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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把戶口和父母分開

發布時間:2022-06-12 12:14:20

A. 戶口本怎麼跟父母分開

對於戶口本與父母分開的原因是可以有:結婚、離婚、收養,生活獨立等,是可以根據其戶口登記程序單獨立戶的,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B. 和父母戶口分開手續

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申請分戶需要提交分戶書面申請、房產證、新家庭成員名單、原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的派出所申請,經過民警入戶調查核實後,派出所內勤人員當場即可辦理分戶手續。分戶立戶被受理之後,申請人還需要繳納工本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C. 戶口本怎麼跟父母分開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戶口本想跟父母的分開可以申請分戶,分戶需要滿足的條件有,當事人成年且經濟獨立;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D. 怎麼樣從父母戶口簿里分開戶口

法律分析: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到戶口登記部門申請從父母戶口簿里分戶:(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3)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4)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5)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 如何把自己的戶口從父母名下分離出來

法律分析:分戶的條件及需要的材料:

一、辦理戶籍分戶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戶。

二、分戶所需材料:

1.房產證及復印件;

2.所在村(居)委會、單位證明;

3.戶口簿。

符合以上條件的話,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分戶。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F. 我結婚了想把戶口和父母分開需要帶什麼手續

你好,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規定,你結婚以後,想把戶口從父母的戶口簿里遷出來,如果是在同一個城市,可以直接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戶籍管理窗口申請辦理分戶辦理。

分戶、並戶需要准備的材料主要有:1、准備遷出的居民戶口簿 2、准備遷入的房屋產權證、使用權證明或其他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3、居民身份證件 4、結婚證或其他書面有效證明

G. 如何把我的戶口簿與父母的分開

如果你是成年人的話,而且成家立業了的話,就可以與父母的戶口本分開 ,你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去派出所辦理,而且也會非常方便

H. 和父母戶口分開手續

父母分戶口需要先辦理分戶原因相關證明等,然後將所需資料全部准備齊全,再向當地派出所提出分戶申請。申請分戶時需提供戶口簿以及房產證明,若是結婚立戶的話,還需提供結婚證,但如果是購房立戶的話,就需提供房產證明或是購房合同還有發票。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I. 我想把戶口和父母分開,怎麼辦

法律分析: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J. 和父母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需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且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審核證明材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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