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條件:
1、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
2、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
3、結婚、離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符合分戶要求,需要必要的文件證明如下:
1、申請人書寫一份「分戶申請書」,到戶口所在村委會蓋章。(基本上地區都要先經過村委會的同意蓋章。
2、在村委會蓋章之後,到戶籍管理的派出所請管片民警簽意見(有時需所長簽字),此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以及房產證或者土地證。
3、等審核通過之後,請派出所的戶籍辦工作人員拉一本分戶之後的新戶口本。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手續有哪些?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㈡ 農村父母與子女分戶需要那些證件
戶口本分戶的條件,需要的證件、資料及手續,當事人可以參照如下:
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及戶主出具同意分戶的書面意見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㈢ 父母與子女戶口本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㈣ 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
農村分戶口手續,一般有以下的三個流程,具體如下: 1、准備好需要的材料。想要分戶,一般都少不了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房產證等材料; 2、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信息。拿到申請表後,填完信息之後提交給村委會審核,通過之後到當地派出所蓋章; 3、最後相關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批。相關部門會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才可以分戶。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㈤ 子女與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子女與父母分戶口,需子女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且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一個人可以單獨辦一個戶口本,也稱為單獨立戶。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審核證明材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㈥ 和父母戶口分開手續
法律分析:如果子女已經符合單獨立戶的條件的,可以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房產證和分戶申請書到當地的戶口登記地辦理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一、《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㈦ 跟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
和父母戶ロ分開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法律明確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因此,當事人想和父母分戶的,應當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且提供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戶口登記機關對分戶申請進行相應的審查後,發現情況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將當事人的戶口分出去,讓當事人單獨另立門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㈧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首先是子女必須年滿18歲以上,這也是分戶的最基本條件,未成年子女是不允許分戶的,這一點必須滿足。
2、多子女家庭中,已經有兄弟姊妹結婚建立了新的家庭,目前仍然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
3、已婚子女已經和父母分家單過,而且有了個人的住所(有地方農村兒子成年就可以申請分到宅基地)。
4、家庭兄弟姊妹較多,如兩兄弟都已結婚,就已具備分戶的條件。一般情況下獨生子不予辦理分戶。
5、家庭關系破裂夫妻離婚後,可以申請分戶。
只要是你的家庭滿足以上5條分戶規定,就可以向村支部提出申請,村支部也是對村民最了解的基層單位,一般他們更清楚你符合不符合分戶的條件,如果你確實符合了分戶的條件,村支部會開具一份農戶家庭狀況的證明信。
攜帶村支部開具的證明信,需要分戶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向當地派出所申請開具立戶調查證明,還需要到國土部門開具宅基地的使用權證明。拿到以上證件與證明文件,再去當地戶籍管理科室進行分戶申請,經過戶籍管理核實調查後,如果你切實符合分戶的條件,就會給予辦理分戶。
㈨ 農村父子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法律分析: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結婚。分戶需要資料:需要攜帶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房產手續,合法的房產手續包括農村宅基地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㈩ 分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分戶口需要的證件有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需要的材料是分戶協議、居委會意見書、和戶主同意分戶書。
一、關於分戶口
首先,如若是年滿18歲和父母分戶,需要准備的證件和手續是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居民委員會同意分居的意見、分戶協議、戶主同意書。結婚分戶的話需要帶結婚證。其次,分戶口要充分考慮申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不能分戶。最後,各地要求的證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異,建議當事人聯系當地派出所查詢具體證件和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規定,公民因戶籍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應當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籍管理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二、離婚後戶口分戶
1.如因婚姻、家庭成員和住房結構變化需要分戶的,需提供新家庭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房屋分房證明。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三、離婚後關於孩子戶口問題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以上是關於農村家庭辦理分戶需要准備的材料和手續。對於農民來說,在農村辦理分戶是正常現象。如果家庭人員太多,那麼辦理分戶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