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證能借給別人用嗎
借房產證,一般情況下是存在當事人認為「不便公開」的借貸關系,也有可能是出於商業活動「展示財力」的需要,也有可能是偽造租賃關系,藉此證明自己在某地居住已久,方便申請給小孩上學的......只是借給別人其實並不會產生太大的法律風險,但是會造成事實上的各種麻煩,將來自己要賣方、貸款都會不方便,建議不借。
法律分析
如上,首先是借了也不一定管用。但提問者擔心的是自己對房屋的所有權會不會受到威脅的問題,單純從法律角度上說,除了自然力和國家強制力以外,一般情況下所有權人都可以自由決定其名下財產權的歸屬,包括設定抵押——「被別人拿走」的情況有很多,有可能是民間借貸拿去抵押,也有可能是中介機構要求提交,甚至如題目中所述,被拿去登記入學的......但是,只要本人不同意轉移所有權,就不能直接地發生法律上的所有權變動效果,因此,「拿走房產證」不代表「取得所有權」,拿走房產證的人無論是去貸款,還是直接試圖售賣,都屬於「無權處分」的情形,只有在第三人「善意」的情況下才構成善意取得,發生所有權變動的效果,而無論是貸款還是賣房,沒有本人出面的情況下主張「善意」都很難得到支持。
總之,房產證出於某種原因被別人持有的,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上來說,無論是銀行還是房產交易中心,都必須要求持證人是本人或經過公證的受託人,並且要求戶口本原件、身份證等證件才能夠辦理相關的手續,而從物權編的角度來說,即使通過某種方式通過行政核查或銀行評估的,也不產生實際上的物權變動效果,在法院上主張貸款或者買賣合同有效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因此,只是借出的話是沒有什麼風險的,但會妨礙自己抵押和賣房,同時也可能會干擾自己孩子的入學(尤其是自己也有孩子的,請注意當地政策,有些地方政策規定一個房子只能佔一個指標!),建議不要隨便借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2. 父母可以用自己的房產證給兒子做抵押借款嗎
根據房屋抵押貸款政策規定,若借款人名下無房產,能用他人名下房產作抵押申請貸款,不過需要取得房屋一切人的同意,且需出具同意抵押承諾書,否則抵押無效。所以,只要父母同意將名下房產用作抵押申請貸款,便可辦理。
不過,不是一切的房產都能申請抵押貸款,只有有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且房齡在20年以內,能正常上市交易的房子才能辦理貸款。
只要父親同意,父親的房子是可以為女兒做抵押進行貸款的。
1、父親的房子為女兒做抵押,父親就是女兒的貸款擔保人,擔保物就是父親的這個房子。
2、抵押貸款的抵押合同是必須要進行抵押登記才會產生法律效力的,因此,父親必須親自出面和女兒一起簽訂貸款抵押合同,並到相關部門進行抵押登記。
3、如果父親不能親自出面,也可給代辦人出具《授權委託書》,代辦人可以憑《授權委託書》代父親辦理一切相關手續。
3. 父母有權利拿著兒子的房產證不給嗎
沒有,父母應該尊重子女的財產所有權和處分權,有問題好好溝通,告知他後果,除非兒子未成年,父母可以管理兒子的房產。
4. 房產證只有我自己的名字,我想貸款,父母不給怎麼辦
與父母協商吧;如不行,可以掛失房產證,從新辦理一個。
5. 我爸媽不肯把房產證復印件給我,有什麼好辦法弄到手嗎我只要復印件而已,有什麼好借口呢
你想一想你那裡辦什麼事情需要用房產復印件?再使用房產復印件時,不會變更該房產的性質,這樣父母會支持你的。
6. 自己的房產證在父母手裡不給我怎麼辦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自己的房產證在父母手裡不給你,可能是父母認為你還不夠成熟,擔心你守不住家業,怕你把房子賣了,因而替你管理。解決的辦法:
1、房本在你父母手裡,說明房子是你父母出錢為你們買的,這樣你也沒有必要急於拿到這個房本。你越是急於拿到房本,你父母越是會認為他們的擔心有道理,你就根本拿不到房本。
2、跟你父母多溝通,得到他們的信任。
7. 親戚要借我的房產證去做生意,該不該借
樓上的說的很在理,第一,你是不能借的,但是你又怕得罪你姨,第二,裝修房子你姨夫幫點小忙,你於心不忍是吧??但是這話不是這么說的,一但借了就是你和銀行之間的合同,他如果是很有信用按時還款還好點,如果他賠了或不還呢??你可要想清楚了,人生可只有十次信用記錄啊,以後你要做生意,別說拿房產證,就是拿你人生前程也沒人代給你了,現在最要緊的是說服你媽和你姥姥姥爺讓他給你姨去說,還好點,你說呢??
8. 自己的房子被父母住著還拿著我的房產證不給我他們有沒有可能霸佔我的房子
有可能。
凡事皆有可能。
只是一般的情況下,父母對孩子已經擁有的財產的擔心,擔心孩子會因為一時的收入高而心理膨脹,開始亂花錢和亂投資,甚至抵押自己的房產加大力度的亂投資,所以會拿著你的房產證,通常只僅僅是替你保管好,不會是要霸佔的。而且是你名字的房產證,不經你本人簽字,他們也抵押不出去。
而父母住你的房子,一般也是為了省錢。多是因為你常年空著房產不住也沒有出租出去,他們覺得浪費了,所以才搬進去自己住的。
所以,說霸佔你的房子,應該說嚴重了。但也不排除這樣的可能性存在。
9. 房產證上兒子有百分之九十八產權,父母每個人有百分之一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 兒子能不能用房產證抵押借
一般情況下不能,必須所有產權人都簽字同意。各地法院和金融系統認定的條件不是太統一。
10. 父母給我買婚房,房產證寫我爸名字,女友要加她名字,怎麼辦
社會這是怎麼了?我和老婆結婚的時候我告訴她我只是一山東農村娃,沒房子給她,給她一個美好的家,我老婆一句話:只要有你就好,有你的地方就是家;我岳母也說:沒事,只要你倆過的幸福就好。沒有父母不希望自己孩子好的,我相信我岳母也是的,只是她女兒選擇了我。
我真心被她們家庭對我的理解和接受而感動,我一直默默努力,就是想給老婆一個好的家,今年我在疫情期間為我老婆在北京買了一套她看中的洋房,看到她的喜悅這一刻我感覺所有都是那麼的值得,我岳母知道後還給我說要每個月幫我還一部分貸款,我給我岳母說:您和女兒一直沒有嫌棄過我,現在我有能力了,怎麼還能讓您在替我還貸款呢,我們應該孝敬您才對。我個人感覺:組建一個家庭不是相互索取,而是應該相互理解和給予,這樣家庭才能和睦,萬事才能大吉!
兩人感情好相依相伴一輩子互相擁有一切,真是沒了感情分道揚鑣再多物質也是枉然!我家女兒剛結婚,房子也是親家之前買的,由於啥原因那個小區一直沒辦房產證,最近要辦證了,女兒告訴我她想問問女婿房產證會寫她的名字嗎?被我訓斥了幾句,嫌她多此一舉,有失體面。不曾想女婿主動對女兒說這時候辦證正好他倆名字都能寫上,而且親家也提出寫上兩人的名字。兩人雖自由戀愛感情深摯,但結婚時間不長,能被婆家認可,我也感到欣慰。如果人家有顧慮不主動提出寫女孩名字咱也得理解接受。只求孩子們白頭到老,相互擁有!
父母全款買房,憑什麼寫兒子名字,結婚沒房給你住可以,自己有錢了買房搬走,夫妻共同創造財富,寫天妻雙方名字,你是嫁給男孩,又不嫁他父母,還沒嫁進來,就惦記人家的財產,現在不管有名字和沒名字,購房時只看款誰付的,離婚時要除掉首付款和增值部分,夫妻雙方供樓,只分供樓的份額,沒供完的都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