,犯七是不吉利的事情,但民間也有辦法避開它,方法就是請道士做齋,少則一天,多則七天這樣才能把不吉利躲過去。這里還有一種規矩,如果喪家沒有做滿七七,孝子就不能到別人家去,也不能理發。總之,民間葬後的做七,是一種充滿了親屬寄託哀思的行為,又夾雜著不少迷信觀念的習俗。
C. 喪事的做七是什麼回事
舊時漢族喪葬風俗,流行於全國各地。即人死後(或出殯後),於「頭七」起即設立靈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設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靈止。
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靈魂一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
(3)民間傳說父母死後沖七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一七」,即人死後七日,喪家舉行隆重儀式,設靈位、供木主,上香叩拜,燒紙箱焚楮鏹,請僧道誦經、拜懺。
「二七」,祭禮從簡,這天,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祭奠,燒紙楮,請道士誦經等。
「三七」,亦稱「散七」,這夜,孝子擎香火,到三岔路口呼喊亡人姓名或稱謂,或上墳焚香接亡靈回家,家中設奠。
「四七」,祭禮從簡,這天,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焚紙楮進行祭奠。
「五七」,在七七中,五七祭儀尤重,這天,喪家舉行祭奠,焚楮燒紙,請僧人、道士放焰口。親友也攜紙錢、錫箔元寶(也有送現金)助祭,喪家要辦酒席招待。
「六七」,祭奠一般從簡。這天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焚紙楮祭奠。
「七七」,又稱「滿七」,「斷七」,祭過此七,燒七即完成。「七七」後,孝子才可「弟頭」、「修面」和到親友家做客。
D. 死後的七怎麼講究
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其中以「頭七」和「六七」(或「五七」)最為隆重。
頭七:是根據死者去世的時間,再配合天乾地支計算出來的日子及時辰,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
講究:一般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燒七: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
講究: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札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
「末七」又稱「盡七」,講究: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蠟、金銀斗等祭奠。「燒七」若與夏歷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沖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沖七有難」。
「頭七」晚上祭祀死者,至親好友廝守通宵,午夜吃「頭七餛飩」,派人到他人地里「偷菜」,目的是要被偷之家咒罵,據說罵得越凶,財發得越快。而被偷之家常會察覺近旁人家「燒頭七」的隱秘而噤若寒蟬。此俗民間尚存。在死者第五個或第六個七日忌日,其家屬請僧侶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叫做「六七」,遍請親友前來參祭。死者已出嫁的女兒,於「六七」的前一天晚,置辦三牲、果品前來祭祀,人稱「燒六七羹飯」。這祭桌一直設到「六七」忌日的下午。「斷七」以後,喪禮才告結束。
E. 人死後幾七撞七有啥說法
亦稱「齋七」、「理七」、「燒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舊時漢族喪葬風俗,流行於全國各地。即人死後(或出殯後),於「頭七」起即設立靈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設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靈止。此俗漢代尚無記載,大約與佛教傳入中國有關,南北朝時已多行之,後世沿而不改。佛教《瑜珈論》謂人死後,為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如七日終,不得生緣,則更續七日,至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以故有「七七」之期及逢七追薦之俗。一說,人初生以七月為臘,一臘而一魄成,經七七四十九而七魄具;死則以七日為忌,一忌而一魄散,經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此為道教魂魄聚散之說。第七個七日,民間又稱為「斷七」、「盡七」、「滿七」。比較受重視的是頭七、五七與盡七。《北史.胡國珍傳》:「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至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牡丹亭.遇母》:「空和他做七做中元,怎知他成雙成愛眷?」《儒林外史》第五回:「自此,修齋、理七、開喪、出殯,用了四五千兩銀子。」又第四回:「光陰彈指,七七之期已過。」參閱明田藝蘅《春雨逸響》。
按照古代的喪俗,靈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據說是希望死者還能復生。三天還不能復活,希望就徹底破滅了。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是由於當時喪禮繁縟復雜,尤其是天子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另外,父母死後應該合葬。父死不知母墓,母死不知父墓,都要把死者暫時殯起來,等找到父墓或母墓時再進行合葬。這樣靈柩停放的時間就很難說了。
近代以後,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後入葬。人們認為,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靈魂一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後,亡靈托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托生的類別了。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註定來生要托生畜類,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當下懺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家也認為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做七"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廣州一帶,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必須由外嫁女回來,這一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在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一隻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一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認為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因為人們認為人雖然死了,但靈魂仍然和活人一樣有情感。
做七一般由女婿主持。在浙江一帶,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區女婿來操辦"五七"而在臨安和寧波等地方,則由女婿做"六七"。 在"五七"的前一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鄉台"。傳說,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就會在陰間里登上"望鄉台"眺望陽間的家室,會見親友。杭州人習慣在台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傘。而蘇州一帶的地方,在這一天的五更時分,子女們打開大門向西連續大喊三聲:"某某回來吧!"然後向靈前痛哭,同時端上事先准備好的酒菜,設奠祭祀,叫做"五更夜飯",這個儀式就是"喊五更"。天亮之後,喪家就請店事先用花紙扎一座住宅,門窗、廳堂、庭欄、井灶等十分齊全,給人觀賞之後,用火燒盡,據說這樣可以使死者在陰間有房可住,這叫做"化庫"。現在則把紙糊的家電焚化給死人,好讓死者在陰間也過上"現代化"的生活。到了四十九天,便要做"斷七"。斷七過後就出了孝期,喪家都很看重。親朋好友參加"斷七"禮儀活動。"斷七"這一天,請道士和尚來做道場,美其名曰"保太平"。因為這一次則是為活人祈禱。念經拜懺之後子女們便脫下喪服,換上常服。
在中國南方一些民族中,"做七"期間還有一種"娛屍"的習俗。土家族在留置靈柩期間,每十二天舉行一次隆重的守靈儀式,本村和外村的青年男女聚集在喪家的房屋後,吹拉彈唱,跳喪舞,藉以談情說愛,選擇對象。跳喪舞,又叫做"散憂禍"、"打喪鼓",它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兩千多年多年以前發明的一種民族舞蹈,後來土家族的子女們就一代一代地把跳喪舞傳承了下來,流傳至今。人死以後,尤其是長輩百年歸天以後的第一個晚上,喪家就開始了這種跳喪舞的活動。被請的歌師傅一人擊鼓領唱,還有兩人幫和,邊歌邊舞,圍著棺材一跳就是幾個通宵。跳喪舞是要給死者家屬減輕悲痛,解除憂悶,以達到哀而不悲,傷而不痛的目的。
F. 在中國,人過世後有撞七,各七有何含意
一、什麼是撞七?
撞七屬於民間迷信說法,也不只是中國有,可以說,有華人的地方,就有這種說法。
佛教東傳以前,我國就有人死後應當治喪七天至七七四十九天的做法。佛教東傳以後,至魏晉期間,隨著佛教的興盛,治喪之禮日趨完備,至南北朝正式形成了「七七」治喪的禮制。《北史·外戚傳》記載,外戚胡國珍去世後,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為他設千僧齋,並度僧七人。據《賢者喜宴》和《西藏王臣記》記載,唐金城公主入藏後,將這種治喪禮儀帶入了藏地並傳播開來,形成了藏地的「七期」喪禮。
撞七,民間傳為「撞上別人家治喪做七(每個七的第七天)」,並有「男怕撞頭(七),女怕撞腳(斷七)」、無人撞七不吉利等說法,有的地方還編了「撞七歌」,指引別人來撞七,如「頭七撞七,死者打得叫屈,二七撞七,靈床供在隔壁,三七撞七,喪家發跡,四七撞七,牆壁坍塌,五七撞七,子孫有吃,六七撞七,兒女發跡,七七撞七,眼睛突起」之類。其實這是對古法的誤會誤傳,明顯存在迷信之嫌,很難從正法的角度自圓其說。
而真正意義上的撞七是指「七與七時間上的相交",是「交七」的通俗說法。每個七的第七天為交七(撞七)日,第一個七(通稱頭七)的最後一天,為第一七和第二七的交七日,依此類推,總共六個交七日。於交七日,因亡者前一個中陰身即將壞滅,下一個中陰身即將生成,古人認為這一天可能是亡者最後一次回家,故特別重視這一天的祭奠和超度。據《古婆沙論》五十三載:「尊者和須蜜曰:中有眾生,壽命七日,所以者何?彼身累弱故。」《瑜伽論》一載:「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以後定得生緣。」《地藏菩薩本願經》上:「聖女又問:此水何緣而乃涌沸?多諸罪人及以惡獸無?毒答曰:此是閻浮提造惡眾新死之者,經四十九日,後無繼嗣,為作功德,救援苦難。生時又無善因,當據本業所感地獄。」
二、「七七」超度的原理
佛教認為,除大善、大惡者因業力牽引極大而直接投生轉世外,一般人在死後生前都有一種過渡狀態,這就是「中陰身」(或稱「中有」)階段。「中陰身」與人的肉身相比,其色身極其微細,普通人無法感知其存在。其形如小兒大小,感覺敏銳,行動迅捷,具五神通。「中陰身」碰到轉世機緣,即生「倒心」,因來世父母交會而投入胎中。這種轉世機緣以七日為一期,最多四十九天必然投生,進入下一個輪回。在「七七」期間,以「善願功德力」(如營齋、修福、念佛、誦經)追薦亡人,可使其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道,而是超生到人、天善道中,甚至往生凈土,這就是所謂的「超度」。
三、各七的追薦重點和含義
頭七、二七直至七七(斷七),共四十九天。通過追薦,頭七能夠投生的,效果最佳,二七次之,三七又次之,依此類推,至七七才投生的,則難以保證生在善道。因此,頭七對於亡者與其追薦的家屬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天,這一天,親友們會全體到場,為亡者超薦,以期亡者當天投生善處。到第二七,家屬們感覺到亡者罪業深重,可能仍難超度,必須更加努力,因而,這一天到場的人員都要沐浴,保持清凈,聽任主持法師的調度,做完所有的佛事才能吃飯,如果卜問亡者仍未得脫,所有家屬從這一天起,就更加需要嚴守凈戒,包括夫妻不得同房、任何人不得殺生,等等,直至亡者超脫為止。第三七至七七同第二七。
從這些要求可以看出,第一七的重點不在追薦,而在於觀察亡者生前所作善惡業哪邊重哪邊輕,善業重的,稍微超薦一下就投生善趣了,惡業重的,第一七可能超度不了,必須由活著的親人們全力以赴薦福才能超脫。因此,從第二七、第三七起,要求會全面提高,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努力薦福給亡者,盼望亡者在七七之前超生善處。
從這里也可以看出,民間那種誤會誤傳的迷信說法是缺乏理論依據的,在實踐中也,沒有任何意義,如按「撞七歌」,三七、五七、六七為吉,是不是大家都去撞就能統統發財、升職、行好運?事實上是不可能的,也違背常識。而按佛教教理教義,恰恰是每個交七日都很關鍵,參加的人都應保持清凈莊重,如法追薦,功不唐捐,亡者僅得其一,薦者自得其六,這是一件既利亡者、更利自身的大善事,哪裡來的不宜?
G. 為什麼有人去世要燒「七」,「七」有某種意義么
http://ourtour.com.cn/txdestination/msfq_detail-id_14790.html
喪葬禮儀習俗-燒七
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天就要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有7次,俗謂「燒七」。一般是「三七」、「五七」比較重要,親朋也要送來些紙、燭。此中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儀式。舊俗以為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具有時間由道士推算。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檐下,據說陰魂見此就會進屋。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裡多待一會兒。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滿百日和周年時,還要燒紙祭奠。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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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ct.folkw.com/Dict.asp?id=3290
陝西燒七、百日祭、周年祭
死者葬後,孝子在家設靈位,守孝三年,按陰陽先生寫出的「期單」進行祭祀活動。「期單」貼在靈堂前,喪家必須照單行事,不得稍有疏忽。「期單」上要寫明「燒七「、「回殃」、「百期」等日子。
「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後,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札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蠟、金銀斗等祭奠。「燒七」若與夏歷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沖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沖七有難」。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沖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關中一些農村。遇到「沖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陝北的延長縣,在「沖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據說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藏於白旗下躲難。
各地農村還有一種極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習。「出煞」又稱「回煞」,據說人死後陰魂還留在家裡,「出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說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時辰回家辭灶。「出煞」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此俗建國後已摒棄。
死後百日頭上叫「百期」,文稱「過百日」。也是例祭日之一。這天死者的一般親戚不來,但死者的親屬及近親中的晚輩如侄兒、外甥、已出嫁的女兒等必須上墳祭祀。在陝北的延長縣一帶,先一天下午孝子就要到墳上去請靈,去時頭頂木盤,內放一個大蒸饃,饃上插根高粱桿,桿的頂端夾一長方形的自紙,上寫「恭請顯考×公諱××府君之神位」(或顯妣×氏××孺人之神位),當地稱為「牌位子」,到墳前先燒紙祭奠,然後仍將「牌位子」頂在頭上返回,至大門口,子女哭迎,天黑後燒夜紙祭奠,次日早飯後,再到靈牌前哭祭,名曰「燒百日紙」。
舊時喪葬禮俗,孝子百日內不宴客,不飲酒娛樂,不到別人家去、不剃頭、甚至不洗澡,也不換衣服,謂之「百日守靈盡孝」。過了百日,這些禁忌便可取消,孝服也可逐漸減除,孝子除在重要祭奠日穿白戴孝外,平時只穿白鞋,男的在帽子上逢一圈白布;女的扎白頭繩,有的地方男的用自帽頂、女的用白衣扣表示戴孝。陝南的孝子在剃頭時,後腦勺上要留一撮頭發,以示守孝,因古人認為「發膚受之父母」,表示不忘父母養育的恩德。
父母死後,要過三個周年,三年內不得婚娶,不穿艷麗的衣服,春節喪主家門上只貼綠紙或黃紙對聯,字用白色顏料書寫,忌用紅紙。每遇歲節,要到靈前或墳上祭奠,每季新糧成熟,也要先收回一些做成熟食,供獻在靈前,讓父母的亡魂「嘗新」。死後滿一周年,稱為「頭周年」,這天也稱「忌日」,祭奠儀式較「燒七」和「百期」宏大,孝子要穿白戴孝,先在家祭奠,再到墳上燒紙,俗稱「燒周年」,古代稱「小祥」。兩周年是死者的第二個忌日,孝子只燒紙。不哭祭,俗稱「啞周年」,古稱「大祥」。三周年為「譚祭」,行釋服禮,俗稱「除服」。祭禮極為隆重,親友皆至,所送祭品大致與下葬時相同,富裕人家要請吹鼓手,並請道士做齋醮、立墓碑,有的還舉行「三獻禮」。孝子家門上早晨貼白紙對聯,午飯前改貼紅紙對聯。孝子全身穿白戴孝,到墳前燒紙祭奠,祭畢,當場脫掉孝服,換上常服,並將換下的孝服在火上一燎,回到門口,從牆上扔至院內,以兆「服去福來」。
白天設宴待客,晚上張燈結綵,請自樂班唱地方戲,或放映電影。從此守孝期滿,孝子恢復正常生活,死者也不再享受特殊祭祀,除年節祭拜和清明掃墓外,不再舉行其他悼念活動。
H. 人死後為什麼要燒一七,三七,五七,七七紙
喪事習俗——燒七(做七)
做七,死後每隔七日,做七一次,稱「做七」。做七應備牲醴菜餚奠祭。倘遇農歷初七、十七、二十七,稱「撞七」,提前一日半夜做七。死後第七日稱第七日稱「頭七」,俗以死者此日始知己死,亡靈將歸宅哀哭, 故於午夜後即哀哭致祭至中午,前延請道僧誦經,開魂路,舉行法懺。
頭七,中國人的喪殯習俗,是根據死者去世的時間,再配合天乾地支計算出來的日子及時辰,然習慣上大家都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上望」是指在死者去世的第6天午夜,即第7天的凌晨,家裡人舉行哭祭的儀式,白天要燒「頭七」,以後每隔七天祭祀一次,直到「七七」。
「一七」,即人死後七日,喪家舉行隆重儀式,設靈位、供木主,上香叩拜,燒紙箱焚楮鏹,請僧道誦經、拜懺。
「二七」,祭禮從簡,這天,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祭奠,燒紙楮,請道士誦經等。
「三七」,亦稱「散七」,這夜,孝子擎香火,到三岔路口呼喊亡人姓名或稱謂,或上墳焚香接亡靈回家,家中設奠。
「四七」,祭禮從簡,這天,家人備酒饌、供羹飯、焚紙楮進行祭奠。
「五七」,在七七中,五七祭儀尤重,這天,喪家舉行祭奠,焚楮燒紙,請僧人、道士放焰口。親友也攜紙錢、錫箔元寶(也有送現金)助祭,喪家要辦酒席招待。有的扎紙扎,焚祭亡靈,紙扎有樓閣房宅,內置錫箔元寶;有金山、銀山,山上飾草木鳥獸,祭禮時,將這些紙扎拿到墓前焚化。有的這天出嫁女兒挑酒食回娘家祭奠。
「頭七」由兒子辦理,
「二七」為小七,
「三七」系出嫁女兒負責,
「四七」也是小七,
「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
「六七」也是小七,
「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功德圓滿。
現代人由於工商業發達工作忙碌,有將七七四十九天縮短的情形,以縮為二十四天為例,其方式為「頭七」與「七七」各七天,中間每隔二天為「七」即為二十四天,在居喪期間未出殯前不過節, 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做七除上壽者照七七四十九日為尾七外,未上壽者即俗所謂「死人快過日」,一般多自二七起短為六日,因此實則做尾七為第四十三日。也就是說頭七是死後第七日子時,就是現在的第六天23點至第七天凌晨一點,就是「6天尾7天的頭」。
按喪事習俗,燒七(做七),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的意義:人死到陰曹地府後,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其職是:將亡者提詢,以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 、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 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過王順利。
做七拜明王,查 其生前| 「善悪」的行跡,四十九天後移送陰曹法院經四審,每十日為一旬,調審一次:一審,(頭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審,(二旬,第六十九天) 李氏判官;三審,(三旬,第七十九天)韓氏判官;四審,(四旬,八十九天)楊氏判官;再過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燒百天(叫做短百天,長周年),再 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燒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燒三周年拜,轉輪明王後、決定如何投生,轉入來世。
I. 漢族人壽終正寢去世後,孝子為何要守七數,何出處
佛教說
J. 人死之後燒七有什麼說法啊
亦稱「齋七」、「理七」、「燒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舊時漢族喪葬風俗,流行於全國各地。即人死後(或出殯後),於「頭七」起即設立靈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設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靈止。此俗漢代尚無記載,大約與佛教傳入中國有關,南北朝時已多行之,後世沿而不改。佛教《瑜珈論》謂人死後,為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如七日終,不得生緣,則更續七日,至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以故有「七七」之期及逢七追薦之俗。一說,人初生以七月為臘,一臘而一魄成,經七七四十九而七魄具;死則以七日為忌,一忌而一魄散,經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此為道教魂魄聚散之說。第七個七日,民間又稱為「斷七」、「盡七」、「滿七」。比較受重視的是頭七、五七與盡七。《北史.胡國珍傳》:「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至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牡丹亭.遇母》:「空和他做七做中元,怎知他成雙成愛眷?」《儒林外史》第五回:「自此,修齋、理七、開喪、出殯,用了四五千兩銀子。」又第四回:「光陰彈指,七七之期已過。」參閱明田藝蘅《春雨逸響》。
按照古代的喪俗,靈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據說是希望死者還能復生。三天還不能復活,希望就徹底破滅了。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是由於當時喪禮繁縟復雜,尤其是天子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另外,父母死後應該合葬。父死不知母墓,母死不知父墓,都要把死者暫時殯起來,等找到父墓或母墓時再進行合葬。這樣靈柩停放的時間就很難說了。
近代以後,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後入葬。人們認為,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靈魂一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後,亡靈托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托生的類別了。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註定來生要托生畜類,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當下懺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家也認為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做七"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廣州一帶,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必須由外嫁女回來,這一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在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一隻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一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認為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因為人們認為人雖然死了,但靈魂仍然和活人一樣有情感。
做七一般由女婿主持。在浙江一帶,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區女婿來操辦"五七"而在臨安和寧波等地方,則由女婿做"六七"。
在"五七"的前一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鄉台"。傳說,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就會在陰間里登上"望鄉台"眺望陽間的家室,會見親友。杭州人習慣在台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傘。而蘇州一帶的地方,在這一天的五更時分,子女們打開大門向西連續大喊三聲:"某某回來吧!"然後向靈前痛哭,同時端上事先准備好的酒菜,設奠祭祀,叫做"五更夜飯",這個儀式就是"喊五更"。天亮之後,喪家就請店事先用花紙扎一座住宅,門窗、廳堂、庭欄、井灶等十分齊全,給人觀賞之後,用火燒盡,據說這樣可以使死者在陰間有房可住,這叫做"化庫"。現在則把紙糊的家電焚化給死人,好讓死者在陰間也過上"現代化"的生活。到了四十九天,便要做"斷七"。斷七過後就出了孝期,喪家都很看重。親朋好友參加"斷七"禮儀活動。"斷七"這一天,請道士和尚來做道場,美其名曰"保太平"。因為這一次則是為活人祈禱。念經拜懺之後子女們便脫下喪服,換上常服。
在中國南方一些民族中,"做七"期間還有一種"娛屍"的習俗。土家族在留置靈柩期間,每十二天舉行一次隆重的守靈儀式,本村和外村的青年男女聚集在喪家的房屋後,吹拉彈唱,跳喪舞,藉以談情說愛,選擇對象。跳喪舞,又叫做"散憂禍"、"打喪鼓",它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兩千多年多年以前發明的一種民族舞蹈,後來土家族的子女們就一代一代地把跳喪舞傳承了下來,流傳至今。人死以後,尤其是長輩百年歸天以後的第一個晚上,喪家就開始了這種跳喪舞的活動。被請的歌師傅一人擊鼓領唱,還有兩人幫和,邊歌邊舞,圍著棺材一跳就是幾個通宵。跳喪舞是要給死者家屬減輕悲痛,解除憂悶,以達到哀而不悲,傷而不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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