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跟父母斷絕所有關系,然後把戶口本轉移到別人的戶口本上。
遷戶口跟斷絕關系有咩關系?你可以遷入單位(在單位工作),可以遷入學校(在學校讀書),可以遷入某市(在某市有屋),可以遷入他戶(結婚、親戚),我知道個就系咁多,詳細個搵派出所,想要好辦個挮紅包!
跟父母親斷絕關系系多此一舉!不義之舉!不孝之舉!
B. 如果要和父母斷絕關系,戶口怎麼整
你也要和父母斷絕關系嗎 我也是要和這樣的人斷絕關系 但是我戶口還有土地都在他們手呢 而且這不負責任的人不會給我 我想問怎麼才能把戶口屬於我的拿走 只有戶口和地 請懂的幫幫我
C. 怎樣把戶口從戶口本遷出去,我要和父母斷絕關系,永遠不回那個家了
正常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把你從戶口本上遷出去的,你要斷絕父母關系的話,除非到公證處公證,然後登報紙公告滿一個月之後由公證處出證明,然後再到派出所去辦理!
D. 怎麼把自己的戶口遷到父母的戶口本上
戶口遷回父母名下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市區居民辦理市內戶口遷移: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屋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屋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三)跨區遷移
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E. 子女戶口遷出後如何證明與父母的關系
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上若需要證明親屬關系,只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生證明原件,父母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公證。
現階段,公安部門不再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對於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戶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戶口簿原件用於證實親屬關系。
對於父母跟本人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面,戶籍部門無法查詢到親屬關系是有權不給予開具戶籍證明。
(5)如何轉移戶口本身份跟父母沒關系擴展閱讀:
《關於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
第二條 公民在辦理相關社會事務時,無法用法定身份證件證明的事項,需要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辦理。主要包括下列9類情形:
1、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公民更正或者變更姓名、性別、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等5項戶口登記項目內容,或者因戶口遷移,憑居民戶口簿無法證明的事項,需要開具相應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查閱戶籍檔案並出具。
2、注銷戶口證明。公民因死亡、服現役、加入外國國籍、出國(境)定居、被判處徒刑注銷戶口,或者因重復(虛假)戶口被注銷,需要開具注銷戶口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出具。
3、親屬關系證明。曾經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系,歷史戶籍檔案等能夠反映,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實後應當出具。
F. 和父母斷絕關系戶口本怎麼辦
法律分析:法律上來說,不存在斷絕關系一說:1.不管當事人的戶口怎麼遷移,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系,都是存在的;2.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與父母之間存在的相互扶養關系,至於始存在;3.要辦理單獨的戶口本或者分戶,都必須經過戶主的同意,原則上,應由戶主親自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G. 父母離婚後,戶口本如何從父親名下轉移到母親名下
父母離婚,你想把戶口迀到媽媽的戶口上,你先去社區開封信,然後帶上雙方的戶口本,父母的離婚證、判決書到母親的戶籍地派出所辦理即可。
H. 父母不給戶口本怎麼遷戶口
辦理戶口遷移必須攜帶戶口本,如果沒有戶口本,可以帶身份證到她戶籍地派出所說原戶口本遺失,要求補辦即可,戶籍民警即時列印一個新的戶口本給她,需交工本費10元,然後再辦理戶口遷移。補辦戶口本後原戶口本可以正常使用。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I. 從小沒和父母一個戶口本,怎麼可以把我移上去
去街道開證明,拿出生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去去辦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