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訂婚見面禮多少
鑒於現在很多年輕人不懂現在訂婚結婚的行情,取現社會現狀行情,按訂婚前的准備和結婚當日的情況給大家做個介紹:
訂婚:
1.雙方父母見面協商訂婚事宜,主要是訂下黃歷和男方的聘禮多少。目前比較大眾化的是10.8萬,但主要視雙方經濟條件而定。所收禮金按經濟條件情況返還,如果女方條件一般如果收88888的話返還給男方38888-58888不等。如果女方條件不錯,就直接收下全部禮金並購置一輛轎車給男方。
2.到訂婚日之前肯定還有大把的時間的,在這段時間里就是要添置兩人訂婚所需要的東西,我們以男方給女方的東西開始。
(1)金飾一套。包括耳環,手鐲,(腳鏈),項鏈,對戒一對,鑽戒一枚(鑽戒現在大概價格買到15000左右就可以了,其實也可以去金器店買裸鑽選擇自己喜歡的式樣打造價格相差很大,大約可以節約35%,註:前提先問過家長,有些家長喜歡買24K的純金覺得可以保值,年輕人就不喜歡了覺得土氣)。
(2)喜糖。包括糖金杏一對。溫州喜糖分大小,所有女方所需要的喜糖全部男方負責包括喜糖內的紅包(目前紅包50-100都有人放,視雙方條件跟喜糖的多少而定)。
(3)手錶。過去為對表,現在鑒於各種電子產品都有手錶的功能,只買一隻給女方也很多。價格視各自對款式的喜好和經濟條件而定,通常為一萬左右。
而女方要購買的東西為:
(1)男方結婚訂婚時所穿的西裝一套,襯衫兩件,領帶兩條,鞋子兩雙(休閑跟皮鞋各一雙)休閑裝兩套,襪子一打,金器:手鏈和項鏈各一條(如果給伴郎的紅包少於580就需要再買條襯衫給伴郎)。(金器這個偶不知道,我那時也沒這么做)
(2)碗碟一套有88件98件108件可以選擇,視情況購買。建議多跑幾家,多比較,不然各方開價差別不小。送碗也得挑個日子,有「穩當」一說,「穩」諧音溫州話的「碗」。現在市場的碗分骨質瓷和陶瓷,建議還是買陶瓷,耐高溫不易裂,而且還不像骨質瓷那樣日子久了容易積污垢。還有就是注意,最好買微波爐適用的,這點日後很實用。
(3)六樣分柑橘,糕點,棗子,桂圓,蓮子,花生。再把男方送的糖金杏回送一隻給男方(六樣在專門的店可買,省了不少時間和精力,專門用臉盆和包裝紙包好,需提早一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去預定)。
3.訂婚日:現在訂婚酒席分兩種,一種是中午女方家擺設酒席宴請男方的父母以及伴郎出席,晚上則由男方回請女方。另一種就是雙方父母加上至親好友一起於某酒店設宴訂婚。一般現在市區選擇後者的比較多,下午男方驅車盛裝至女方家中迎接女方及其父母,並給女方弟弟或者妹妹皮箱錢(皮箱錢所指的就是女方弟弟或者妹妹不讓姐姐出嫁拉著皮箱不肯走,你要給他錢他才肯放人,上輩人這么解釋的,還有就是女方要是獨生子女,就給女方的媽媽)。關於皮箱錢,也有是在結婚日給的。皮箱錢大概在5800-10800不等。到酒店後給雙方父母敬茶,向親朋好友敬
⑵ 男方帶家長到女方訂婚,雙方父母第一次見面,要給多少見面禮
男方第一次去女方家
父母雙方見面給彩禮,男方父母要給女方父母一個大紅包(6000-28000不等),這是農村一般家庭的數目!如果家庭條件好的,可加!一般以666或888做尾數。
然後男方父母還得給女方一個見面禮(600-2000元不等)
男方要給女方的家人比如弟弟,爺爺奶奶紅包,這個紅包是男方直接給!而不是由男方的父母給。(100-500元不等)
最後男方父母和男方離開女方家的時候,女方的父母要回禮!女方父母要給男方(600-2000不等)的見面禮!記住只回見面禮!
其次,男方給了彩禮,女方父母就得負責女方的嫁妝!這方面女方父母自己把握如何買嫁妝了!
⑶ 女生第一次雙方父母見面,見面禮要給多少
男方第一次去女方家父母雙方見面給彩禮,男方父母要給女方父母一個大紅包(6000-28000不等),這是農村一般家庭的數目!如果家庭條件好的,可加!一般以666或888做尾數。然後男方父母還得給女方一個見面禮(600-2000元不等)男方要給女方的家人比如弟弟,爺爺奶奶紅包,這個紅包是男方直接給!而不是由男方的父母給。(100-500元不等)最後男方父母和男方離開女方家的時候,女方的父母要回禮!女方父母要給男方(600-2000不等)的見面禮!記住只回見面禮!其次,男方給了彩禮,女方父母就得負責女方的嫁妝!這方面女方父母自己把握如何買嫁妝了!
⑷ 紹興訂婚風俗
通行婚俗
舊時,紹興有指腹為婚習俗。清末民初,此俗雖基本絕跡,但將兒女自幼許字者為數不少。男女婚事大多由父母包辦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大力宣傳貫徹《婚姻法》,男女青年取得婚姻自主權,但事先多徵求父母意見。
婚姻,一般經歷做媒、訂婚和結婚等階段。
做媒 舊時,紹興有以說合婚姻為業之中介人,多為中老年婦女,俗稱媒婆,亦有尊稱大媒太太者。間有男性媒人,俗稱媒公、大媒先生。媒人平時十分留意小官人(未婚男子)、大姑娘(未婚女子),遇有年齡、財產等條件相當者,即於男女雙方游說。上虞等地俗為:媒人至男家先行試探:「我來向××官人討杯糖茶吃吃。」主人如同意其為媒,則泡糖茶以待,並付予「媒條」。媒條以中介人口吻書有「××老爺令郎年××歲大吉」字樣。若小官人之叔伯較其父有聲名,則改令郎為令侄。即男家以最具身份者出面托媒。開媒條之時,須擇逢雙之黃道吉日,且日支須與小官人生日相合。媒條字數須成雙配對,書寫不得錯漏。
男媒取得媒條後,約女媒同去女家。如女家願開媒條至男家,則為女家允婚之非正式表示。女家所開媒條格式與男家同,僅將令郎改作令嬡。媒人見女家開出媒條,即取出隨身所帶書有「茶儀」字樣、內裝錢幣之紅封筒送給女家,俗稱收茶錢。
訂婚 男女雙方經媒人撮合,略有頭緒後,即須「合肖」。舊時以為生肖不合則不能相配,如龍與虎、蛇與鼠均會發生爭斗,雞與犬、羊與鼠均素不相和,虎羊相配會「羊落虎口」,羊鼠相配會「羊鼠俱休」等等,因而忌通婚。男女年齡相距及屬相亦有忌諱。男女年齡相差六歲稱「大六沖」,相差三歲稱「小六沖」。「小六沖」尚可,「大六沖」則忌婚配。紹興有諺雲:「男子屬羊鬧堂堂,女子屬羊守空房」,以為男子屬羊命佳,女子屬羊運舛,以致男子多不娶屬羊女子為妻,屬羊女子或嫁命「硬」男子,或屈為「填房」。此俗表明舊式婚姻不僅須門當戶對,恪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且須獲得迷信認可。
昔日,紹俗同族不許通婚,同姓亦不能聯姻。金、劉兩姓雖不同姓,但據稱金姓來自劉姓,故金、劉兩姓亦不得通婚。新昌袁、呂兩姓為世仇,通婚視為有違祖訓。
男女雙方如合肖,且均願意結親,即須互相送帖。訂婚吉日由女方揀送,婚日則由男方擇定 。女方揀定吉日後,男家出「求帖」,連同「拜帖」送至女家;女家則出「允帖」,連同「 拜帖」於當日帶交男家。拜帖書有「全福」或「正肅」字樣,落款為「忝姻年家眷愚弟×××莊敬頓首誠拜」。求帖除書「全福」或「正肅」字樣外,另附「敬求台允」四字大紅簽條一紙。允帖與求帖相同,但簽條上改寫「敬遵台命」。
男家送帖時,須隨送荔枝、桂圓、核桃、紅棗、蓮子、松子、百子糕、榛子、桐子、青豆等「十全果」。女家循例收受大部禮物。女家出「允帖」後擇日,男家「發盤」(即送彩禮),過禮訂婚。
男家發盤有「頭盤」、「二盤」、「三盤」之分。頭盤彩禮,為姑娘身價錢,含有償付女家養育費之意。一般按女子年齡計價:清道光前,「越風,貧女許字,婿家聘以錢,按女齒每歲貳仟文」計;清同治後,「女稀,錢增數倍」;民國8年(1919)前後,紹興「女子每歲須洋錢六元,至少四元」;1949年,「訂婚付的聘金,在鄉下有以一石米或石半米合女人一歲」。范寅《越諺》「發盤」條雲:「結婚姻行聘盛,備錢銀、綢緞、喜花、紅帖、釵鐲、粘果、結果、響果、雞鵝、魚肉、船亭、果亭、茶架、花雕酒、拜柬而往」。女家收下彩禮,回贈龍糕、鳳餅、袍褂料子、文房四寶、錫酒壺等物。禮品中,男家必備花雕酒,女家必備茶葉,故有「男酒女茶」之說。此禮儀,即「三茶六禮」。新昌、嵊縣等山區農家貧女訂婚,男方一般准備一籃外貨、兩壺老酒及少量聘金,由媒人送至女家即可。
男家發送頭盤彩禮後,即向女家「請庚」,請問女方生日時辰,再將男女雙方生辰送至擇日店,請星相家排「八字」,揀定「安床」及「合巹」吉日。請庚時,男家備兩份紅全帖及一對提盒送至女家。紅全帖亦稱拜帖或求帖,只是求帖書有「敬求淑造」字樣。提盒內盛湘蓮、白糖等「茶料」。女家循例璧還茶料,將拜帖與允帖送至男家。
此後,男家發送二盤彩禮至女家,用於置辦嫁妝。禮儀與發送頭盤時大致相同。所送帖為紅綠帖,分別書安床與合巹日辰,格式通常為「謹詹×月×日×時安床(或合巹)大吉」。同時,男家須送成雙「緞頭」(綢布料子)、「衣折」(成衣)等彩禮。
少數男家頭盤、二盤同時發送,俗稱「隨盤進」。
結婚前夕,男家須送三盤彩禮,用於女家置辦喜酒。女家如高堂健在,男家須致送孝敬錢及禮品。花轎臨門迎娶時,男家還須送「開門錢」、「上轎錢」等。貧素之家有以下幾種節省聘金辦法:
以勞動力代聘金。經媒人從中周旋說妥,並立下條規:男方須至女家無償勞動若干年,期滿男家不必籌辦彩禮,只須張羅一筆結婚時所需費用即可完婚。
調親,即換婚。雙方各將女兒許配對方為媳,藉此省卻彩禮及節約婚禮費用。
老親結親。舊時,此俗普遍流行,多為姑表、姨表、舅表親聯姻。除為增強戚誼,亦可少花彩禮,但近親結婚,常禍延後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改革婚姻制度。男女青年雖多自由戀愛,自主結婚,但大都仍賴介紹撮合。80年代,共青團、工會、婦聯、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團體、機構組織婚姻介紹所,為男女青年樂當「紅娘」。戀愛成熟,即至當地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書。舊時婚姻陋習基本不存,但婚時大辦酒席之風甚熾,靡費之習未止。
結婚 舊時,新人眠床之棕棚暫用木棒擱架。婚禮前,男家須擇吉「安床」,即於吉日拿去木棒,使棕棚落榫。紹俗,新人眠床不可空,自安床之日起至結婚之日,新郎或陪郎均須睡新人眠床。陪郎須為童男或夫妻雙全之族中男姓。
女子出嫁前,女家即發送嫁妝至男家。嫁妝中梳頭桌等稱方件,腳盆等稱圓件,並須有火熜等銅器,飯錫鍋等錫器,彩瓶等瓷器及首飾、衣箱等。除首飾等少數 嫁妝於婚日隨花轎送至男家外,大部分嫁妝均由執喜役者(俗稱「行郎」)用「眠橋」或船先送至男家。行郎多為男女雙方親友、傭工,人數視嫁妝多少而定,但務必成雙。
婚前,新人須舉行�淴浴儀式。儀式由兩位夫妻雙全、多子多女之夫婦主持。一人手拿礱篩,上放紅色喜果、鴨蛋,下接大腳盆,另一人以熱水自礱篩淋入腳盆,再以毛巾浸盆內熱水,絞干後讓新人揩拭,如此重復三次,儀式即算完成。
同時,男方須剃頭。先點燭,供茶食。理發匠進門須恭喜道賀,口念「七子保團圓」或「十全如意」等吉祥語,並拔下7根或10根長發,挽成花結,准備送至女家。女方則須「開臉 」,僱用老嫚用紗棉線絞除臉上汗毛。開臉時,亦須拔下7或10長發,與未婚夫之長發混合搓線,扎於發髻,稱「發線」,為結發夫妻象徵,系婦女珍貴之信物。
婚前一日,男女雙方均須祀神(俗稱祝喜福)、祭祖(俗稱請大人羹飯)。祀神禮儀與祝福相似,但唯新人及主婚人朝拜。祭祖禮儀與平時相同,但最後跪拜者應為新人。
紹俗女子出嫁,必用彩輿。不坐花轎者多為妾或再醮之婦。花轎頂有「五嶽朝天」的錫制飾物,遍置燈彩,嵌空玲瓏。花轎多向轎店租用,每逢嫁娶之日,必先期賃定。
男家在發轎迎娶前,須請兩位夫婦齊眉、兒孫繞膝之長者作「福星」、「祿星」,至花轎內借燭光以鏡映照一遍,再以滿燃檀香之熨斗熏轎,俗稱「搜轎」,意在驅逐轎內妖魔鬼怪。
男家發轎時,新郎身穿吉服至門口向花轎作三大揖,以示恭送,稱「送轎」。迎親儀仗隊伍,轎前為對鑼、銃手、吹鼓手,後有行郎手執各種燈傘、紅繩束腰之木柴(俗稱膛柴)等,並有樂隊隨行。女家收受膛柴後,換上紅繩束腰之木炭送還男家,即所謂「柴新郎炭新娘」,取人財兩旺之意。紹興城內有以「五福」、「大慶」、「寶�」、「長安」、「萬安」、「福祿」等吉語命名之橋,花轎自男家抬出,須繞道至少抬過其中兩座橋,方至女家,以博吉利。俗以花轎與花轎不得迎頭相遇,故迎親隊伍前面、手持肩頭燈之兩行郎,不僅帶路,且負有設法迴避其他花轎之責。花轎不得途中停頓,且前進時必奏樂,轉彎時必鳴鑼,過橋時必放銃,為驅邪亦為顯示隆重。俗稱結婚為「小登科」,即使官員亦須讓道。
花轎臨門,女家有「哭轎」之俗。除惜別外,尚有為免新娘所產子女致啞之意。
男方迎親隊伍臨門前,女家須請兩位「順流」婦女將新娘衣裝入箱,稱「疊箱」。送嫁老嫚為新娘梳太婆頭、穿耳嵌等,此舉均須伴以吉語。新娘兄弟則須為新娘准備行裝,稱「打鋪陳」。
女家於新娘上轎前亦須搜轎,儀式與男家相同,惟「福、祿」兩星改由女性充任。新娘上轎時,不能隨帶剪刀之類快口,以免沖犯「轎?」,招惹不測之禍。
女家發轎前,男家行郎不時狂敲大鑼,催促新娘上轎。新娘上轎前循俗進上轎飯,叩別祖宗,辭別父母親友,扎「兜腳綢」,穿紅羅大袖、全紅太婆衣,戴花冠,蓋袱,由兄弟抱入花轎並挽轎杠送出大門。花轎須連繞三個圓圈(俗稱望娘彎)。此時,其母須坐於房內馬桶上按「哭嫁調」即興吟唱,多為勸誡、祝頌之辭。繞罷望娘彎,兄弟將轎杠前推,以示送行。新娘穿新鞋與扎「兜腳綢」後,即不能接觸地面,以免帶走娘家財運。新昌、嵊縣一帶,哭嫁之俗為新娘之母邊哭邊上樓梯。新昌,新娘上轎前有腰插銅鏡避邪之俗。諸暨,姑娘出嫁,須隨嫁兩箱上鎖素衣。嵊縣山區,新娘則穿素服上轎,至夫家方易吉服舉行婚禮。
花轎循原路抬至男家,新娘兄弟及轎子應接踵而至。男家鋪床,按規矩疊放「鋪陳」。送嫁老?�獻妝:向男家點交新娘首飾等物。親送新娘之兄弟通常為4位,亦可以侄輩湊數。男家出門恭候,並須放銃與奏樂歡迎。
婚禮在鼓樂聲中舉行。男家所雇老嫚代婆母向轎內新娘獻三道茶。此時「禮生」(司儀俗稱)呼:「行親迎禮!」「奏樂!」「請新貴人登堂!」4位手執「褲腳燈」、「子孫燈」行郎步入內室請新郎。新郎身穿「開氣袍」,腰束「扣帶」,腳登粉靴自右邊步入廳堂。面南、向北各作3個大揖,於禮生贊「請新貴人回玉」後從左邊步入內室。
接著,拜堂成親。禮生依次高贊「行合巹禮!」「奏樂!」「請新貴人登堂!」「請新玉人降彩輿!」(各請3次)新郎、新娘各由兩位「順流」太太接到廳堂「福祿壽」星像前恭立。鞭炮聲中,新郎、新娘先向外拜天地,再朝內拜「三星」,最後行交拜禮。婚禮主持人為禮生,副禮生讀祝詞(花燭詩)。平民亦有請廚師權充禮生者。
此後,新郎、新娘又面向「三星」恭立,舉行「晉福杖」禮儀。其時,請長者扮「南極仙翁 」,由行郎迎至廳堂,以束紅繩之甘蔗所充「福杖」,向新娘頭上輕打5次,每次均配以如「一團和氣」、「五子登科」之類祝詞。其後,由行郎送出廳堂。
待禮生呼「請新貴人、新玉人喜綰同心」、「鳴鑼升炮送入洞房」時,鼓樂聲、鞭炮聲大作,即行「牽紅」。新人至新房途中,須鋪放米袋、酒盅,新人行過其上,從人即須將米袋、酒盅拿起越過新人頭頂,又鋪放於前面地上讓其走過,如此重復,直至洞房。此舉名曰:傳宗接代(「宗」與「盅」、「代」與「袋」均諧音)。
進入洞房,「扶郎」、「舅爺」須幫新郎、新娘搶坐新床。俗謂占坐位置多者,日後在家權力亦大。此外,新郎須設法將衣襟覆蓋於新娘衣襟之上,以示權力大於妻。坐定後,兩位「順流」太太給新郎、新娘各喂7顆小湯團,俗稱「喂子孫湯團」,「七子保團圓」。新昌、嵊縣、諸暨一帶,則讓新人食糖拌飯、團圓果。此後,「順流」太太各給新郎、新娘呷一口醇酒,交換後又各呷一口,兩小盞混合後再一分為二讓新郎、新娘呷完,是稱「交心酒」(亦名「交杯酒」飲畢,新郎以一對同樣長短、紅繩束腰之甘蔗將新娘蓋頭袱及花冠挑起並拋至床頂。「送嫁老嫚」迅即放下帳門,以防「熱臉沖熱臉」。此時,撒出喜果,賀客競相拾取。
婚日,男女雙方均大辦喜酒,宴請賓客。男方發轎迎娶前,辦「發轎酒」、「暖房酒」。婚禮日俗稱「好日」,須辦「正酒」。中午,女方辦「女酒」,邀女方親友參加喜筵。晚上,男方設筵,丈人(即岳父)、舅爺循例坐首位,新郎、新娘均須向尊長、賓客一一敬酒。新昌有「滿筵」之習,即男家在廳堂臨時搭台為新娘設專座。送上第二道菜餚後,新娘開始「脫通換通」,即脫去一件外衣,另外換穿一件。至第九道菜餚上桌,新郎、新娘在伴郎、喜娘陪同下,從東首第一桌至西邊末一桌,依次一一敬酒,此後方可進房。宴後,按俗鬧新房。
紹興各地婚禮一般於冬季夜間(多為寅卯時)舉行。循序履行繁縟禮儀,往往至半夜,故有 「舅爺怕日光」之說。是日,女方兄弟均不在男家留宿。
翌日清晨,老嫚登門「送子」。即將一紅衣綠褲木質「小人」送入洞房,置於床上,焚香燭奏樂祝禱,謂之送子。
是日早飯為新人首次會食,俗稱頭聚飯。新娘須坐上首,新郎則屈居下席。
頭聚飯後,新婚夫婦循俗至附近寺廟、當坊土谷祠(土地廟)和宗祠拜謁,祈求神靈先祖保 佑。回家後至廳堂「拜三朝」,即祭祖、跪拜長輩及受晚輩拜見。
婚後第三天,新人至女家「回門」,拜見尊長,俗稱「過三朝」。禮儀與男家拜三朝同。新人務必當天返回夫家,絕不能在母家過夜。
入夜,新娘須向各尊長請晚安,而且須到婆母房間「坐夜」。婆婆啟齒放行,新娘方能回房歇息。
至「正三朝」,新娘又須與夫家及房族尊幼行見面禮。此時,方可開口按稱謂呼叫家人(俗稱開金口)並操持家務。至廚房應先添柴燒火,取其火紅、興旺之意;裁剪縫制應先做褲、襪,取「褲」「富」,「襪」「發」諧音求吉利,俗有「若要富,先做褲;若要發,先做襪」之說。
紹興婚姻觀念與習俗亦有變化。民國時期,城區開明士紳曾倡導簡化禮儀,文明結婚,但城區平民及農村依然如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婚俗趨向文明、簡約。結婚時間多在五一勞動節、國慶、元旦或春節,並出現集體婚禮或旅行結婚等形式。
⑸ 訂婚的時候,男方家給女方親戚包紅包,一般都是多少!對方要的是五百!是一人五百,還是一家子五百!
當然是一人五百。
在我國的某些地區,打算結婚的新人在舉辦結婚宴之前會舉行一個正式的訂婚宴。關於訂婚宴會有各種的習俗,例如發紅包。每個地區不同,紅包金額也有所不同,建議多准備幾個紅包,以免到時候不夠分,避免尷尬。
延伸介紹:
參加結婚宴的話一般都要包紅包給新人,但是訂婚宴的話很多地區出席的親朋好友是不用給紅包的,只需要去吃飯就行了。訂婚的話是男方的父母需要給女方紅包,親戚是不用給的,親戚是在新人結婚的時候需要給紅包,訂婚一般不用給,當然具體還是要看當地習俗。
如果覺得去吃飯不給紅包難為情,還可以給新人准備一份禮物,比如情侶手錶、情侶對杯、情侶抱枕等。
不過也不排除有部分地方訂婚也是需要給新人包紅包,那金額通常都是會比結婚紅包的少,意思意思一下就可以了,建議金額100-800元,可以選擇一些比較吉利的數字,比如168、188、199、288、299、368、388、399、666等。
⑹ 男方父母去女方家定親應該給多少見面禮錢
見面禮是沒有明確規定多少的。這個最好,你們雙方商量好之後達成一定的協議。然後給付就可以了。只要雙方都滿意多少是無所謂的。
⑺ 訂婚結婚一般都要包多少紅包
訂婚是男女方婚前舉辦的締結結婚意願的結婚流程之一。大部分訂婚儀式會在男方家裡舉行,舉行儀式時,女方及女方父母和親友都會來參加訂婚宴。一般來說,男方父母在訂婚宴上要給女方包訂婚紅包,而在宴會結束時給女方父母及女方親友包一份紅包。以下就是對訂婚紅包要包多少的介紹。
【訂婚紅包要包多少】
1、男方父母要給女方紅包
一般情況下,男方父母要在訂婚儀式上給女方包一個紅包,也叫作見面禮。訂婚紅包一般都取一個吉利數字,遠離4和7這樣的數字。至於具體的訂婚紅包數目,主要根據經濟能力來定訂婚紅包數字,但不宜過少。主要有:
(1)家境一般的,包1000~5000元內的紅包,如999元、1001元、2188元等這類寓意好的紅包數字;
(2)經濟能力稍好的,包5000~10000元內的訂婚紅包,如5188元、6188元、6666元、8888元、9188元、9999元、10001元等;
(3)經濟富裕的,一般會包10000~100000元以內的紅包,如100001元、66666、88888元或者100001元等
2、親戚和女方父母不需要給紅包
訂婚時,男方父母要給女方紅包,但這是男方父母給女方的見面禮,而女方父母不需要給男方包紅包。可是女方父母可以按照婚俗給男方一些訂婚回禮,比如喜糖、喜餅等其他物品。
紅包
訂婚紅包
3、朋友可以送一份訂婚禮物
如果朋友參加訂婚宴的話,不需要給新人包訂婚紅包,只要在結婚時包一份紅包就可以了。如果,你覺得參加訂婚宴不帶禮物不好的話,可以給新人帶一件有意義的小禮物即可。
4、男方父母可能給女方父母和親戚包紅包
部分地區習俗要求男方父母除了給女方包訂婚紅包以外,還要給來參加訂婚儀式的女方父母和女方親戚包紅包。但是這些紅包數目是不一樣的,給女方的紅包如上,而給女方父母和親戚的紅包要少一點,主要是根據人數來定紅包數目,人少的話,每人包1000到2000元左右,人多的話,紅包數目則在選600元、800元或1000元等。
⑻ 定親見面禮給多少合理。
這個還是要地區的,有些地方不講究的給個八千,一萬四都可以。但是有些地方講究的,你給那麼少可是會被鄙視的。就像廣東地區吧,我們這邊有錢點的給十萬,八萬八。沒錢的一般都要給四萬,不然真的會被人罵死,因為女方是要付錢擺訂婚酒席的。現在大部分地區都有回禮這個說法,如果你給十萬,女方會回點錢給你的。個人建議,如果你給的起,還是給多點吧,你媳婦也有面子,女方父母也安慰點,畢竟人家好不容易養大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