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過戶給孫子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當事人應當先簽訂一份贈與合同,再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2、當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和房屋產權證到房屋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登記;
3、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4、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進行過戶登記並發放不動產登記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Ⅱ 房產證怎樣過戶給孫子
辦理贈與公正,繳納稅費後,在辦理房產變更手續。
Ⅲ 老人一方去世了房產能過戶給孫子嗎
老人一方去世了房產能否過戶給孫子應該視情況而定。
如果爺爺奶奶生前留下有效遺囑,指定由孫子的繼承爺爺奶奶的房子,爺爺奶奶過世後,孫子也可以憑遺囑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如果爺爺奶奶有一方已經過世,沒有遺囑指定孫子繼承這套房子,爺爺奶奶的房子很難過戶到孫子名下。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Ⅳ 爺爺奶奶都健在想將奶奶的房子贈與孫子,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三條的規定,接受贈與房產的受贈人,應當持房產所有人的「贈與公證書」和本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因此,房產的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需要訂立一份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然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房屋贈與的公證,當然也可由贈與方直接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因為贈與是個單務的法律行為,不需要得到被贈與人的同意就可成立。
根據財稅(2009)78號文,由於是近親屬之間的無償贈與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Ⅳ 父母的房子可以直接給孫子過戶嗎需不需要什麼手續父母在世能直接把房子過戶給孫子嗎
答:你兒子健在,不可以隔代把房子過戶給孫子。
Ⅵ 祖父母可以直接將房產給孫子嗎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過戶:買賣方式過戶住房給孫子,不能主張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憑買賣合同要求受讓方支付購房款;如果是贈與方式過戶住房,孫子違反贈與協議約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訴主張要回住房。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Ⅶ 爺爺奶奶都健在怎樣把房子過戶給孫子
爺爺奶奶健在,可以帶上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帶上孫子和他的身份證,一起到房管局去過戶,出手續費就是。
Ⅷ 奶奶健在,想把房子遺贈給孫子,是否需要奶奶的每個子女同意,要辦什麼手續
不需要。奶奶健在,想把房子遺贈給孫子。這是奶奶指定贈與給孫子的財產,屬於孫子個人所有了。是個人合法財產,其權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能分割。辦理過戶手續以及房產證改名字即可。
法律分析
房子遺贈給孫子,那麼這就是孫子合法擁有的房產,其權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能分割。如果這房子房本上是爺爺奶奶兩人名字,那麼其他子女是可以繼承一部分父親名下的房產份額的。奶奶出錢,寫的是孫子的名字,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這是奶奶雙方指定贈與給孫子的財產,是屬於孫子個人所有了,其他人是沒有權利來分割的。是孫子的財產,不是奶奶的遺產了,當然不需要奶奶的其他子女的同意了。如果房子是奶奶給的且已經過戶,視為贈與,是個人合法的財產,在繼承奶奶遺產時該房不作為遺產分割,其沒有繼承該房屋的權利。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奶奶其他子女沒有房屋繼承的權利。法律保護私人財產不受侵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