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解決父母不同意的婚姻
如果,你認為父母看人不準,你有十足信心過得幸福,你非要和Ta結婚!那麼也無所謂,你可以結婚,只要你不後悔。
也有些父母反對的戀情最終會是幸福的結局,而有些父母反對的婚姻則悔不當初。關於父母反對的戀情,要不要堅持,這個要看情況,如果你們之間很了解,相互很相愛,感情已非常深厚,並且經過時間的考驗,對父母的反對,就不要太在意。但是跟父母關系,一定不要搞僵,要弄清楚,父母反對你們的理由是什麼?也許他們對你對象有誤會,那就慢慢和父母說清楚,日久見人心,時間會證明,父母的想法是錯誤的。你們是真正相愛的,父母也是擔心你受苦受累,怕你受委屈,才反對的。天下的父母,沒有不愛兒女,不護兒女的,對兒女的愛,是只求付出不求回報的,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論是貧窮還是富裕,還是疾病,父母對兒女的愛是不會改變的。如果父母一直反對,甚至,朋友一直反對,那麼,肯定有問題。朋友和父母才不會被愛情沖昏頭腦,有更清醒的認識,為了兒女的幸福,會不顧一切反對你和愛人相愛。
如果父母是覺得對方人品不好以及對方家庭對你不夠尊重等等,那麼就散了吧。一個人的人品如果有問題,那麼你們婚後的生活很難會幸福的。即使在婚前他對你很好,那又怎樣?很多時候,戀愛和婚姻是兩方面的事情。還有的就是,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如果對方的家庭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沒有尊重你,比如說第一次上門的時候沒有準備豐盛的飯菜,沒有給你紅包,比如說對方並不打算給彩禮,哪怕你家人保證會以嫁妝的形式帶過去等等。
如果你父母不是那種活的很通透的,那就沒必要聽他們的,很多人的父母自己的婚姻人生都是一團糟,完全提不出什麼指導意見,穩定工作很重要,但並不是婚姻里的必須,關鍵是看你自己內心最想要的到底是什麼,其實就算是找個父母很滿意的,自己也不一定幸福,聽別人的沒什麼用的,真的,自己的人生自己去把握。
Ⅱ 父母阻攔愛情怎麼辦
這個要看是因為什麼原因阻攔了,不過父母都不同意的話建議還是自己多想一下你們雙方是否還需要多磨合。因為父母畢竟是過來人,她們經歷的都比我們多一些看的人和事物更加全面一點。可以多聽聽父母的意見,其他還是看你自己。
Ⅲ 父母阻止婚姻在法律上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父母無權阻止孩子的婚姻自由,如果父母阻止婚姻的可以報警處理,嚴重的會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構成此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Ⅳ 父母不同意女兒的婚姻如何解決
子女的婚姻不需要經過父母的同意,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婚姻自由,所以子女的婚姻由子女自己做主,父母是無權干涉的。如果子女想獲得父母的理解的,可以與父母進行溝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Ⅳ 怎麼解決父母反對的婚姻
1、兩個人多相處一段時間,更深入的去了解彼此。
2、不要和父母正面沖突,你父母目前擔心的並不是原則性問題,你父母只是因為對他不了解,所以擔心他的人品會有問題,也怕將來會對你不好
那這種情況是可以改變的,他可以通過用心表現來獲取你父母的好感,但這就要看他願意不願意做了。
3、你之所以會覺得他就好像你父親的形象,是因為你爸爸對你的控制欲太強,他不尊重你的感受,這可能會讓你從小覺得自己父愛部分是缺失的,於是他的出現恰巧彌補了你缺失的這部分愛。
但是往往這種愛不夠理性,會容易因為內心過度的渴望愛而沖動、盲目的選擇。
所以你也要更冷靜的思考,你究竟愛他什麼,而他給你的這種感覺又是否可以長久,持續。
4、不要和父母關系鬧翻,因為鬧到最後你爸爸會有一種他把自己女兒搶走的感覺,可能會更不喜歡他,會更難接受他,他會不自覺的把你男友當成自己的假想敵,這只會增加你爸爸接受他的難度。
5、不要有消極的念頭,我們這一生會有很多次不被理解的經歷,如果每一次都想到要自殺,那要多少條命才夠活到老呢?
再說了,要解決問題就要想辦法去處理,去面對,而不是消息的自暴自棄。
6、他要一個家,一個婚姻,這不是僅僅只是單方面的看你能不能給他,他也一樣要去爭取和努力, 這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情,並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
說了這些,你去和男朋友商量下,一起想辦法解決問題。
Ⅵ 父母堅決不同意的婚姻該怎麼解決
父母堅決不同意的婚姻。你們主要的原因是在彩禮上,所以你們兩個應該都回去和自己的父母好好的說明情況,結婚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所以彩禮的事情也有我們兩個人自己來決定吧。給我們一次掌握自己幸福的機會。
Ⅶ 父母要阻止兒女的婚姻 做為兒女的我們該怎麼辦
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父母親也不例外。
但從現實生活中,受幾千年傳統思想,「兒女之情、父母」之命的影響,難免有很多家長,對兒女婚姻全權做主。於法上講,不對,但於情上講,可以理解。至於兒女,我想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以考慮:
1、堅持自己的意見,盡量說服並爭取家長的同意。一方面,要表達自己對與對方結婚清醒的認識和堅定的決心。一方面盡量找出父母之所以不同意的原因何在,針對性的做一些工作化解他們的擔心。大多數情況下,父母在知道兒女態度堅決,表現也還過得去的情況下是會讓步的。、
2、如果,實在不能說服父母親,又真的無法放棄自己的選擇。那麼從法律上來說,父母的陰止不會給你們結婚造成任何障礙,作為到達法定結婚年齡的雙方,只要沒法律禁止結婚情況,登記結婚任何人不能阻止。所以,這種情況,只需要拿著戶口去登記就行了,至於婚禮這些問題,在父母不支持的情況下,如何進行,這就得自己考慮了。
3、有的情況下,父母不僅不支持,還百般阻撓登記結婚。從純粹法律上說,這是違法的,嚴重的甚至會犯罪。所以,如果你認為需要,也可以請求國家機關為你解除登記的阻礙。只是這樣的婚姻能否幸福另當別說。
最後想說的,雖然自己是一個法律從業人員,考慮事情總是從法律的角度去講。但是,還是想講父母親把兒女養大不容易,這是天底下最無私的功得。父母的一些想法,大多都是從為兒女幸福著想的角度去的,兒女很多時候並不能很好理解,大都要等到自己為人父母才知道其中道理。
現實生活中,我所接觸的就有很多年輕人背著父母的意願,本著愛情至上的原則,瀟灑的結了婚。可也很快便讓婚姻劃下句號。因為,現在年輕人普遍對婚姻的認識不夠理性,二是沒有家庭支持的婚姻也是比較不容易的。(當然,也不排除有如同梁山伯與祝英台般的克服成難的,但那真的可也說是少數)
所以,建議你用更長遠的眼光審視一下自己的選擇,優其是結合父母親反對的理由和意見。相信你能作出決定的。
有其說這是一個法律問題,更不如說這是一個內心問題。好好想想自己想要的婚姻是什麼?父母為你的期望是什麼?如果真的有各種阻礙,你真的能放下什麼?
Ⅷ 男方父母反對的婚姻怎樣解決
男方父母反對的婚姻的解決方法:
方法一、先做名義上普通朋友
不要因為家裡人的反對就輕易的選擇分手或斷連,茫茫人海中兩個人相遇相知不容易。你要堅定的告訴他,就算家人不同意,我也要跟你做朋友。
這樣會更加加深了男生和你在一起的想法,從而雙方會更多的溝通,找到更多合適的方法解決問題。記住,這時候千萬不能急。
方法二、改變聊天方式
聊天的時候不要一直追問他怎麼辦,該如何解決。學會做一個傾述的朋友,安穩他的心,保持樂觀的心態,盡量的幫助他解決一些小煩惱。
同時,你在成長時,也就給了對方一個成長的空間,兩人的關系會變得好些,他也會在這個空間里慢慢地成長,變得越來越完整。
方法三、經常見面,但要適當肢體的接觸
可以多點出來一起見面,去一些可以勾起你們美好回憶的地方,從而達到進一步的感情升溫。但有一點要注意的是,當對方要求和你進行集體接觸時候只需「蜻蜓點水」就行。
這時候你讓他嘗到一點甜頭就推開ta。讓ta來不及回味,想要更多的親密接觸。
方法四、學會適當示弱
在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可以適當的是弱,讓對方為你投入關心與體貼。
也要引領對方在你身上投資,可以時不時適當的買些小禮物,他肯有所觸動的定會,或許改天就有意想不到的回贈。這樣會更加觸進你們的愛情增長。
Ⅸ 怎麼解決父母反對的婚姻
父母阻礙婚姻是違法的,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父母也不例外。父母阻礙了結婚自由,屬於婚姻無效,可申請撤銷婚姻。如果父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結婚前需要考量的好品質有:
1. 最重要的是:人品好!人品好!人品好!
2、尊敬長輩,不和長輩起爭執,關愛有加。
3、相同的「三觀」將會對以後的婚姻生活錦上添花。
4、會做好吃的飯菜,會做家務,不會大男子主義,會和媳婦分擔家務事,懂得心疼人 。
5、大事小事,遇到什麼事情都會一起商量,會尊重你的意見,在乎你的感受。
6、不是個媽寶男,有主見,當你問他問題時,他不會總是回答你:我媽說??這樣的他才能有擔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