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職工父母去世喪葬補助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是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的工資;撫恤金全國沒有統一標准,由各省市統一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⑵ 2021年河北衡水農村老人的喪葬費標準是多少
摘要 一、喪葬補助費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發給。 二、一次性撫恤金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20個月的標准發給;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准。 三、遺屬生活補助費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五、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比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8號)執行。具體是: (一)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包括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上述規定范圍中的人員,以死亡職工工資或養老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職工死亡30日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三)領取遺屬生活補助費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補助費: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四)領取遺屬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在被判刑收監執行期間,停止享受生活補助費。刑滿釋放仍符合領取生活補助費條件的,按規定的標准享受生活補助費。
⑶ 大概喪葬費有多少錢
1、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2、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分年齡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發給。
3、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按照國家機關離休人員死亡的有關待遇支付:
(1)喪葬費按600元一次性發給。
(2)一次性救濟費按10個月本人基本離休金(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發給。
(3)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居住在市區內的(含開發區、鄉鎮)的,每人每月補助110元,另發給物價補貼。
(3)父母喪葬費剩多少錢擴展閱讀:
被贍養人喪葬費的分擔:
1、被扶養人死亡後,被扶養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喪葬事務。喪葬費從被扶養人的遺產中提取,不足的部分由被扶養人共同承擔。
2、喪葬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喪葬的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人扶養人未經其他扶養人同意,超常規辦理喪葬的,其費用由責任人承擔。正常標准范圍內的合理費用,支持人員共同承擔。
3、被扶養人死亡後,其遺產立有遺囑的,應當執行遺囑。沒有遺囑的,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受扶養人的個人財產、金銀首飾和其他遺產,可以由扶養費通過競買方式取得,所得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⑷ 請問父親的喪葬費如何分配
看來是公務員吧,不然二萬多辦個喪事不一定夠,十幾幾十萬的是有繼承之事了,母親健在由母親說了算,反之則子女辦過喪事後余額平分。