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本人在異地工作,現在想投靠父母將戶口遷移回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版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權》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貳』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具體流程是什麼
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版印件。父、母親結權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叄』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如下:
1、父母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身邊無子女;
2、共同生活為條件,該產權房包含: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滿足其中一個條件才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戶籍地是指經公安機關登記的,載明於居民戶口本和身份證的戶口所在地。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和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即應由戶主、親屬、撫養人等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戶口遷移進行相應變更。
戶口遷移的常見情形包括:戶口由外省市遷入、戶口遷出、戶口區域內遷移等。
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
公民的戶口登記項目中公民職業、服務處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狀況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或出現差錯以後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進行變更更正登記。辦理戶口登記事項變更一般需要出示相關證明材料,並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核。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肆』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內屬父母離婚容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伍』 成年子女要如何才能投靠父母落戶
只要你父親同意,基本上就可以落戶
你要以父女投靠的名義把戶口下在你父親名下
你需要你父親和你,到你父親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准遷證明
再到你的戶口所在地開遷出證明,
這樣基本上就能投靠到你父親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