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孩子政審如何與犯罪父親劃清界限
法律分析:這個沒有辦法不受影響的,除非本來就不影響。父母有案底,並不代表影響孩子公務員政審,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在監獄服刑,只有案底,不會影響,這是父母本人事情,跟子女沒有關系,對子女考公務員政審,上學,入黨不受影響,完全沒問題。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因范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織骨幹分子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② 父母有犯罪記錄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家長有犯罪記錄對孩子影響有:
1.公務員考試或者特殊職位(警察、軍人等)需要政審的情況可能會受到影響;
2.影響小孩的成長環境,在小孩子的圈子內可能會受到歧視或者被人孤立等情況;
3.對小孩子以後出國或者其他相關的情況可能會受到影響,特別是涉及到國家安全罪等嚴重罪行;
家長犯罪僅僅是家長違反法律要求,孩子本身沒有錯,現實社會對孩子通常會比較寬容,只要孩子本身無犯罪行為,日常生活影響不會太大。
③ 政審如何和父母劃清界限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有以下幾點:
1、首先與父母進行斷絕關系。
2、其次在政審信息填寫時,寫入無父母。
3、最後等待政審通過即可。
④ 父母違法對子女的影響有哪些
法律分析: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對子女存在如下影響: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有影響,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直系親屬(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裡負擔。違法犯罪記錄將會伴隨本人終生,其子女報考事業單位等資格政審將受到限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線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1、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4、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5、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6、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7、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10、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11、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⑤ 父母犯罪怎樣開道孩子
父母犯罪怎麼開導孩子這個對孩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但是不知道孩子的大小如果孩子還父母犯罪怎麼開導孩子?這個對孩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但是不知道孩子的大小,如果孩子還小,根本就沒有必要告訴孩子,沒有必要提前把這些負面的信息告訴孩子,讓孩子長大之後慢慢熟悉了,就沒有什麼好的,壞的特別壞的影響了,所以開導孩子只是說給一個善意的謊言吧,讓孩子健康的成長才是最好的
⑥ 父母判刑對子女影響
父母判刑對子女有影響的。父母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犯罪,子女與其沒有劃清界限的;父母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但如果在公檢法或者部隊單位的,要求要嚴格一些,父母有犯罪行為的,都會影響政審;如果父母有過判刑記錄的,會直接影響政審。
【法律依據】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九條
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二)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三)有偷竊、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四)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過迷信活動的;(五)文身的;(六)長期在外地,現實表現不易查清的;(七)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十)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十一)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十二)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十三)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
⑦ 父母犯危害社會罪,子女可否與其劃清界線
可以啊,但是中國在法律上沒有推出,可以和父母或者子女斷絕關系,劃清界限的條款。你只能從自己的方面自我劃清界限。
⑧ 有辦法和子女劃清界限嗎
父母要學會與子女「劃清界限」
現在的情況是,在老家的大兒子最近也想買個樓房。匡先生此時拿不出那麼多錢了,就思量著把現在住的宿舍平房賣了,賣房的錢幫助大兒子買個大平米的,老兩口將來就和大兒子住在一起。沒想到,二兒子和小女兒不高興了,說老先生的宿舍賣了應該三家都有份,怎麼能就給一家呢?更可氣的是居然還傳出話來,說匡先生手裡起碼還有幾十萬,不能都偏了老大。
如此鬧來鬧去,匡先生身心俱疲。工作一輩子,辛辛苦苦把孩子們養大,有些積蓄也都幫他們了。現在就是老兩口每月那點退休金,哪裡還有多少錢?怎麼越是幫他們,他們越沒夠了?現在家裡這個局面,可讓人如何是好?
根源是心理上存在誤區
乍聽起來,匡先生的孩子確實有些可氣可惱。老人辛辛苦苦的積蓄都給了兒女,兒女怎麼能越來越沒夠呢?再說,好女不穿嫁時衣,好兒不吃分家糧,總是惦記老人手裡那點錢,算什麼好兒女?難怪匡先生又氣又惱。
可是,仔細想想,也不能都怪孩子,就是讓匡先生生氣的二兒子也不是多沒良心。匡先生和子女的經濟關系,真的就像匡先生說的模糊數學,父親兜里的錢似乎就是孩子的錢,而且似乎父親兜里的錢從來沒掏光過。如此,從孩子們的角度想,誰不惦記父親的錢?誰不以為父親還有大把的錢?於是,難免冒出「三家都有份」的說法;於是,難免冒出父親手裡「還有幾十萬」的說法。
您也許說,這樣說,匡先生幫孩子幫錯了?雖然不能說幫錯了,但確實有點心理誤區。也就是說,表面看來似乎只是個錢的問題,根源卻是心理上存在誤區
用心理學的話說,匡先生在處理家人關繫上的心理誤區叫做自我界限模糊。
何謂自我界限
所謂自我界限,是指在人際關系中清楚地知道自己和他人的責任和權力范圍,既能保護自己的個人空間,也不侵犯他人的個人空間。自我界限模糊,就不能清楚地把握自己和他人的責任和權力范圍,似乎總是期望與他人融為一體,在心理上依賴他人,也想讓他人依賴自己。
自我界限模糊的表現
具體說來,自我界限模糊有很多表現。其中一個表現就是「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一家人不分彼此」。一家人是應該親密一些,但別忘了,「親兄弟,明算賬」,一家人也需要有個人的自我界限:父親應該在父親的位置上,子女應該有子女的樣子,丈夫是丈夫,妻子是妻子。如果彼此的自我界限不清,就會生出許多麻煩。
⑨ 父母被判刑對子女有哪些影響
父母判刑對子女有影響的。父母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犯罪,子女與其沒有劃清界限的;父母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但如果在公檢法或者部隊單位的,要求要嚴格一些,父母有犯罪行為的,都會影響政審;如果父母有過判刑記錄的,會直接影響政審。
【法律分析】
在法律層面,父母與子女相互獨立的個體,一般情況下,父母犯罪受過刑罰對子女沒有影響。畢竟,父母犯的錯,不能讓子女承擔。父母因為自己的錯誤已經承受了相應處罰,付出了相應的代價,不應該把這種代價轉嫁到子女身上。但在特殊情況下,父母犯罪確實會影響到子女,特別是政審。需要政審的,主要就有以下幾類,例如子女入黨、報考軍警院校、入伍當兵或者報考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等,如果子女以後從事自由職業、自主創業等工作沒有任何影響。對子女入黨有影響。入黨是非常光榮神聖的事情,所以要求也特別的嚴格,除了需要考察入黨申請人的個人情況外,還要審核其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主要就是審查父母的相關情況。如果其父母,有違法犯罪、觸犯刑法的行為,也有可能通不過政審。
【法律依據】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九條 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1、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2、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3、有偷竊、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4、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過迷信活動的5、文身的6、長期在外地,現實表現不易查清的7、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8、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10、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11、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12、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13、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
⑩ 有案底和子女脫離關系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可以請求人民法院確認或否認,但是無法解除。父母作為孩子的直系親屬如果犯罪主要會在孩子需要被政審的事項上影響到孩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